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省城刮起维权旋风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昨日上线
正东路小学的学生义务宣传维权常识。
昨日,石市工商局组织全市工商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在新百商场、中储市场、南三条太和文化礼品城等16家会场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并结合“美丽省会·诚信商家”创建活动,积极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文明经商。据悉,从3月1日起,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深入到市场、社区等场所,为市民和商户进行面对面的咨询和服务。
在红星美凯龙和平店,工商人员通过发放材料、设置展牌、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台等,让消费者熟知新《消法》,帮助消费者提高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树立消费维权新思维。
五大部门权威发布维权案例
石家庄市工商局发布:
案例三:某商贸有限公司非法购买、使用个人信息案
石家庄市某商贸公司,通过互联网购买5万条不确定人群的手机号码,并安排公司员工利用购买的个人信息与消费者联系,以赠送玛瑙手链等小礼品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到公司领取,以达到推销其公司产品的目的。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有关规定,属违法行为,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案例:吕某经营非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案
石市物价局发布:
案例:某热力公司违规收取暖气断口费和接口费案
2016年12月21日,根据市民举报,石家庄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对石家庄市某热力公司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下属机构曾经收取过暖气断口费和接口费。鉴于该公司在此之前已经及时纠正了此种收费行为,并且大多数款项已经退还,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对该单位不予处罚。
石市卫生监督局发布:
案例:高新区张某某无证行医案
2016年11月21日,高新区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高新区张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家中开展诊疗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该诊所予以取缔,并给予没收药品的处罚。经查张某某曾因无证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司法解释,其行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被移送至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昨正式上线
据了解,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会根据被投诉和举报商家所在地,将属于石家庄市的案例转交石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处理后再在平台回复。
“大学消费维权研究指导中心”成立
河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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