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管理制度(通用6篇)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

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四、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有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

㈢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㈣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㈤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应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1、把好饲料原料关,杜绝劣质饲料原料入库:

2、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入库的饲料、原料等;验收人员对饲料的入库质量负责。

3、感官要求:色泽新鲜一致,禁止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的饲料原料入库;禁止被污染的饲料原料入库。

4、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

5、制药工业副产品不应作生猪饲料原料;禁止用畜禽产品及其副产品作为饲料原料。

6、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

8、饲料、原料按品种、规格有序整齐地堆放,易于领用、识别、统计。

9、做好防水、防潮、防盗、防火、防鼠等工作,防止其他动物污染或破坏饲料原料。

10、随时掌握各猪群的'用料进度,以保证饲料的供应:

11、采供主管和库管员应加强与生产主管的沟通,随时掌握饲料的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库存数量和饲料原料的月采购计划。

12、库管员应认真记录饲料原料的领用情况和库存情况,饲料的库存低于警戒线(5天用量),库管员应及时向物资供应部门反映情况,以保证饲料的供应。

13、生产猪舍领用饲料由各舍饲养员每天上班时到库房领取。

14、库管员必须到场登记各舍领取数量、品种、规格、领取人等。

15、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川巴尔农牧集团

二零XX年五月

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三、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养殖场动物预防免疫接种制度

一、准时准量免疫接种,做到头头免疫注射

二、注射疫苗时,小猪一栏换一个针头,种猪一针筒疫苗换一个针头。病猪不能注射,病愈后及时补注。

三、接种活菌苗前后1周停用各种抗菌素。

四、发生过敏反应肌注肾上腺素;为预防过敏反应及加强免疫效果可在注射疫苗前饮水添加维力康等抗应激、免疫增效剂药物。

五、各种疫苗要按要求进行保存,凡是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六、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

七、免疫注射时,尽量不打飞针,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

八、做好免疫计划、免疫记录。

动物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镇农技服务中心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镇农技服务中心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各市县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行制度及造成疫情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

五、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方式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和GB16548-20__进行。

六、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禽场及孵化场工作人员不许在场外及自己家中饲养家禽和从事与养禽有关的业务,养禽场工作人员所需的蛋和肉产品,必须经检疫无病并由本场供应。

2.防止人员、来访客、饲养用具和杂物传播疾病。对于易从外界带来病原体的媒介物(包括工作人员、推销员、买蛋商、运送工人和来访客等),都应严加管理和监督。每次进入生产区前应冲洗、消毒、更换衣帽鞋等。所有的一切用具和运输工具都须经严格冲洗消毒后,才能进入禽场和禽舍。兽医人员使用的各种诊疗器械,必须经高压消毒后,才可进入禽舍内使用。垫料要经阳光曝晒后或经消毒药熏蒸后使用。

3.实行专业化生产和全进全出。在条件允许时,最好实行专业化生产。有条件的可分为育雏场、成年蛋禽场、孵化场、种禽场等,更要避免畜、禽混养。如育雏场仅饲养1~49日龄的小雏,或1~120日龄的禽,而成年禽场则全是120日龄以上的成年禽,这样避免了成年禽的病传染给幼雏。

最普遍的做法是采用整栋禽舍的全进全出制饲养。即一批禽出舍后,禽舍经冲洗消毒-火焰烧灼消毒-喷雾消毒-熏蒸消毒等彻底的消毒程序后,再空置1~2周,然后引进下一批禽。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疫病的发生。因为许多疫病发生和中止有一个较固定周期,采用“全进全出”就不会给疫病以接力感染的机会。

4.定期对禽舍、孵化室及禽群进行喷雾消毒,尤其是生产过程中的带禽消毒。及时清理垫料和粪便,保持清洁卫生。

5.提供和保持良好的环境条件,避免和减轻应激反应。禽舍要通风良好、风速宜小、光照能控制,禽舍和禽笼结构要合理、保持适宜的湿度和温度、保持禽舍空气新鲜。要避免过分拥挤、频繁捕捉、转群、断喙、免疫接种和突然声响等应激因素的危害。

