本标准适用于火腿肠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
2、定义:以畜、禽肉、鱼肉为主要原料,经腌制、搅拌、斩拌(或乳化),灌入塑料肠衣,经高温杀菌制成的肉类灌肠制品。
3、感官指标
4、理化指标
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2726规定,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
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9303的规定。
二、熏煮火腿GB/T20711-2006
亚硝酸盐(以NaNO2计)/(%)≤70
5、微生物限量
三、熏煮香肠SB/T10279-2017
本标准适用于熏煮香肠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2、定义:以鲜(冻)畜禽产品、水产品为主要原料,经修整、绞制(或斩拌)、腌制(或不腌制)后,配以辅料及食品添加剂,再经搅拌(或滚揉、斩拌、乳化)、充填(或成型)、蒸煮(或不蒸煮)、干燥(或不干燥)、风干(或不风干)、烟熏(或不烟熏)、烤制(或不烤制)、杀菌(或不杀菌)、冷却(或冷冻)等工艺制作的香肠类熟肉制品。
亚硝酸盐(以NaNO2计)/(%≤70)
四、酱卤肉制品GB/T23586-2009
2、术语
酱卤肉制品:以鲜(冻)畜禽肉和可食副产品放在加有食盐、酱油(或不加酱油)、香辛料的水中,经预煮、浸泡、烧煮、酱制(或卤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酱卤类肉制品。
酱制品类: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清洗、修选后,配以香辛料等,去骨(或不去骨)、成型(或不成型),经烧煮、酱制等工序制作的熟肉制品。卤制品类: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清洗、修选后,配以香辛料等,去骨(或不去骨)、成型(或不成型),经烧煮、酱制等工序制作的熟肉制品。
五、中国火腿SB/T10004-92
1、术语
1.1中国火腿:带皮、骨、爪的鲜猪肉后腿,经腌制、洗晒或风干、发醉加工而成的具有中国火腿特有风味的肉制品。
1.2腿心:是指火腿的股骨部位。
1.3油头:是火腿分档的一个部位,在近荐骨处。
1.4签香:竹签插人火腿肌肉内拔出后散发的香气。
2、感官指标
六、肉丸SB/T10610-2011
本标准适用于肉丸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1肉丸:以畜肉、禽肉、动物性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淀粉等食品辅料,经绞碎、腌制(或不腌制)、乳化(斩拌或搅拌)、成型、熟制(或不熟制)、冷却、速冻或不速冻制成的产品。
2.2速冻:在低温环境下,使产品迅速通过最大冰晶区域,当其平均温度达到-18℃时,完成冻结加工的冻结方法。
3、分级
按含肉量分为:特级,含肉量不低于65%;优级,含肉量不低于55%;普通级,含肉量不低于45%。
本标准适用于以冷冻鱼糜、鱼肉、虾肉、墨鱼肉、贝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并在小于等于一18℃低温条件下贮藏和流通的鱼糜制品,包括冻鱼丸、鱼糕、虾丸、虾饼、墨鱼丸、墨鱼饼、贝肉丸、模拟扇贝柱和模拟蟹肉等。
2、要求
3、理化指标
4、安全卫士指标
汞、砷、无机砷、铅、锡的限量按NY5073的规定,安全卫生指标的规定见表
八、片装火腿罐头QB1352-91
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腿肉为原料,加工成火腿,经切片、装罐(底、面及片与片之间隔以硫酸纸一张)、密封、杀菌制成的片装火腿罐头。
2.1、肥肉夹花:因原料修整不净,存在于成品中大于2cm的肥肉夹花。
2.2、片装火腿罐头:猪腿肉经腌制、预煮、烟熏并切成圆形肉片制成的罐头。
九、猪肉香肠罐头QB/T3602-1999
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肉为原料,经加工成灌肠、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猪肉香肠罐头。
猪肉香肠罐头按有、无肠衣及形态分为带肠衣整根装、不带肠衣整根装和段装三类。
3、净重和固形物含量
十、猪肉腊肠罐头QB/T3603-1999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或冻猪肉为原料的广式腊肠经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猪肉腊肠罐头。
条装猪肉腊肠罐头:用完整的长条形猪肉腊肠制成的罐头。片装猪肉腊肠罐头:用斜切成椭圆形片状猪肉腊肠制成的罐头。
十一、火腿罐头GB/T13515-2008
本标准适用于火腿罐头的生产、销售和监督检查。
火腿罐头:以分割猪肉为原料,经预处理、注射盐水(嫩化)、滚揉腌制、装罐、密封、高温杀菌制成的罐头产品。
3、理化要求
4、锡、无机砷、铅、总汞、镉、锌、亚硝酸盐含量
产品的锡、无机砷、铅、总汞、镉、锌、亚硝酸盐含量应符合GB13100的规定。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十二、猪肉糜类罐头GB/T13213-2017
