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号起,《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其中将"违规养犬"列入重点治理内容。近日,镇江警方也牵头犬类管理工作,开展流浪犬、违规犬集中收捕行动,《条例》正式施行后,不文明养犬行为将会得到有效约束。
8月26号下午,华润新村有居民向警方举报,有邻居长期将自家狗散养在楼道内,不少居民上下楼经过时,都提心吊胆。镇江犬类管理大队随即出动警力,前往抓捕。
经核查,这只狗属于无证犬,狗主人涉嫌违规养犬,警方依法将狗暂时收容。考虑到狗主人这一不文明养犬行为属于初犯,之后可以前往公安机关签署"文明养犬承诺书",领回自家狗,并尽快办理狗证等。记者了解到,目前镇江约有1万7千条狗按规定办理了狗证,但这个数字远远低于实际养狗数。在实际生活中,不文明养犬行为也比比皆是。
养狗市民高先生:比方说,有时候狗大便,你有时候看不到狗主人,但是路上留下了痕迹,心里面就有感触,你看,不方便别人吧。
高先生表示,之前自己遛狗遇到其他狗主人的不文明行为时,也不大会上前劝说,怕人家说自己多管闲事。但是,这一情况将在《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后,得到有效改善。《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五项禁止行为:禁止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只和大型犬只;禁止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禁止遛犬不牵绳,不清理粪便;禁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禁止携带除军警犬、引导犬之外的犬只出入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
今年的犬类管理工作,市文明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均大力支持,已在72个小区和区域进行了重点巡查和整治了165场次,共收捕各类犬只252只,新区警方还在8月初,专门成立了捕犬队。目前,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草拟的《镇江市犬类管理办法》初稿,也在进一步完善中,将对不文明养犬的处罚措施等细则,做出规定。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大队大队长董建军:启动犬类管理新规定制定,加强城市犬类管理工作,是今年市政府2020年度"十件民生实事"内容之一,根据部署安排,正在制定新规定,目前已形成初稿,对网民提出的一些合理化建议,结合镇江实际情况,吸收归纳进新的规定中,解决一些难点问题,创新管理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