6.合理处理淘汰的病禽和死禽。对于淘汰的病禽应及时送往指定的屠宰场急宰,在兽医监督下加工处理。死禽充分焚烧或深埋,粪便和垫料等运送指定地点做生物热等无害化处理。

7.配合做好杀虫灭鼠,否则消毒工作会事倍功半。蚊、蝇、蠓、蚋、虱和老鼠,是很多病的传播媒介。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蚊蝇孳生地、杀灭体外寄生虫,经常捕捉老鼠,场内禁养犬、猫等,防止飞鸟进入场内等。

管理是把养殖工作做好的重药因素之一,只有把管理做好,才能更好的把鸡养好。不管行情的好坏(行情不可控),咱们养殖户只有把自己的本职工作——把鸡养好,才能得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一、养殖场生产环境

二、养殖场生产工艺和养殖规模养殖场应具有合理的生产工艺、先进的养殖技术,符合养殖品种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流程。按照全进全出等合理的饲养工艺进行生产;应养殖符合市场需求、生产性能优良的品种;自留种苗要符合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记录和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农业部NY/T5033-20__《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标准的规定。

四、投入品使用规范

(一)饲料及原料:饲料及原料应符合营养指标和卫生指标要求。执行标准GB13078-20__《饲料卫生标准》、NY5032-20__《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所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必须是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并由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农业部发布的《饲料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牧发[20__]20号通知”)和无公害养殖对药物使用的要求。按国家要求增加或减少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品种,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饲料中直接添加兽药用于疫病治疗和防治,要严格遵循兽药使用规范;不得添加国家严禁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

五、饲养管理规范饲养过程中应按GB8474《猪的饲养标准》和NY/T5033-20__《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等标准进行管理。饲养人员应定期应进行健康检查,并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饲养工作,管理制度《散养猪养殖员管理制度》。技术人员应有专业学历证明或经过职业培训,并取得绿色证书后方可上岗。饲喂应按养殖技术规范进行,每次饲料添加量要适当,防止饲料污染。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做好生产计划安排,创造适宜养殖的生产环境,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六、防疫检疫规范养殖场应建立、建全严格的防疫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养殖场所、环境和生产用具的消毒工作;实施动物免疫登记证制度,对国家和北京市兽医管理部门确定的必须免疫的动物疫病严格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积极配合动物疫病检测机构对疫病进行检测和监督。确保全年无一、二类传染病发生。

(一)防疫:对人流、物流进出消毒;内、外环境进行消毒;销售和外购动物隔离检疫;动物疫病定期检测净化,及时进行疫情报告、疫情处理、疫情发布等工作。

(二)卫生消毒:选择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消毒效果好、不会在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进行消毒,重点做好动物养殖场所、环境、生产用具的消毒工作。

(四)寄生虫控制:选择的驱虫药应具有高效、安全、广谱的特点,符合无公害养殖兽药使用准则规定的药品,按驱虫程序进行驱虫,作好驱虫记录。

(六)疫病控制和扑灭:发生疫情或疑似发生疫情,兽医和防疫员应及时诊断,并向当地兽医管理部门报告疫情。确诊发生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必须扑灭的传染病时,应配合当地兽医管理部门,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封锁。发生国家或地方控制需净化的疫病时,应对动物群体实施清群和净化。发生疫病的养殖单位,应按国家要求进行消毒,对病死或淘汰的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产品质量产品质量应符合DB11/154《猪肉安全卫生要求》的规定。并通过生产环境、疫并药残全过程的检测和监测,取得绿色或安全食用农产品认证。第二部分屠宰厂有关要求一、总平面布置和环境卫生

(一)屠宰厂应建在远离学校、幼儿园、村庄、居民区、地表水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畜牧场和其他有动物防疫要求的场所500米以上。并位于居民区主要季风下风处和水源的下游。

(二)屠宰厂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充足水源,水质符合GB5749-199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物质的工业、企业及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和场所。

