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办案行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努力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监管网络。打通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社区,努力构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四)推进责任体系建设,依法划分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努力形成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构建最严格、管用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
(五)加强队伍建设。将2015年确定“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年”,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多层次专业化培训,切实提升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
五、强化日常监管工作
(六)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厘清责任权限,创新日常监管方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现场检查、问题排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形式,主动排查问题,切实加强过程监管,加大对企业现场检查力度。
(八)进一步加大稽查监督指导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挖重大案件线索,查办、督办重大案件;突出稽查打假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日常监管效能的层级监督,确保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九)深入推进食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治理,加大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白酒、饮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用植物油及大宗食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以及小餐饮、食品小作坊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整治规范。
(十)积极推进我区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工作,力争我区零售药店今年全部通过新版GSP认证。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量化分级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对药械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药械安全的意识和安全风险管理的能力。
(十二)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十四)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发挥专家在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以及科普宣传、风险应对中的作用;强化舆论监督,把握引导舆论主动权。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一、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同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大力宣传贯彻化妆品监管法规
配合《条例》出台,各监管部门要积极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制度,结合监管事权和辖区实际,及时制定《条例》落实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一是开展化妆品监管人员《条例》学习和培训,开展政策解读;二是拓展宣传渠道,围绕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宣传力度,指导企业知法、懂法、守法。三是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注重日常化妆品科普工作,鼓励根据季节、用户人群等因素开展专题性、季节性科普,提升公众安全用妆意识。
三、持续开展化妆品经营环节整治
持续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整治,净化我市化妆品市场。
四、推动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注册率达到100%,产品备案完成后检查率达到100%。各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工作,加强化妆品备案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对备案后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产品严肃依法处理。
五、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
为保证我市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按照国家级和省级安排,各分局要积极配合市局进行抽验,为监督检查和打击违法化妆品执法办案提供有力的依据。及时做好抽验不合格化妆品及上级交办问题和线索处置工作。
六、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
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明确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规范和程序,增加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50份/每百万人口。
一、健全体系,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充实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注重发挥镇(街道)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考核体系。同时,抓好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使综合考核更好地达到推动和改进工作的目的。
二、各司其职,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一)强化种植养殖环节治理。加强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规范投入品使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工作,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模式。
(三)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严格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全区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继续推进食品经营企业“一二三四五”自律机制,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逐步整合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及12315执法体系软件中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内容,推进信息化网络体制建设。加强粮食、食盐、酒类流通市场管理。
(四)严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关。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小餐馆、学校食堂等的食品卫生监管,进一步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以强化食品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巩固和扩大2013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严防“回潮”现象发生。针对当前我区食品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盐、奥运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对食品市场主体实行经济户口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深化餐饮治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堂、旅游点餐饮单位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集中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部小商店、小饮食店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饮食环境,对学校周边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户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充分发挥两网的作用。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会、活动等方式研究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对“两员”考核细则,加大考核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现代流通网实现全覆盖目标。紧紧依靠镇(街道),协调有关部门,统筹兼顾,加大现代流通网建设力度,确保年底前全区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一个标准化农家店。着力增强流通网运行的规范性,努力提高农村食品集中配送率,今年年底前力争达到70%。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网络并轨工作。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对各部门功能相近的网络进行整合,实现“多网合一、一网多用”,切实提高基层监督效率,发挥基层信息作用。
五、示范推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通过组织创建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创建行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确保创建进度;通过细化创建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通过以点带面,典型示范,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杭集、公道、沙头、汊河等四镇(街道)要根据《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标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积极做好迎接市政府年内对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按照省、市政府“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规划要求,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食品安全信息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及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全面掌握、科学分析全区食品安全现状,认真组织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网络和应急指挥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重大隐患排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源头在我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解决迟报、漏报问题;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等。
