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在突飞猛进,“MadeinChina”的标签贴满了欧美人家里的每一个角落。与此同时,“中国制造”的产品形象也深入人心。无论是廉价的运动鞋还是山寨的手机;无论是安全性低的玩具还是质量普通的衣服,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品牌名字“中国制造”。
调查结果还显示,消费者的年龄越老越有可能对“中国制造”的商品持消极的看法。18-35岁英美消费者人群的世界观较开放,对中国的了解都较为新鲜,对“中国制造”更有可能持积极态度。但总体上还是持负面看法较多。
据欧洲委员会于今年发布的2011年度《保证欧盟消费者安全》报告,欧盟超过一半被通报的非食品类危险商品是中国制造。该报告同时指出,尽管大部分危险商品产自中国,但该比率“已经从2010年的58%降至2011年的54%”。
这份报告的基础调查完成于2012年5月31日至6月4日,由智威汤逊在美国和英国进行实地研究,采访了18周年岁以上的美国人和英国人各503名。
中国制造的产品进不了老佛爷百货、梅西百货这样的高档营销场所,中国制造只能进入国外一些低端超市和简易的卖场营销,这样低端的营销环境已经把中国制造打入二流,甚至三流产品之列。低端的营销环境使得中国制造烙上了不值钱的便宜货、不上档次的低级品、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属于无奈之中的选择这些烙印,自然无法提升价格,获得丰厚的的利润。
极低的利润使得中国制造不断出现一些粗制滥造的产品,以下是近两个月以来发生的外贸事件:中国制造宠物食品受污染事件;FDA对徐州安营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谷朊粉发出禁令;二甘醇牙膏事端
美宾夕法尼亚州一起致命车祸的诉讼牵扯到中国制造
中国水产品欧美受阻
中国问题玩具大规模召回
欧盟加强对中国人工养殖海产品的安全审查
因玩具表漆含铅量超标,中国制造的96.7万件塑胶玩具在美国召回
……
“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已经到了令海外消费者恐惧的地步:欧洲一些公司要注册“非中国制造”商标;许多美国人在买东西时翻看产地标签;“毒饺子”让中国食物受到消费者的质疑;“质量门”必然给在金融危机下逐渐复苏的中国家电出口蒙上了一层阴影。
综合上述,很遗憾的告诉你,在欧美消费者眼中,中国制造相比日本和韩国产品,
给人的印像就是廉价、盗版、品质差、安全堪虑的负面印像。
没有,国外的日常用品和玩具很多都是中国制造,而电子产品等一般都是日本和韩国制造,不见得印象一定差,除了一些右派外
是的,都是廉价代工,质量一般偏下的感觉
不啊现在中国制造已经得到了世界的认可
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食品监督、林牧渔业等部门依法各司其职,协同实施本条例。第四条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第五条农药经营权不得委托、转让或者出租。第六条禁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事或者参与农药经营活动。第七条农药经营者购进农药时,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生产文件的复印件,并将农药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货。第八条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农药者正确说明农药的用途、用量、使用方法、毒副作用、中毒急救措施和其他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农药的适用范围或者农药的使用功效。第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农药安全和合理使用的指导工作,对农药使用者进行农药知识和使用技术的培训。第十条鼓励、支持经营和使用高效、低毒、生物农药。第十一条禁止经营下列农药:
(一)包装无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齐全又无说明书的,标签内容与农药登记证内容不一致的;
(二)超过质量保证期限并已报废的;
(三)国家和省明令淘汰并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
(四)其他禁止经营的农药。第十二条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尚有使用价值可以销售的农药,须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方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使用方法和用量的说明。第十三条禁止在下列区域或者农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一)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栖息地;
(三)粮食、蔬菜、瓜果和中草药材等。
城市园林绿化和公共卫生场所的病虫害防治,应当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第十四条农药使用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农药标签标明的内容使用农药,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加大施药剂量和改变使用方法;
(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后,应当在施药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三)农药使用后的箱、瓶、袋等包装物品不得随意弃置,应当采取安全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四)不得在河流、湖泊、水库、渠道、鱼塘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内,倾倒农药或者清洗装药配药施药器械;
(五)不得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六)不得使用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农药;
施药单位应当选择适宜的天气施药,避免因天气原因造成施药影响范围扩大。第十七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公布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的限量标准。第十八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农产品种植过程中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做好农副产品加工和销售中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
经检测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安全标准的农副产品不得交易。农副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农药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第十九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监管农药经营使用法定职责的;
(二)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农药经营使用违法案件的;
(三)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四)从事或者参与农药经营活动的;
(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监督管理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