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雨湖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以引导教育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为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行动,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雨湖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
案例一:雨湖区某学院食堂使用清洗消毒不达标的餐具案
雨湖区市场监管局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雨湖区某学院食堂提供使用的复用菜盆(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达标。经分析,因当事人清洗复用菜盆时过水次数不够、不彻底,导致上述问题发生。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雨湖区某中学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案
2024年4月2日,雨湖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某中学食堂采购的“大红椒”“螺丝椒”不合格检验报告,当日即对该学校食堂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料的违法行为启动核查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本案的查处,提醒学校食堂要切实履行进货查验责任,加强食品原材料检验,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案例三:雨湖区某学校食堂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雨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校园食品安全日常巡查中发现,雨湖区某学校食堂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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