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2、加强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各项食品安全工程建设
3、加强专项整治,努力突破食品安全重点难点
积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豆制品行业质量安全”、“学校饮食安全整治”、“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集中整治,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多环节全过程深化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公安、农林、食药监等部门联合,查获收购加工贩卖病死猪案件1起,依法逮捕15人。查获性保健品商店等违法经营涉嫌非法添加药品的性保健产品88个品规批次,刑拘嫌疑人32名并已进入司法程序。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食品安全舆论氛围
从本次执法检查看,我市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一法两规”,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但由于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体制性问题尚未解决,且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食品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公众满意度不够高,调查问卷反映:对我市食品安全现状“满意”的,占调查总数的0.8%;“基本满意”占22.7%;“一般”占32.9%;“不太满意”占33.7%;“不满意”占9.9%。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基层监管基础薄弱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分段监管体制下涉及监管部门较多,仍有职能交叉、职责模糊,合力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容易各自为战,甚至互相推诿,造成监管空隙。如仅监管目录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目录外的基本放任自流。对无证摊点、流动摊贩的监管有心乏力,食品生产经营“前店后场”“现做现卖”、水发产品、冷冻加工、动物畜禽褪毛、农村帮厨队、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等至今无人监管。由于食品安全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监管部门大多在镇(街道)没有分支机构,执法人力、精力难以到位,造成源头管控不力;各镇(街道)尚未建立专职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职权不到位,疲于应付,难以开展全方位、经常性的监管。
2、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生产加工经营各环节安全隐患大量存在
3、食品安全监管不够到位,打击违法力度有待加强
面对食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工作要求提高、工作任务加重的形势,部门普遍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简单,执法人员素质、技能水平不相适应等问题。从执法案卷的抽查情况看,执法程序不严密、适用法律不准确、处罚说理不到位、案卷整理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实施以来,一些部门至今没有一起食品安全立案案件。其他立案查处案件大多来自于群众举报,来自于部门自身主动性、经常性巡查的明显太少。对案件深入调查不够,发现问题,往往就事论事,不愿追溯,不作深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处罚区间往往就低不就高,部分处罚偏轻,甚至以罚代刑,主动移送公安并向法院起诉的过少,导致违法成本很低,难以达到应有的惩戒效果,降低了食品安全执法的威慑力。
4、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不力,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进程缓慢
目前各部门检测手段比较落后,日常抽检范围、频率远不能满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检测资源、检测信息不能在各部门之间共享。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定性检测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定量检测能力有限,送检周期长,费用高,检验检测结果不够细致明确,结论认定难,不能很好应用,直接影响执法效果。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进展比较缓慢,今年无法如期启动试用。招收熟悉业务的食品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存在一定难度,将直接影响实验室资质认定。
5、教育警示不够有力,诚信体系尚未建立
1、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高效监管机制
2、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力度
3、重典治乱,进一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问卷调查显示: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从何入手,87.3%的人首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行定期巡查、台帐记录制度。重点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发现苗头,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并公示处理结果,使其产生警示作用。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立案,切实防止和纠正罚过放行、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放纵犯罪等行为,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办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对危害大、涉嫌犯罪的案件,根据需要提前介入,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检察机关应加强对食品安全案件查处的监督,对涉及食品安全工作渎职犯罪的查处,同样严惩不贷。审判机关应快审快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4、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快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5、全面保障,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市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对必需的执法装备、检验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费用等,要纳入预算并给予保障。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合理配备监管人员,重点充实强化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优先配置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站专职人员。健全社区和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管理和培训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监管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业务、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安全工作的执法队伍。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从运动式“严打”走向日常性“严管”。健全执法巡查台帐记录制度,像安全生产监管一样建立问责倒查追究制度,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心、事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