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6日讯近期,记者接到市民举报,大庆市晟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套用他人生产许可编码,私自加工食品用塑料袋,质量难以保证。
2月、3月,记者先后两次对该公司进行采访。公司老板赵某承认,他的公司并未取得食品专用袋生产许可,但可以按客户的要求加印QS标识,还可以套用别人的许可编码。
仅有QS标识,没有许可编码的食品用塑料袋。
无资质工厂可印QS
根据市民举报,私自加工带有QS标识食品级塑料袋的大庆市晟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南一路附近的一家大型仓库内。
2月中旬,记者找到该厂,向公司老板赵某询问能不能制作食品用塑料袋。赵某表示,可以制作食品专用袋,并拿出了厂房内生产的5种产品,还指着其中一种袋子说:“这是真正的标准袋,你随便去检验,我给你检验报告,啥都有。”
赵某提供的5种塑料袋中,有一款印着“海拉尔一道街”的字样,并印有QS标识。
记者问:“这些袋子都是你家做的吗?怎么还印着‘海拉尔一道街’呢?你家有QS认证吗?
赵某说:“袋子是我家做的,我家没有QS认证,我朋友有。”
在车间内,赵某给记者拿出印着QS生产许可标识、食品专用袋、原料代码字样的连卷袋。
赵某说:“这种连卷袋卖得非常好,各大超市用的都是这种。如果你们要订袋子,得正月十五之后再来,年前马上放假了。”
生产外省QS产品
3月9日,记者再次来到这家公司。进院前,围墙下的垃圾堆里,一沓塑料袋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袋子上印有QS标识,右下角印有厂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塑料工业园A区。制造商:营口经济开发区德庆塑料厂。
一名工人说,赵某可能是有事出去了,他们今天正在调试设备,准备生产。记者手中的营口购物袋,他们厂生产过。
记者问:“这袋子上的地址为什么标着营口,还印上了外省的QS认证编码呢?”
该工人表示,他们老总在辽宁有几个好哥们,直接用他们的编码就行。
“这玩意随便加。”工人说。
套用外省企业的QS生产许可编码。
套用QS许可编码违规
同日,记者来到大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晟源公司生产的带有QS标识的产品交给了质量监督科的王科长。王科长说,生产食品级塑料袋,必须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将QS标识和认证许可编码一同印在袋子上。许可证分国家级和省级两种,在指定的城市取得的许可不得在异地生产,也不得套用异地许可本地生产。
同时,王科长表示,如果厂家没有取得QS生产许可,也可以生产非食品用的塑料包装袋,但塑料袋上标注的厂址和生产商是有严格要求的。在本市生产,必须标明本市的真实地址,如套用其他厂址、厂商名称等,属于假冒。晟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做法属于违规生产,他们会按照产品质量法对其进行处理,如该公司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收其产品。
慎用无标识塑料袋
专家提醒,既薄又透明的无标识塑料袋,大多是以PVC为原料加工而成,多含有聚氯乙烯,遇到酸性或油性物质,有毒成分很容易游离出来。PVC塑料袋接触到超过50℃的食品时,塑料袋里面的有毒成分就会渗出,污染食物;当温度达到80℃,塑料袋会遇热熔解,释放出有毒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