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全球疫情的影响下,人们健康饮食以及食养意识得到了极大提高,药食同源及食养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
百草是药歌声起,遍地皆药是真理
老一辈总说“是药三分毒”,又说“药补不如食补”。但是何为药?何又为食呢?
《黄帝内经太素》中提出“空腹食之为食物,患者食之为药物。”
中国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理论,认为许多食物即药物,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
追溯到古代原始社会中,人们是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发现了各种食物和药物的性味和功效,认识到许多食物可以药用,许多药物也可以食用,两者同样能够防治疾病,很难严格区分。
尽管“药食同源”理论由来已久,切不可一慨而论,简单的将食物与药物之间划上等号更是万万不可。
现在有很多人在治病或者调理身体的时候将食疗作为首选,盲目地把药物当食物去使用,夸大某些食物的药用价值,以食物去追求治病作用。这样的行为已经违背了药食同源最初的本意。显然,药食同源不等于药食同性,更不等于药食同功。通俗讲,药物与食物的性质、作用、用量用法、副作用等方面差别很大,应用时绝不能药食不分,甚至以药代食,也不能不讲方式地胡乱搭配药食。
食物与药物之间的性质和作用差异较大
食物性质平和,是提供生长发育、生命延续的必需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糖类、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食物能长期食用,甚至终生食用,而药物具有性味归经、升降浮沉、毒性等特质,是专门针对疾病而使用的,需要“因时、因地、因人”,多数不适合于长期服用。
食物与与药物之间的用法用量差异较大
食物的用法主要是通过烹调由生变熟,色、香、味俱全,食用后经胃肠消化吸收,其用量随个人食量而异。而药物必须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药物本身特点进行炮制,严格控制用法用量、配伍等,还有外用、内服之分。即使药食共同使用组成药膳,也必须遵从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
食物与药物之间的副作用差异较大
“是药三分毒”,即便是药食同源的品种,使用过度,亦可使人体产生毒性反应。比如,丁香味辛、性温,具有温中降逆、补肾助阳的作用,此外还有温胃作用。但是,过量使用丁香会产生呼吸困难、下肢无力、胃出血、下肢麻痹、昏睡、尿失禁、血尿等副作用。即便是食用,丁香也只是作为调味品,而不作主食。又如罗汉果剂量多控制在10克内,不然易伤脾胃。
药食同源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区别
目前,药食同源物质主要用于开发药食同源食品和保健食品,虽两者都属于食品范畴,仍须区别对待。从允许使用的中药材来看,保健食品中还可添加114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药;从功能来看,药食同源食品为普通食品,不能宣称其具有保健功效,而保健食品可经功能性评估后宣称具有特定的保健功效;从安全性及适用人群来看,药食同源食品为普通食品,安全性已得到验证,大部分人群皆可食;保健食品为特殊食品,上市前需经过安全性评估,适用于特殊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