本标准适用于火腿猪肉罐头、火腿午餐肉罐头、午餐肉罐头的生产、市场规范和监督。
猪肉糜类罐头:以鲜、冻猪肉为主要原料,不添加动物内脏,经绞制、斩拌、搅拌、装罐、密封、杀菌、冷却等工艺制成的灌装食品。
4、微生物限量
十三、肉干GB/T23969-2009
本标准适用于2中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术语和定义
2.1、肉干:以禽畜瘦肉为原料,经修割、预煮、切丁(或片、条)、调味、复煮、收汤、干燥制成的熟肉制品。
2.2、肉糜干、以畜禽瘦肉为主要原料,经修割、预煮、切丁(或片、条)、调味、复煮、收汤、干燥、斩碎、拌料、成型、烘干制成的熟肉制品。
2.3、将调味后的物料在复煮过程中,不断翻炒是汤汁吸收蒸发的过程。
3、技术要求
原料:原料肉应分别符合GB2707、GB/T17238、GB9959.1、GB9959.2、GB16869的要求,并是经去皮、骨、肥膘、筋膜、肌膜的纯瘦肉。
十四、腌猪肉SB/T10294-2012
腌猪肉:以鲜或冻猪肉为原料,配以食盐和(或)其他辅料,经腌制工艺,速冻(或不速冻)制成的生肉制品。
4、卫生指标
4.1过氧化值、酸价、铅、镉、总汞、无机砷应符合GB2726规定。
4.2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规定。
十五、风干牛肉DBS54/2001-2017
以鲜(冻)牛肉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风干牛肉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1风干牛肉:以鲜(冻)牛肉的胴体或其分割体为原料,配辅料或不配辅料,经修割、切条、风干、杀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其他类食品。
2.2风干:采用自然风干或封闭室内机械通风,使产品的水分适量降低,并产生特有风味的过程。
3、技术性要求
3.1、牛肉应符合GB2707规定。
4、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色泽
按配料不同,表面呈风干牛肉的自然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该品种特有的滋味和气味(原味、五香、麻辣等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呈条状,大小基本均匀,允许有少量脂肪析出,表面可见牛肉纤维的细微绒毛或香辛料。
5、理化指标
水分/(g/100g)≤
10.0
蛋白质/(g/100g)≥
50.0
脂肪/(g/100g)≤
15.0
氯化物a(以C1-计)/(%)≤
4.0
挥发性盐基氮b/(mg/100g)≤
40.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5
亚硝酸盐/(mg/kg)≤
30.0
铅(以Pb计)/(mg/kg)≤
总砷(以As计)/(mg/kg)≤
总汞(以Hg计)/(mg/kg)≤
0.05
镉(以Cd计)/(mg/kg)≤
0.1
山梨酸/(g/kg)≤
0.075
苯甲酸
符合GB2760要求
胭脂红
注:a仅限于添加了食盐的风干牛肉。b仅限于未添加辅料的风干牛肉。
6、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g)≤
10000
大肠菌群(MPN/100g)≤
30
霉菌(CFU/g)≤
50
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微生物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均以/25g表示)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1
100CFU/g
1000CFU/g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
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十六、牦牛肉干GB/T25734-2010
本标准适用于牦牛肉干的生产和销售。
牦牛肉干:以牦牛肉为原料,经选料、修割、预煮、调味、干燥等工艺制成的肉干制品。
原料:牦牛肉应符合SB/T10399的要求、并经去皮、骨、筋腱、脂肪的瘦肉。
十七、肉松GB/T23968-2009
本标准适用于2.1、2.2、2.3定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1、肉松:用畜禽瘦肉为主要原料,经修整、切块、蒸制、撇油、调味、收汤、炒松、搓松制成的肌肉纤维蓬松成絮状的熟肉制品。
2.2、油酥肉松:用畜禽瘦肉为主要原料,经修整、切块、蒸制、撇油、压松、调味、收汤、炒松再加入植物油脂炒制成颗粒状或短纤维状的熟肉制品。
2.3、焦头:炒制过程中,受热不均匀,成黄褐色焦糊状态的碎块(粒)。
2.4、结头:肌肉纤维未松散部分及肌腱碎块。
2.5、搓松:用搓松机或搓松板将熟透的瘦肉在调味炒制后搓擦成蓬松的肉纤维。
2.6、收汤:在煮透的廋肉和肉汤中加入辅料加热,不断翻炒至汤汁基本收干。
原料:原料肉应分别符合GB16869、GB/T9959.2、GB/T17238和GB/T9961的规定,并是经过去皮、骨、肥膘、筋腱和肌膜的纯瘦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