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看到餐馆卖猫狗肉该如何举报?
一家家的狗肉馆或光明正大或藏匿街头,看得路人心惊胆战,一只只待宰的狗狗在笼里看得人揪心。
有办法吗?这是大家问的最多的一句。
有!而且有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
今天就跟大家讲讲如何举报、为何举报、凭何举报。
你居然不知道?现在卖狗肉猫肉早已是违法的了!
你们知道吗?市面上所谓的狗肉馆的狗肉,都是通过偷盗、毒杀抢来的流浪狗甚至宠物狗,从根本上讲就是未经检验检疫的非法肉源。平时新闻报道的那一车车猫狗都是非法运输,一辆辆运到地下肉类加工厂,最终流向各个餐桌。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拿着民众的生命健康视作儿戏,置国家法律若罔闻,不单是残虐无度的道德问题,已严重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再次恳请大家重视此问题!
此外,新食品安全法尤其强调社会共治,“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还会给予表彰、奖励。”
讽刺的是中国缺少动物保护法,我们竟然只能从食品安全保护法中去寻求庇护。但是至少,至少我们已经向前迈出了一步,关爱流浪动物从你我做起,推动国家立法也在点滴之间,请告诉更多的人,请更多的朋友们支持流浪动物救助、呼吁国家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