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5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对市检验检测中心进行了延伸巡察。6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三)严格督导问效。对照整改工作台账,安排党建办公室对59项整改任务、144项整改措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并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2)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3)常态化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拓展学习渠道。利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干部学院平台、“灯塔-党建在线”,法制APP学习平台多维度开展学习。二是强化对各支部学习情况的督导调度。对机关各支部进一步强调“学习强国”的重要性,通过机关党建工作群,每周督导各支部“学习强国”参学情况,督促全体党员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学习强国”参与率达到90%以上。
2.关于落实上级食品安全监管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
(2)“一老一小”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不严
(3)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定下半年农村地区供货商专项抽检计划,以“检监结合”的方式,以豆制品、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酒类、乳制品、蛋及蛋制品、饮料类、油和乳化脂肪制品等为重点内容,下半年计划抽检食品300批次。二是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针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局、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供销社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邹城市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细化落实措施,明确具体工作任务。三是及时进行工作评估总结。专项工作组于6月、11月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部署以来全面工作情况报告及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主动推动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3.关于贯彻落实“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不深入问题
(1)药品监管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药品监督抽检。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市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的实施方案》,开展了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工作,7月份已完成药品抽样10批次。二是努力充实了药品监管力量。协调邹城永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了17名食品药品监管辅助人员。三是提升药品监管能力。组织开展了全市市场监管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针对现有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了药学知识专业培训,提升药品监管执法能力。
(2)药品销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3)化妆品监管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化妆品监管底数。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目前登记事项经营范围包含化妆品零售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进行摸排,彻底摸清监管底数,共摸排化妆品经营单位999户,并对实际在营商户和企业分类建立台账,对专营门店、大中型商超、兼营个体商户分类抽查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二是及时研判化妆品监管风险隐患。组织召开了化妆品经营环节风险会商会议,对化妆品经营环节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形成了“2022年化妆品经营环节风险及防控措施清单”,对8项风险点逐一明确了具体防控措施。
(4)医疗器械监管基础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依据省市局文件精神及局党组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建立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级监管台账、使用单位监管台账、监督抽检台账及行政处罚台账,确保形成医疗器械监管的工作闭环。二是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联动。积极与药械稽查中队、法制科衔接沟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药械稽查中队立案调查。
4.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存在短板问题
(1)监管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壮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配齐配强特种设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我市“优才计划”“青优计划”等人才引进政策,引进了高素质专业人才,尽快补充到特种设备服务中心等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部门,确保高质量履行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技术服务、安全评估等工作职能,有效解决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配备不足问题。二是合理调配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监察员配置。针对中心店、看庄等4个监管所未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监察员,香城、张庄等4个监管所仅各有1名,未达到各市场监管所至少配备2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的要求。目前,我局已动员中心店所2名工作人员、看庄所2名工作人员、城前所2名工作人员、唐村所3名工作人员;香城所、张庄所、北宿所、凫山所、太平所、峄山所、千泉所各1名工作人员,共计17人报名参加今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B类)取证培训班,12人通过考试,截至目前,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的人员有47名,达到了每500台特种设备配备2名专职监管人员的要求。
(2)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022年初制定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本年度开展两轮培训,根据财政局批复的预算资金,计划培训400人;根据市疫情指挥部发布的《各类培训活动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的文件精神,本年度培训采用线上视频的方式进行,线上学习,线上考试的方式。并委托山东省质量技术评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全程技术支持。目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正在进行中,100名学员正在进行线上学习。预计9月底,可完成200人的培训目标。二是开展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按培训计划,今年十月底之前,将开展第二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培训另外的200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5.关于优化“三个环境”不足,监管效能不高问题
(1)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开展了医疗机构服务收费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决定对全市各类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2022年7月下旬,组织执法人员对邹城市城区医院、凫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邹城市中医院进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院是否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是否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现场查看收费资料及药品进销货等凭证,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2)深化消费环境建设不到位
(3)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实
6.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能力不强问题
(1)网络市场监管理念和手段滞后
(2)“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不广