一、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的辛勤努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监管体制逐步完善,监管职能进一步理顺。县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调整、理顺、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将质监、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移交食药监部门,明确了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等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职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机构正逐步完善和规范。在旧县街道、纳章镇和通泉街道设立3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分局),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并明确了负责人及监管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配备了监管信息员,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责任体系。
一、促规范,药械市场整顿不断深化
(一)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对全县药械市场进行全面整治,检查覆盖面达90。特别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进一步加大稽查工作力度,检点突出:一是对涉药单位的药械进货渠道、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销售与使用是否依法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在城乡农贸市场内开展中药材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了非法销售中药饮片、国家限制的中药材、毒性中药材等违法行为,取得实效。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93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64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2起,结案30起,全年共结案53起(其中去年立案,现结案23起),共处罚没款81691.07元,现收缴到帐罚没款51436.9元。
(三)加强药械持证企业的清理。今年我县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陆续到期,为组织开展好换证与gsp再认证工作,切实加强宏观控制,进一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促进企业上规模,提升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本着换证期间“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原则,我局集中注销20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就涉药企业的换证与gsp再认证工作做好宣传、解释。截止8月底,药械持证企业的清理工作已全部结束并通过市局验收。
(五)进一步开展adr监测工作。年初积极部署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向各医疗机构下发了《××县2009年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为全县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强日常监督,对上报情况及时跟踪,及时反馈,确保adr监测有发现有上报。目前已上报adr报表106份,其中避孕环不良反应报表4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7份,药品不良反应报表55份,全面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
二、保民生,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及规范药房建设
一是抓好药品“两网”建设。今年,我局认真分析两网现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难点,结合我县实际,坚持科学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在乡镇成立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办公室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细化“两员”档案和机关药监政务网建设,创造性地实现了“三网结合”,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抓好农村规范药房建设。按照《××市乡、村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标准》,配合新农合制度,我局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多次深入干河、白沙村等6个村级规范药房进行检查指导,不断提升村级规范药房管理水平。
三、维稳定,积极做好甲流感防控
四、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静安区人大调研食药监静安分局。2月20日,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俊瑛率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侨民宗工委负责人等一行到食药监静安分局调研。食药监静安分局领导班子参加了调研活动。在听取食药监静安分局局长罗继钢关于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思路和目标,以及将要实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后,严俊瑛副主任指出,本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将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部纳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管理,有利于形成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更好地探索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问题。她希望食药监静安分局以此次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地促进静安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姜颖洁)
■青浦区人大调研张江高新区青浦园、出口加工区经济运行情况。2月20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赴张江高新区青浦园、青浦出口加工区集体调研园区经济运行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燕平,副主任张海珍、张映华、沈红慧,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办公室负责人,张江高新区青浦园、青浦出口加工区班子成员等参加调研活动。调研中,主任会议成员一行实地察看了张江高新区青浦园落户企业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青浦出口加工区尚之坊时尚创意产业园,认真了解了企业经营运行、产业园规划建设发展等有关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听取了张江高新区青浦园、青浦出口加工区关于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黄宝辉)
第二条食品安全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考核监督相结合、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三条食品安全考核工作在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县(市、区)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运行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
(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五)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七)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八)食品安全宣传、信息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九)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十)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评议、考核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
第五条主要职能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三)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四)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五)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机制建立情况;
(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七)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贯彻落实情况;
(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实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九)食品安全宣传、信息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十)市政府部署的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条考核工作采取自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外部评议等。
