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常见的不文明养犬处罚案例进行分类曝光,通过“曝光一个、教育一批、影响一片”的形式,不断减少、消除犬只伤人、伤畜、传播疾病等安全隐患,让犬只与犬主真正享受饲养、陪伴生活,让养犬文明新风吹起来。
一、未经登记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
当事人:吴某某
案发地点:东阳市吴宁街道艺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
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当事人:赖某某
案发地点:东阳市白云街道傅店
行政处罚:拟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提醒:
《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八条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登记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养犬免疫制度。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养犬人未办理养犬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养犬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养犬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养犬主管部门没收犬只。
我市重点管理区:1.吴宁街道、白云街道所辖所有区域、江北街道所辖迎宾大道(含)以西区域。2.横店镇、巍山镇、南马镇建成区。
二、携犬外出时未采取防止伤害他人措施
当事人:汤某某
案发地点:东阳市江北街道湖莲西街
行政处罚:拟罚款人民币300元整
当事人:张某某
案发地点:东阳市江北街道蟾院
第十六条第二项除残疾人携带服务犬外,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采取装入犬袋、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的措施;携带烈性犬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由养犬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未佩戴犬牌
当事人:楼某某
案发地点:东阳市白云街道平川路
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元整
第十六条第一项在重点管理区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
第二十六第一款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养犬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四、饲养人未及时清理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
当事人:许某某
案发地点:东阳市六石街道中学北路
当事人:吕某某
案发地点:东阳市六石街道针织路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对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
第三十三条第五款违反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请各位养犬的朋友们以此为鉴,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快乐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