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畜牧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

主要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的检测、评估体系的建立、食品的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事故处置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

防疫法》(2007年修订)

2007年

主要对动物疫病的预防、疫情的报告通报及公布、动物疾病的控制和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诊疗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年

主要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生产、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05年

主要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交易与运输、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制度等作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年修订)

2002年

主要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及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经济发展等做出概括性规定。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

理条例》(2017年修订)

2017年

国务院

主要对新饲料及新饲料添加剂的审定和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2016年修订)

2016年

规定了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主要对新兽药研制、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兽药进出口及兽药使用等作出了规定。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2013年

对畜禽规模养殖的布局选址、环评审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利用途径等作出了规定。

《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

可办法》(2015年修订)

农业部

规定从事家畜遗传材料生产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2014年

规范了饲料企业原材料采购与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贮存与运输、产品投诉与召回等过程中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制定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变更及补发的具体规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2012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在生产前应当取得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产品批准文号申请。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2010年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2008年

商务部、财政部

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偿。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

储备肉是国家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防疫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和市场调控而储备的肉类产品,储备肉实行常年储备、定期轮换制度。

《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2003年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农业部

规定了饲料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识的管理制度。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

主要对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产地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等做出了规定。

产业政策名称

发布机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

﹝2020﹞1号)

2020年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

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作。

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抓紧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

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和搞“无猪市”、“无猪县”问题。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加快疫苗研发进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9﹞1号)

2019年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

员会、国务院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加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测防控力度,严格落实防控举措,确保产业安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2018年

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7﹞1号)

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治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6﹞1号)

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发展草食畜牧业,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

1号)

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4﹞1号)

支持标准化生产、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力度。加快推进县乡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

意见》(国办发〔2015〕

59号)

提出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要求。

《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

10号)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一批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加强产业链建设,构建一批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力强、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强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区域经济发展实力。

《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农计发﹝2016﹞

90号)

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围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聚焦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五类废弃物,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方式,注重县乡村企联动、建管运行结合,着力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

《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提出加快生猪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了区域布局、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

综合治理养殖污染。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提高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机械化水平,实施雨污分流、粪污资源化利用,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发〔2015〕30号)

财政部

扶持内容主要围绕完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链展开,具体包括:养殖业涉及的种畜禽(包括水产)繁育、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包括水产)交易场所、饲草种植、饲料加工、粪污无害化处理、有机肥加工等。

《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0年)》(云政办发(2017)3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提出了提高规模畜禽养殖场(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发展畜禽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增加规模化养殖场数量的目标。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

提出一系列措施保障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尤其是山地牧业成为云南省重点发展的产业。

《云南省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云政发(2016)99号)

支持实施农业科技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畜禽规模化养殖创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每年选择10个县市、100个乡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形成一批融合发展模式和业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80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坚持产业化带动、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推进畜禽良种化、布局科学化、养殖小区化、生产设施化、加工精深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和产品品牌化经营。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推进跨境动物区域化管理及产业发展试点,严防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效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政策名称

发文机构

《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2019.9.10

国务院办公厅

内容涵盖五大项共20条措施,提出了促进生产加快恢复,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保障种猪、仔猪及生猪产品有序调运,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生猪产销监测,完善市场调控机制等六方面具体政策措施;围绕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提出了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完善疫病防控体系和健全现代生猪流通体系三大体系,从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强化法治保障三个方面提供政策保障。

《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19.12.4

农业农村部

2019年要尽快遏制生猪存栏下滑势头,确保年底前止跌回升,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确保2020年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

2019.11.29

生态环境

部、农业农村部

《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

2019.9.7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农业农村部

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9.6

中国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产品服务模式;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政策;推进保险资金深化支农支小融资试点;强化政策协调。

《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

猪生产发展的通知》

2019.9.5

就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支持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作出部署。

《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9.4

自然资源部

要落实和完善用地政策。一是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二是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三是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2019.9.3

切实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

2019.9.29

加大种猪基础产能保护力度,保障能繁母猪存栏量。支持养殖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生猪养殖企业加快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采取收购、入股、合作、代管等形式,改造提升传统养猪场,优化生产经营结构。鼓励利用低丘缓坡、荒山荒坡、灌草丛地等未利用地和地力难以提高、低效闲置的土地建设标准化规模养猪场。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饲料添加剂行业的发展,比如2024年6月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等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建设10个规模连片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因地制宜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农作物秸秆还田率不低于60%。

为提升粮食仓储能力,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能力,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多品种联动调控、储备调节和应急保障。

为推动养殖智慧化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提出培育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指导各地根据种养殖品种和生产条件的实际需求,集成应用适宜的信息技术装备,因地制宜建设多样化的智慧农(牧、渔)场。

为促进水溶肥料减量增效,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优化种养结构,推广优良作物畜禽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养殖技术,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蛋白饲料行业的发展,比如山东省发布的《山东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在畜牧业主产区,围绕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过腹还田和生物菌剂、酶制剂、饲料加工机械等应用,加快秸秆黄(青)贮、颗粒、膨化、微贮等技术产业化。

为提升小麦的产量,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

为推动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关于增强内生动力提升发展能力促进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和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县。

THE END
1.畜牧兽医考试:畜牧兽医法规必看题库知识点(每日一练)B.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C.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D.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点击查看答案 2、单项选择题 兽药批准文号的有效期是()。 A.6年 B.5年 C.4年 D.3年 点击查看答案 3、判断题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销售时可适当作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的说明或者宣传。 点击查看答案 4、问答题 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企...http://www.91exam.org/exam/87-1490/1490693.html
1.企殿服务平台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2012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公布,2016年5月30日农业部令2016年第3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https://www.qdes.cn/pc/policy/policyLawDetailsPage?id=9f6346a6-9edb-415a-ad94-5f866eef4901
2.畜产品安全隐患10篇(全文)推行“标准化生产, 投入品监管, 关键点控制, 安全性保障”的技术性制度, 实行无公害畜产品的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 即建立健全畜产品生产技术管理规范、动物疫病防制、兽药和饲料使用规范以及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为基础的管理机制, 是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以质量监控执法为保证, 从产地环境、生产过程...https://www.99xueshu.com/w/ikey2d90l6g6.html
3.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精选十篇)最近几年来, 非法使用兽药与违禁药品, 导致动物性食品内的兽药残留超标。特别是畜牧业呈现商业化与规模化发展态势, 饲料添加剂与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使用中应用非常广泛, 动物死亡率降低、生长周期变短, 推动了动物性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与动物性集约化养殖业的迅速发展。然而, 因为非法使用兽药与违禁药品, 导致动物体内...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ut5ni4m.html
4.河北五部门联合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据了解,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明确了“瘦肉精”监管职责分工。河北省农业厅负责在饲料、动物(专指猪、牛、羊)养殖、出栏、贩运、屠宰环节和生鲜肉(专指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内脏)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管。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生鲜肉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https://www.xywy.com/nk/21b1577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