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到底什么是食品的保质期?过期食品到底能不能吃?
根据我国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中的定义,保质期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例如0℃~4℃)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这个标准中也对一些食品的保质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这个规定是企业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通过改进工艺和包装,企业生产产品的实际标注保质期可以高于国家规定。
但是,"保质期"并不等同于安全,过了保质期,并不意味着就变得不安全了,而是品质较差了。事实上,"保质期"这种说法对中国消费者是造成了误解的。
食品保质期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食品原辅料、生产工艺、包装形式和贮存条件等自行确定,但是还需要以食品科学和技术的基本规律进行确定。
一般来讲,确定食物保质期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个是要考虑食用品质,包括外观、颜色、口感、味道等。保质期内的食物,其食用品质不应有明显的劣变,例如:保质期内的面包不会显著变得更干硬。另一个方面是要考虑食品卫生品质,生产实践中大多以微生物指标做为判断其卫生品质的依据,保质期内的食物,不应出现微生物引起的腐败变质现象。
除了实验法,厂家还可以在现有研究成果和文献的基础上,结合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确定保质期。另外,也可以参照或采用已有的相同或类似食品的保质期,规定某食品的保质期和贮存环境参数。
我们经常讲"保质期"当做食物的安全期限,认为只要过了这个安全期限的食物就是危险的。事实上,国外对食物"保质期"的规定和说法跟我们都不太一样,也要复杂得多。
很多国家对保质期都有不一样的规定,他们对预包装食品分"消费期限"和"赏味期限"。前者多用于容易腐烂的食品(如生鲜食品)上,表示在未开封的情况下,能够安全食用的期限;后者多用于品质不容易变坏的加工食品(冷藏或是常温下可以保存的食品),在赏味期限内保证食品品质。
从这些表述可以看出,国外所谓"保质期",指食物具有最佳食用品质的最后日期或者商家售卖该种食物的最后日期,这个日期仅表征了食物的货架天数。超过这个天数,食物的食用品质变差了,食物由best变为better(大多数时候是这样)。商家也须考虑撤换商品,但并不意味着,这个时候的食物质量有问题,已经不能食用了。
不过,国内很多人会觉得国外的叫法太复杂了,普通老百姓根本无法分辨,还是叫保质期方便点。
很多人都把把保质期当做是食品的安全期,认为只要过了保质期的食品就都不能吃了。
其实,"保质期"内的食品只是厂家给消费者的使用口感和安全性最佳的承诺。从口感和安全性考虑,保质期内的食品当然是最好的,但在食品贮存条件达标、包装完好、色香味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过期食品也能食用。比如过期面包没有发霉,也没有变硬,颜色、味道、口感正常,就可以放心食用。
所以,过了期的食品并不是都不能吃,而保质期内的食品,如果储藏不当,也可能变质。
虽然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不一定不能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就能销售过了保质期的食品。
而且,现在食品安全监管非常严格,还有大量的食品安全抽检,一旦抽到不合格产品,处罚力度也非常大。因此,从这个角度,盒马鲜生处理掉临期的食品,也是情理之中的选择,这也是遵守法律规定的做法。
(1)食品即将到保质期时并不意味着食物不能食用,超市里的临期食品,是可以购买的。或者自己买回家放过期的食品,如果没有明显的问题,比如说,果酱和蜂蜜没有发霉也没有酒味,味道和口感正常,也是可以吃的。
(3)商家是不能销售过期食品的,如果发现,可以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