整改情况:一是稳步推进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改造工作。明确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为改造重点,针对食品加工操作,食品仓库、食品留样等环节和区域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已完成200余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推进平台升级。从建设“明厨亮灶”工作以来,将全市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纳入亮化,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将原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的新平台为“食安邹城”,新平台包含:视频直播服务、信息公开服务、公众评价服务、众检服务、主体责任自律服务、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网格管理服务等,实现手机APP端操作观看。
(3)推广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应用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监管业务水平和平台软件应用水平。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定期通报,确保平台上企业建档率、账户活跃度达到上级要求。
7.关于助推县域经济提质增效能力不强问题
(1)推进质量强市工作不力
(2)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力度不够
(3)推动知识产权发展能力不足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
(1)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落实全面领导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关于印发<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邹市监发〔2022〕13号),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全局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定的《关于调整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邹市监党发〔2021〕5号)明确了党组成员意识形态领导责任。
(2)网络意识形态制度不健全,存在安全风险
(二)关于群众身边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今年上半年,1月8日、5月20日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三是党建办工作人员列席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2)“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对分管科室、联系和代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关于印发<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邹市监发〔2022〕13号),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要有“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三是2022年年底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管党治党失之于宽软,违纪违法问题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抓好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制定了《关于调整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邹市监党发〔2021〕5号)、《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二是局机关纪委加强学习,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4)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洁风险,切实加大对高风险岗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更高标准抓实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开展“以案三说”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对本单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职工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开展了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会议,举办中层、中层副职干部培训班,开展“以案三说”警示教育,通过邀请上级领导、专家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市廉政文化教育中心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违规发放乡镇补贴
整改情况:抽调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查找违规发放补贴的财务凭证,统计领取乡镇补贴的人员名单,及时进行了追缴,现补贴已全部缴纳完毕,上缴国库。
(2)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财务科查找了违规报销差旅费的财务凭证,统计差旅费清退的人员名单,及时进行了追缴,已缴纳完毕,并已上缴国库。二是检验检测中心涉及人员已经于2022年5月28日将超标报销的差旅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金额退还,已由中心财务人员将钱款汇入国库账户。三是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账流程,严格差旅费审批制度,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对差旅费的报销单据、报销凭证等进行严格审查,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每一笔差旅费都符合报账制度,并严格推行了“公务之家”差旅费报销APP,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
(3)厉行节约意识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勤俭节约意识,把厉行节约落到实处,杜绝铺张浪费。二是制定了《邹城市检验检测中心经费报销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单位各项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及报销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各类费用的支付程序。三是规范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租车程序,采取租用社会化车辆费用总额控制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出行费用。四是充分利用好2022年5月市粮食质检中心划转的公务商务车,将其用于日常公务出行,做好使用登记台账管理,减少平台租车频次。
(4)无公函报销接待费
3.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疫情防控工作不细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监管领域内场所单位注册、张贴场所码的主体责任。严格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务必立即安排人员深入监管领域内场所单位,逐一检查场所码注册和张贴情况,杜绝麻痹松懈思想,查找场所码推广应用漏洞,发现问题迅即整改。
(2)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
(3)政绩观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今年省对市、市对县考核“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对服装鞋帽与针织纺品、金银珠宝、日用品、家用电器与音像器材、文化办公用品、家具、通讯器材、石油及制品、建筑及装潢材料等9大消费品类工业产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重点监管,积极围绕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隐患,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靶向整治,促进9大消费品类工业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二是对9大消费品类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开展监督抽查200个批次以上。另根据消费品质量合格率上级部门反馈情况,及时增加某些品种。三是对监督抽检不合格企业加大后处理力度,督促企业积极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4)联系基层不经常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领导包保、科所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分管局长对分管科室的主体责任、科室对基层市场监管所的监管帮扶责任,疏通任务传导过程中的“堵点”,打破科所之间存在的“隔阂”,填补工作人手不够的“缺口”,提升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建立“领导包保、科所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实行“五包制度”。各分管局长牵头负责,分管科室对市场监管所进行包保,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和工作标准,提供帮扶指导,严格督办落实。主要包括包人员力量调配、包目标任务完成、包问题矛盾化解、包基层工作推进、包工作动态反馈。三是强化考核公示。局督查考核办公室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科室包保的市场监管所工作动态进行跟踪,将市场监管所和其责任科室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底考核,对工作创新、推进快速、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在考核时酌情加分,优先考虑评优树先;对办事拖沓、工期延误、推诿扯皮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撰写书面检讨并取消评优树先资格。
