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上古时期,人类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就慢慢地发现可以充饥饱腹的食材,后来变成了食物,后来又发现对人类疾病有治疗作用的就慢慢形成了药物。许多食物即药物,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古代医学家将中药的“四性”“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药食同源”是说中药与食物是同时起源的。《淮南子·修务训》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可见神农时代药与食不分,无毒者可就,有毒者当避。
应该说是先有食物后有药物,而且有些物质既能充饥又能治病,这就是我们说的“食药同源”,或者叫“药食同源”。
“食药同源”从战国、秦汉时期开始,如今我国文件规定有“93+9”种
在马王堆出土的养生方里就讲到养生的一些概念,也就是说,战国和秦汉时期的时候,就有了怎样用食品来治疗疾病的一些概念。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就总结了前人的“食药同源”的理论和实践,衍生出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近现代随着现代科学知识的引入,拓展了“食药同源”的理论知识,同时现代科学技术和大量的临床医学实践,也进一步证明了“食药同源”的物质,兼具的药效和营养功能。
目前,我国从法律层面已经对药物和食物的界限进行了区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了87种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以下称食药物质);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新增当归等6种物质为食药物质;随后又印发《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食药物质管理试点。至此,我国食药物质形成了“93+9”的管理格局。
当今,全球的营养健康问题面临重大挑战,慢病死亡率占到了71%,所以对“食药同源”产业也有重大需求。营养健康已经开始上升为我国国民首要需求,一般而言,人均GDP小于1000美元时,吃饱为首要任务;当人均GDP在1000到1万美元之间时,由吃饱向吃安全的阶段迈进;人均GDP超过了1万美元时,食品营养健康上升为首要需求。
另外,国家对健康中国2030、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都为“食药同源”产业提供了机遇。再有,自古以来食疗一直都是预防疾病行之有效的方法。
我国“食药同源”产业还处在起步阶段
但是,不得不承认现阶段有些问题亟待解决。按食品分类的“食药同源”的食品,不能标识和宣传任何的功能,也不能明确说明适宜的人群,给消费者的选购增加了难度。还有,相应法律法规缺乏也成为制约“食药同源”食品产业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
从科研角度来说,基础研究总体上比较薄弱,虽有丰富的资源,但没有充分的挖掘。另外研究方法是过度使用西方医学的方法学,这些研究的结果可能和一些中医药食材的中医、中药理论不相配。“食药同源”食品目前也没有严格的产品认定和特定的标识,所以“食药同源”食品数据库的建立显得非常重要。
同时,食品也是中药材。但中药材现在也有质量下降很严重的问题。因为目前的中药材种植大多照搬农作物的高产模式,但药品中药材的研发积累不足以支撑一个高产模式,因为作为中药材首要的应该是确保它的疗效,而不是产量。
还有一个挑战就是“食药同源”的物质认定的难度比较大,像云南的麸子就没有被列入“食药同源”的名单,但是它其实在当地广泛食用。认定“食药同源”的过程也很缓慢,甚至会无限期的搁置;也没有充分考虑“食药同源”物质兼顾食品和药品的特殊要求。总体而言“食药同源”产业处在起步阶段,竞争力也不是很强,市场冲击也很大。
中药与食物的关系是――药食同源。
中药与食物的共同点:可以用来防治疾病。
它们的不同点是:中药的治疗药效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药劲大”,用药正确时,效果突出,而用药不当时,容易出现较明显的副作用;而食物的治疗效果不及中药那样突出和迅速,配食不当,也不至于立刻产生不良的结果。但不可忽视的是,药物虽然作用强但一般不会经常吃,食物虽然作用弱但天天都离不了。我们的日常饮食,除供应必需的营养物质外,还会因食物的性能作用或多或少的对身体平衡和生理功能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日积月累,从量变到质变,这种影响作用就变得非常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们并不亚于中药的作用。因此正确合理地调配饮食,坚持下去,会起到药物所不能达到的效果。
针对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应该做好三件事
第二,加强基础研究与人才培养,促进多学科的交叉,加强营养功能因子的研究以及加工关键技术的研发。
文/谢明勇(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理事长、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