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日10时,当湖分队执法人员在当湖高级中学发现两条自行出户的犬只,犬主行为违反了《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自行出户;”的规定。
案例2:
2021年7月12日10时,当湖分队执法人员在城南新村发现一条自行出户的犬只,犬主行为违反了《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自行出户;”的规定。
案例3:
2021年7月23日9时,当湖分队执法人员在虹霓集镇虹市路发现一条流浪犬只,后经调查发现该犬只为犬主散养犬只,当湖执法分队对犬只主人进行宣传教育并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
案例4:
2021年8月2日18时,直属分队执法人员在水岸交融绿道巡查时,发现有一名犬主违规携带犬只进入绿道遛犬,犬主行为违反了《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区域:(二)医疗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封闭式景区、绿道以及少年儿童活动场所;”的规定。
不文明养犬给普通群众带来的困扰由来已久,文明习惯的养成既靠个体涵养,也需要规则约束。近来天气转热,养犬市民携犬外出活动增多,不拴狗绳等各类不文明养犬现象也有所上升,同时犬只情绪变得易躁易怒,攻击性增强,伤人概率也大大增加。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呼吁广大犬主:养犬必办证,遛狗必牵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