第七条考核工作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另设加分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区县考核按总分数进行评定,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80—90分(含80分)的为良好,60—80分(含60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部门考核评定根据年初制定的各部门工作要点,结合国家、省检查情况确定。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酌情予以加分:
(一)出台食品安全监管政府规范性文件或重要创新性制度的;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重大突破或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的;
(三)及时破获和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
(四)国家、省和市明确的其他加分项目。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一)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处置不力,造成事故影响扩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增加的。
第十条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每年12月上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将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书面报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成立考核小组实施现场考核。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查报告、现场考核结果等形成考核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以适当方式反馈。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对考核中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地区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一、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回顾
20*年是全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出批示,带队实地检查,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市人大、市政协也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全年重点监督内容组织调研视察。一年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加强监管,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20*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输出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没有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负面报道。
回顾20*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活动
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孔春浩同志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出台了《*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市委、市政府还把创建工作列入考核目标,进行跟踪考核,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具体做到三个抓:一是抓队伍,重协调,确保“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氛围营造到位,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二是抓特色,促规范,着力“五个深化”。即深化食品安全特色整治工作、深化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深化农村监管队伍网络建设、深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抓宣传,强意识。借助“五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即信息网站广覆盖、问卷调查上街头、执法活动上电视、资料小册进学校、讲座课程进社区,积极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目前创建工作已经进入总结提高和台帐资料收集整理阶段,准备迎接省里考核验收。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一是整合检测资源,加大检测投入,建立以“一个中心,五个统一”为核心内容的检验检测体系。形成定量检测集中统一,定性检测各环节分兵把守的格局。其主要内容是,市政府投入355万元建立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增挂*市初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副班子管理,机构为全额事业单位。运作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制订抽检计划,统一检验检测,统一检测项目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三是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对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标准,在生产、流通、餐饮、保健品四大行业共34家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21家企业被*市食安委授予“食品安全信用优秀单位”。
五是信息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开通了*市食品安全网,建立了《*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市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基本构建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平台、互动平台和服务平台。
(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下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启动了专项整治的第一阶段工作,这阶段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摸清家底,掌握情况。三是进行针对性检测,发现问题进行查处。
(四)各环节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不断强化
1.在食用农产品监管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的快速定性检测力度,共抽样检测芦笋、青菜、萝卜等农产品17956批次,检测合格17936批次,合格率为99.89%;组织开展春、夏、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重点对全市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基地)开展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75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基地、场馆450余家次;组织申报粮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茶叶等六大类无公害产地26个,组织申报兔、肉鸡、稻米、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26只,申报并通过有机产品认证4只,申报绿色产品8只。通过开展各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面。抓了四个方面,一是加强食品企业取证工作,做到新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百分之百取证。加强证后监管工作,全面实施市场退出制度,共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4家。做好添加剂备案工作,备案率达100%;二是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对126家监管的食品企业进行定期检测和专项抽查,督促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上下工夫;三是全面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完善“四定”分片定责制。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小企业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食品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3.在食品流通环节上。一是全面开展商品准入工作,*和新登城区农贸市场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分局检测中心、检测车、工商所检测箱、市场检测点为主的“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20*年总检测批次25428个,不合格205个批次,合格率为99.2%,处理问题食品1230.3公斤;二是强化市场监管。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及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做好“放心店”扩面工作。在完成社区放心店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把放心店创建工作延伸到校区、厂区、景区等环节,使放心店真正做到名符其实。
4.在餐饮消费安全监管方面。一是以“四制”管理为根本,针对不同食品行业特点进行“对症下药”,切实提高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水平;二是全面完成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业和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00﹪覆盖。城区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查处率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100%,食堂和全市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建立率100%,违法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全年没有发生1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5.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一是强化源头监管。落实药械生产企业定期检查和飞行检查制度;二是做好药械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管。药械市场监管覆盖率达到了100%以上;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四是加强稽查和药械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安全。
