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综治、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二)综合规划处
(三)法规处
职责: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行政审批处(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规定范围企业登记注册、市场主体的名称审核工作。承担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窗口统一受理、审批、办结工作。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配合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处
(六)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
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市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质量发展处
职责: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以“品字标”为重点的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及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
(九)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十)食品安全协调处
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社会共治。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十二)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
(十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十五)计量处
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量资源计量工作。
(十六)标准化处
(十七)科技与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处
(十八)知识产权发展与监督管理处
(十九)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
职责:承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的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指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配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职责: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依职责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做好药品零售许可。承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的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
(二十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二十二)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职责:组织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拟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依职责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承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的化妆品监督管理。
(二十三)食品药品抽检监测处
(二十四)财务处
(二十五)人事教育处
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系统教育培训、基层基础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系统评残抚恤等工作。监督管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组织实施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二十六)直属机关党委
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七)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智慧监管工作,负责市本级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指导本系统数字化建设和智慧监管工作。负责信息化网络和数据中心的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应用工作,负责大数据综合分析工作。
(二十八)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分局
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协助查处网络交易平台重大违法行为。指导电子取证工作。承担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九)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挂投诉举报中心牌子)
(三十)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
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价格收费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十一)药品认证检查中心(挂浙江省药品认证检查中心台州分中心牌子)
职责:承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规符合性检查,组织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认证检查工作。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的调派、使用和管理。
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分局
职责: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浙政发〔2013〕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48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