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世久曲阜师范大学食品安全与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江南大学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型食品卫生执法体制(1949-1977年)
经济转轨时期的过渡型监管体制(1978-1992年)
在此背景下,计划经济时代下的指令型食品卫生执法体制相形见绌。在1978-1992年的经济转轨时期,我国逐步完善并继续沿用由卫生部门主导的混合监管体制。在这一体制下,卫生部门在食品卫生监管中虽然仍处于主导地位,但原来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部分检验职责被划分给工商、农牧渔业、进出口检验机构等部门。鉴于计划经济体制依然存续,行政指令、教育等传统监管手段仍然非常普遍,但法规标准、市场奖惩、司法裁判等手段也开始普遍使用。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混合型监管体制(1993-2012年)
随着食品产业的全面迅猛发展,食品产业的外延已经延伸到农业、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工业、食品经营业以及餐饮行业等整个产业链条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所有制结构方面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食品安全监管由仅限于事后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管理逐步转向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的覆盖范围和复杂程度大大增加。从风险类型上看,这一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已经从前市场风险转变为市场风险,即大部分的食品安全风险都是市场经济下利益驱动机制所引发的人为性因素造成的风险。
食品安全风险的演化,丰富了食品安全的概念与内涵,也直接推动了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监管对象、食品种类和内容的增加,新的监管机构不断加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1993-2012年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时期,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经历了1993年、1998年和2003年三次重大改革,并可以1998年的改革为区分,再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的多部门监管阶段(1993-1997年),第二个阶段是多部门分段监管模式的逐步确立阶段(1998-2012年)。在这一时期,行政指令等传统行政干预手段基本退出历史舞台,而技术标准、信息披露等新型监管工具不断涌现。
新时代的食品安全风险现代化治理体系(2013年以来)
我国已经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过长期的高速发展,食品产业持续壮大,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产业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产业支柱地位日益稳固。2018年,我国食品产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已超过9万亿元大关,食品工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0.6%;农业产业增加值达到6.47万亿元,增长3.5%。在产业规模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由于正处于经济与社会深刻变革、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面临的风险尤为严峻。环境污染等导致的长期累积的矛盾日益凸显,新科技、新业态等带来的新型风险不断涌现,造成新旧风险隐患交织,给食品安全带来巨大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舌尖上的安全”。以2013年3月启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起点,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契机,我国在坚持纵向改革的同时,开始探索横向治理的改革,在推进市场取向改革的前提下,努力发挥市场机制与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机制作用,开创了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新局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战略举措,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安全风险治理的新境界。以2018年从中央到地方的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全面推开与顺利实施为契机,以社会共治与统一权威为基本特征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开始逐步形成。遵循社会共治的新理念,现代化、市场化、信息化的现代食品安全风险治理手段不断创新并得到广泛应用,极大地提升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