6.在“放心肉”监管方面。上下联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打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7.整治无证摊贩,严格城管执法。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管理。将学校、工地、市场周边作为控制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错时合理安排人员定岗巡查和设置高峰督岗,着重加强对履教不改、重复违章当事人的处罚力度,确保市容整洁和市场秩序。
8.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一是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条件,确保所有新组建或成立的学校食堂达标。直属学校食堂全部符合卫生管理要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持证率达到100%;二是开展“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扩大推行“五常管理”,全市校园放心店实现全覆盖;三是加大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的力度,认真落实“八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
9.积极应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成立“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全力以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六个到位”,确保“四个不出问题”。对食用问题奶粉的婴幼儿病例,实行免费筛查,对确诊患儿实行免费治疗,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药品安全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是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不法分子大有人在;二是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知识缺乏。部分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够到位;
二、2009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任务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着重完成以下工作:
2.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设。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确定以蔬菜和猪肉为首批追溯管理农产品,逐步向水产、茶叶、水果等多种农产品延伸,明确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为重点追溯管理对象。同时,建立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基本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产地农产品的准出管理和销地农产品的准入管理。
3.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省、*市的的部署,坚持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抓手,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全力做好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和*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两项创建任务。
4.继续推进三大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对全市“信用优秀单位”要实行跟踪监督、动态评价,推动行业协会深入开展企业信用创建。着力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分析预警系统,坚持和完善综合信息联合和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制度,强化食品安全信息;二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作用,继续推进企业自检、监督抽检和评价检测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评价性抽验力度,突出重点环节和品种,定期分析安全状况;三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着力健全市和乡镇(街道)二级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深化以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同时,要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日常防控,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三、有关工作要求
2.协调配合、务求实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必须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市食安委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考核督查;市质监、农业、卫生、工商、经贸、城管等部门要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今天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做到有人管、有人抓,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抓好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013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夯实基础,落实责任,防范风险,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完善风险监测,强化宣传培训,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责任,夯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基础
(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三定方案要求,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梳理分类,明晰监管依据和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我市保化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与经营规模大、品管基础好、具有药品质量管理背景的企业,签定质量承诺书,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意识。
(三)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根据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细则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管要求,推动日常监管工作细化、量化、痕迹化。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完善企业信息档案,提高监管效能。
二、强化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底数和基本情况,健全生产企业信息档案,推进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基础档案建设。
(五)加强流通企业监管。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确保流通企业监管覆盖面达50%以上。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宣传培训,引导行业自律。
三、突出重点,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六)排查风险隐患。对开展过整治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治效果不明显,隐患未得到治理的要进行“补课”。对风险监测、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梳理,及早防范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八)加强市场整顿。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整顿和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六个严厉打击”和“五个必须”,即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劣原料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凡存在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凡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经营;凡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撤销产品批准文号、吊销生产许可;凡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着力防范,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监测水平
(九)认真完成全年风险监测任务。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2013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任务,做好风险监测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及风险程度高、流通范围广、市场占有率大以及投诉举报多、易违法添加产品的抽验监测,增强监测抽验的针对性,提高隐患排查的及时性。
(十)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后处理。强化对问题产品的处置力度,认真查找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对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采取暂停生产、销售召回并销毁等措施,防范安全隐患蔓延。
(十一)积极稳妥应对突发安全事故。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按省、市局要求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探索研究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敏感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宣教,营造保健食品化妆品良好工作氛围
