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超市买到了过期食品,随后向市监局投诉举报,结果经调查没有发现该超市并未违规,于是便不予处理,怎料举报的男子不服,直接将市监局告上法庭。
案件回顾
2022年7月10号,李某在当地的一家超市购买了一瓶花雕黄酒,
之后竟发现花雕黄酒已经超过保质期两天。
李某认为,售卖过期食品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如果没有看清生产日期,那么误食了过期变质的食品,将有可能对身体造成一定损伤。
李某发现这一情况,为了不再有人卖到过期食品,
于是决定向市监局投诉举报。
随后李某通过12315消费者网络投诉平台,将此事上报给当地辖区的市场监管局,希望可以严查此事。
市场监管局在接到举报后,对涉事超市进行检查,但是并没有发现任何过期食品,于是便决定不予处理。
很快,李某在12315平台上收到市场监管局的反馈,得知自己举报未被处理后,
李某便认为市场监管局没有履行查处职责。接着便将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
案件审理及结果
案件中李某的上诉要求很简单,
一是要确定市场监管局存在违法,二是要求市场监管局对超市重新查处。
接到李某的上诉请求法院很快受理,并将传票送达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接到传票也觉得无奈。
首先他们觉得
,从而导致先前无法对涉事超市进行及时处罚,李某的行为
造成不必要的行政资源浪费。
其次,
,这里提一下,李某提供的证据中竟然有购买商品时自己拍摄的视频记录。
为什么会在购买商品的时候拍摄视频记录?
而且偏偏商品就过期了。我相信看到这的读者,大概心里也能想到,这个李某不一般呐。
果然经过法院的调查,这个李某针对各种产品问题在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上
向市场监管局投诉高达3100件
,单单在这次涉案的市场监管局的辖区内就投诉了上百件。
由此可见,
李某并不是一般的消费者
,更不是作为一般消费者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其真实目的在于通过投诉举报而从中谋利,
俗称“职业打假人。
”
经查明,确认其身份已经不再是一般的消费者,而是“职业打假人”,其
不具备一般消费者的本质特征
,而且这场诉讼涉及的行政处理结果与李某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因此,
李某以不具备关于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被法院驳回了全部上诉请求。
法律分析
本案中,法院最后以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驳回了李某的上诉请求,这其中的主体诉讼资格是什么?我们结合本案来看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到,这次案件是关于行政诉讼的案件,在
行政诉讼中对于原告有着相应的规定。
1、原告必须是认为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人;
3、原告是主动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本案中,李某的诉讼请求是,要确定市场监管局存在违法,要求市场监管局对超市重新查处。
那么我们可以看出来,
市场监管局有没有对超市进行处罚,并没有和李某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既市场监管局没有侵犯李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再结合上述法条来分析,李某有权提起诉讼的前提在于,
市场监管局确实有侵犯李某的合法权益,只有以此为前提李某才能告市场监管局。
那么案件中,市场监管局是不是对超市进行处罚,根本就不存在侵犯李某的任何合法权益。因此,
李某就本案中没有上诉的资格。
那么案件中还提到,李某的身份不能作为一般消费者来认定,其主要原因在于
李某的行为经查证属于以投诉举报为盈利手段的消费者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赚钱而各种投诉举报的“职业打假人”。
所以从本质上,李某就不属于一般消费者的本质特征,其购买过期商品是为了用过投诉举报来获得相应的利益的行为。
那么两者相结合,法院对本次的判罚合理合法。
小结
“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到底是好还是坏,网友众说纷纭。有人认为需要这样的人来监督食品安全,也有人认为这样的人就是故意找茬。
但对于这种带有恶意的“职业打假人”来说,本次法院的做法没有问题。
当然了先不管“职业打假人”是好、是坏,市场监管局是不是在接到举报和投诉的时候,也需要认真的进行落实,
对违法事实清楚的商贩进行有效及时的处罚。
不管“职业打假人”是不是故意在商品中挑选过期食品进行举报,既然出现了那么肯定是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