4.关于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问题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领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鲁市监办字〔2020〕108号)、《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通知》(济市监字〔2021〕135号)文件要求,提高对“四个最严”的政治认识。二是制定了《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通知》,严格落实省局和市局文件要求,实施最严厉的处罚,提升执法办案成效,做好移送执行,形成办案闭环,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增强震慑力,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强案件办理和案件审核,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依法依规办案,做到有案必查、顶格处罚、处罚到人,强化执法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
(2)执法办案能力不强
5.关于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
(1)扣押、没收物品管理和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了《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罚没物品管理处置规定》。二是建立健全罚没物品查封扣押台帐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入库登记、出库管理等。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查封扣押产品进行销毁、拍卖等处理。三是按照物品类型设置药品仓库、食品仓库、其它物品仓库,严格按照物品分类、分配的各队存放点进行存放,并按要求填写扣押/没收物品出入库清单。
(2)食品抽检备样品处置不合规
(3)车辆管理使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加强管理,严格纪律。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三是加强快检车使用管理,完善中心公务用车规定,严格登记管理,建立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台账,完善公车管理台帐、出车记录等公车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快检车辆效能,定期开展快检“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活动,于7月底前制定快检活动计划,每月利用快检车至少开展一次快检活动。
(4)试剂采购工作监管缺位
6.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1)保教费报销不规范
(2)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3)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
(4)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邹政办字〔2019〕38号)要求,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中的钱款的支出属于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部分农村中小商小贩没有pos机,不能刷公务卡结算;部分供应商也没安装pos机,也不能刷卡。我局在《邹城市财政局关于对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反馈的通知》(邹财字〔2021〕26号文和邹财字〔2021〕40号文)中通报我局的公务卡使用率都是100%。今后我局一定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5)财务资料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下一步,计量所将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对于车辆每次加油信息凭证保管好。
7.配合巡察工作不力,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1)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巡察组织领导,明确巡察问题整改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三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长效落实机制。修订出台了《邹城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车辆管理办法》。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1.关于抓班子带队伍存在短板问题
(1)推动系统融合力度欠缺
整改情况:开展科所联建工作,建立了“领导包保、科所联动”工作机制。疏通任务传导过程中的“堵点”,提升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
(2)激励机制不完善
(3)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
2.关于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不力问题
(1)党建工作责任链条拧得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制定《关于印发<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邹市监发〔2022〕13号),将党建工作考核进行安排。二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作用,按时召开党建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7月7日召开机关党委工作会议,研究支部党建工作。三是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8月9日开展党建半年工作互评,按照《2022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台账》对支部工作进行梳理、细化,定期督导。
(2)个体私营企业综合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按照领导班子分工研究拟定调整个体私营企业综合党委领导班子的方案,报市委两新工委批准。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建强、服务优、发展好”为目标扎实开展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着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健全完善组织体系,依托全市16个市场监管所,分别建立党建指导站,构筑基层个体私营企业党建阵地,夯实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基础。
(3)党员管理不到位
(4)支部设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每周研学一部党内法规条例活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二是2022年支部换届时严格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进行制定《关于2022年部分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的通知》,现已按照机关工委通知,完成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请示,现换届工作如期完成。
3.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
(1)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开好2022年度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要开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查摆问题,画像准确,不能以业务工作代替思想剖析,相互批评要严肃认真,富有针对性,做到红脸出汗,辣味十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三是民主生活会材料领导要本人亲自撰写,不能由他人代笔。
(2)“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3)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场监管局党内组织生活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定期开展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党建办组织抽调各支部党务骨干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市委组织部、市委机关工委年底综合考核模式每半年互查一次,发现问题,查缺补漏,共同提高。三是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轮流讲党课活动引领业务工作的开展,用业务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理论学习的效果,有效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通过全面整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这次市委专项巡察对于市场监管机关自身建设是一次良好的政治体检,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我们理清思路、改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市场监管局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了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了鞭策激励。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省、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尊崇《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守牢安全底线、护航经济发展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让巡察整改成为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助推器,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