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以前,关于建设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在近几年来经历了层层递进。201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时期,中国将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推进物联网技术的示范应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的信息化服务体系,规定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品等门类将率先推进电子追溯。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明确提出建立食品追溯系统。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等电子追溯系统建设。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推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追溯手段和技术平台,提高追溯体系的便捷性和有效性,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布程序。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规定农产品溯源、企业建立溯源机制,推动食品电子化追溯平台建设。
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参与的主要部门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局),其中,工信部是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
同时,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食品安全追溯也做出了规定。2012年10月颁布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构建产地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的食用农产品监测体系。2013年4月实施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实行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在整合现有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基础上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归集、共享、公布平台,开展食品安全全过程追溯的区域合作。2014年1月,甘肃省通过了《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成为我国首部系统性、专门化的食品安全追溯规章。该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对追溯主体、追溯流程、法律责任都有明确规定。其他还有如《安徽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平台实施方案》、《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广东省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和《广西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质量安全信息电子追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
追溯系统建设
我国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研究开始于2002年,目前仍处于推行阶段。2002年农业部发布《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对猪、牛、羊必须佩带免疫耳标,建立免疫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应对欧盟在2005年开始实施水产品贸易可追溯制度,国家质检总局也出台了《出境水产品溯源规程(试行)》。2006年,商务部出台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了酒类商品的可追溯。2010年11月商务部关于印发《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开展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11月,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建设完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
乳品追溯体系建设
2010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提出多部门共建数据库,完善乳品追溯体系。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要求企业确保产品所有环节都可有效追溯和召回,11月27日公告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对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自主研发能力、原辅料采购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批批检验、产品配方备案、不安全产品召回、消费者投诉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以及产品可追溯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完成新版《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5月1日实施,增加了对于奶粉的可追溯性条款。2013年6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将婴幼儿奶粉严格按照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其质量,做到全程可追溯。
追溯体系应用
平台构建情况
国家级食品追溯平台
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由工信部建立,
简介:2014年6月正式开通,基本实现了在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企业建成实用、便捷、可扩展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实现消费者采用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及政府网站平台对企业基本法定信息的实时追溯。白酒企业、肉类食品试点的工作也在参照统一标准有序推进。2015年,将新希望乳业作为液态奶追溯试点单位,参照以上标准推进在液态奶行业的追溯试点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由食药监下属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建立
简介: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主要面向全国生产企业,实现产品追溯、防伪及监管,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建设及运行维护,由政府、企业、消费者、第三方机构使用。平台接收31个省级平台上传的质量监管与追溯数据;完善并整合条码基础数据库、QS、监督抽查数据库等质检系统内部现有资源(分散存储、互联互通);通过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数据的分析与处理,实现信息公示、公众查询、诊断预警、质量投诉等功能。
部分已构建食品追溯平台的地区及网址
(数据库中包括畜肉、粮食、乳制品、食用油、蔬菜、淡水鱼、冻禽等重点食品信息)
(2011年建成,实现了对蔬菜、肉类、水果、水产品、禽类、豆制品和冻品等七类生鲜食品和预包装食品的全程网上监控。)
2013年4月,北京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开始试运行,已有首批8家乳制品企业及畜禽食品企业将产品信息纳入了这个平台。该平台包括3部分:政府监管平台、企业应用平台和消费者查询平台。
2014年3月,长沙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通过了技术评审,将在2015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2015年1月,江苏宣布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已经基本完成,全省37家食品生产企业的部分产品正在试运行。
2015年5月河北省通过食品安全智能化监管,已基本实现了对婴幼儿配方奶粉、酒类、保健食品、预包装熟肉制品的质量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