(十二)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的培训。开展对镇(区)协管员保健食品化妆品业务理论知识培训,提高镇(区)协管员工作水平。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药械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为关键,以规范药械经营主体行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监管等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药械流通监管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努力开创药械流通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到20****年底,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药械经营主体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100%实施GSP认证;药品批发企业跟踪检查覆盖面达到100%,药品零售企业跟踪检查覆盖面达到80%以上。高风险医疗器械(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器材和介入器材,下同)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达到100%。
2、农村药品“两网”的运行效能进一步提升。所有的县以上医疗机构和7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45%以上的村卫生室(含个体诊所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房达到“规范药房”要求。
3、药械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的覆盖面达到100%,探索建立高风险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机制。
4、药品流通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年底前,所有的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部分原有的药品批发企业使用药品经营企业信息管理软件,接受药监部门的远程、实时监管。
二、强化药械经营许可监管,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三)严格药械经营企业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提高药械批发、零售企业的许可标准,严格审批新开办药械经营企业,把好药械市场的准入关口。适度提高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变更许可事项的条件,逐步缩小新老企业的差距,全面提升全省药品经营企业的硬件条件和管理水平。
(四)完善药械市场退出机制。按照《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管、药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完善药械市场退出机制,依法淘汰一批条件差、水平低、管理不规范的药械经营企业。
(五)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药品流通领域的资源整合,鼓励同行业兼并重组,引导药品流通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升药品流通行业的竞争力和集中度,促进我省现代医药物流发展。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药械经营使用主体行为
(六)落实企业是药械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药械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探索建立药械批发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的药械安全主体责任。
在医疗器械方面,继续强化骨接合用金属植入物监管,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抓好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建立日常监管档案。
(八)扎实做好药品GSP认证工作。继续做好新开办和认证期满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认证工作,督促、指导专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认证,总结认证工作经验,完善认证现场检查操作办法,探索创新认证管理模式,着力提升GSP认证的公信力。加强GSP认证检查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强化认证纪律,保障认证工作健康开展。
(九)推进药械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探索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探索制定高风险医疗器械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督促药械企业加强行为自律。
(十)拓展药械流通监管的广度和深度。以宣传贯彻《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医疗机构药房“托管”、宾馆、车站、机场等场所销售药品以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监管,探索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扩大监管的覆盖面,消除监管盲区。
五、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
(十五)深化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为主,农村协管员、信息员等社会监督为辅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定期对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多途径、多渠道组织“两员”参加协管协查活动,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教育、信息反馈、执法协助、举报投诉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管信息报送、举报投诉、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网络运行质量,提高监管效能。认真落实“两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起不到协管作用的予以解聘。
(十六)强化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监管。加强农村药品采购、供应渠道的监管,防止假劣药品流向农村。推行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向农村医疗机构集中配送供应药品,支持、引导每个县通过竞标等方式确定3―4家药品配送企业,对农村涉药单位的药品实行统一配送。引导国家定点生产的基本用药进入农村,促进农村“两网”建设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机结合。结合商务部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引导、促进现代农村药品流通业态健康发展。
(十七)促进“两网”与“新农合”有机结合。落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规范药房”制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要将“规范药房”作为审批“新农合”、“城市医保”及社区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加大对未达标药房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农村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会同卫生部门选择一批管理规范的零售药店作为“新农合”定点药店,切实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上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药品。
(十八)总结推广“两网”示范县经验。总结各地创建“两网”建设示范县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整体水平。
六、强化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监管,消除药械安全隐患
(十九)强化亳州、阜阳、太和等重点地区监管。亳州市要以实施《亳州市中药材市场管理办法》为关键,以建立健全质量追溯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为着力点,进一步创新中药材市场监管的思路和办法,巩固和扩大中药材市场整治成果。阜阳市及太和县要继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地下药品交易的高压态势,规范药品托运等物流渠道,着力净化市场环境;强化对大型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和指导,督促企业引进药品现代物流系统装置和设备,改善营业场所、药品仓储等硬件设施,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
(二十一)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能力。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的监控力度,建立健全药械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完善重点地区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抓好培训和演练,切实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七、继续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惠民活动,积极为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十二)着力将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向农村延伸。在进一步做好城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农村定点回收药店的数量和分布区域,周密组织,严格管理,强化宣传,积极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清理家庭小药箱,集中、统一销毁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促进安全合理用药。
(二十三)建立完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长效机制。总结、推广一些市、县的有益经验,建立完善以“四统一”(统一定点标识和回收箱,统一登记表,统一销毁,统一考核和奖励)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办法,将此项工作与规范零售药店行为、药品分类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安全合理用药宣传、药品质量投诉举报等工作有机结合,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一项惠民工程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
八、加强药品流通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十四)推进药械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省局将进一步加快药品批发企业信息管理软件的推广和应用,各市、县局要积极推广相对成熟的药品零售企业信息管理软件,鼓励、引导药品经营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质量管理,规范药械经营行为。
(二十五)构建药械流通远程、实时监管平台。加快推进药械流通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信息化监管平台,在企业普遍使用信息管理软件的基础上,着力实现对全省药械经营企业的远程监管、实时监管,进一步提升药械流通监管的水平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