(三)屠宰厂应划分为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生产区必须单独设置活猪、废弃物、产品和人员出的出入口,且产品与活猪、废弃物在厂内不得公用一个通道。

(四)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与设施必须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必须遵循健康猪和疑病猪严格隔离的原则。原料、半成品、产品等加工应避免迂回运输,防止交叉污染。

(五)设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兽医检疫设施。

(六)备有适用的消毒设施、消毒药品,建立健全消毒制度。

(七)厂区的路面、场地应平整无积水。主要道路及场地宜采用混凝土或沥青铺设。

(八)活猪进厂应设置与门同宽、长3m、深0.1m~0.15m,且能排放消毒液的车轮消毒池。急宰间、不可食用肉处理间及隔离间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便于手推车出入的消毒池。

(九)厂区内的室外厕所均应采用水冲式的,且有防蝇设施。

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

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

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免疫制度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1)采购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饲料药物添加剂、辅助剂、预混料、全价饲料等应符合GB1308和NY5032规定。(2)采购产品饲料必须检查包装袋的标签或说明书,是否具备名称、配方号、使用说明、成份含量、数量、商标、批号、生产日期、保...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二、积极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合元宝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一、种公猪应单圈饲养,占地8-10平方米。二、每天饲喂3次,24人供应清洁饮水,日粮营养需平衡,喂量要适宜。三、每天必须完成喂料、清扫圈舍、刷拭猪体、驱赶运动等日常工作。四、每月对公猪舍高压冲洗消毒一次,每周带猪消毒一次。...

一、育肥牛饲养管理一般原则1、饲料配方应根据牛的育肥阶段、体重和地点饲料情况来制定。2、肉牛按体重大小、强弱等分群饲养,喂料量按要求定量给予。...

产地检疫申请报告制度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模养殖场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二、规模养殖的动物在出场2—3天(或当日)应向当地乡镇动物防疫站申报动物产地检疫。...

1、严格依照兽医处方笺(签)所载事项使用兽用处方药,不得盲目、随意用药,或是超期、超量用药。必须按规定执行休药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品。2、不得网购兽用处方药,不得购买上门推销的兽用处方药。...

一、养殖场谢绝参观,严禁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畜禽养殖场。二、养殖场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养殖场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消毒制度。定期对养殖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动物饲养舍要保持通风,坚持每日打扫舍内卫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净,...

(1)生产区门口设有消毒池、更衣、换鞋、消毒室和洗手盆,消毒池每天要添加消毒水,保证消毒水的有效浓度,每周更换消毒水一次,每3个月更换另一种消毒药。...

THE END
1.湖北华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商信息信用信息所属地区: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核准日期: 2019-01-25 企业地址: 黄冈市团风县金锣港 经营范围: 蛋鸡饲养及其产品销售;水产品养殖;农产品种植、生产与销售;禽药销售;畜禽技术的转让与咨询;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研发、生产(详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与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肥料、...https://www.qichamao.com/orgcompany/searchitemdtl/b1b6ea5fa7e188f91a00cb6de51986c0.html
1.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工艺与设备填报建议农业部第1867号公告对饲料添加剂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根据生产工艺进行了分类和定义,并对生产许可申报材料的填报格式和内容作出规范要求。饲料添加剂按生产工艺分为两种,一种是利用设备采取生物发酵、提取等生产工艺制得的产品,第二种是对第一种饲料添加...https://www.feed-china.cn/industrytrends/1766.html
2.企殿服务平台决定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由农业农村部予以公告,同时发布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后,按照公告中的质量标准进行监测和监督抽查。 决定不予核发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在生产前,生产者应当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新饲料添加...https://www.qdes.cn/pc/policy/policyLawDetailsPage?id=9f6346a6-9edb-415a-ad94-5f866eef4901
3.实验动物学题库A 合格证B许可证C 法制化 D 规范化 22、《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适用于。 A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用于实验的动物的生产活动。 B隶属湖北省各组织、个人与实验动物有关的科学研究活动。 C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与实验动物有关的管理与监督。 D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与动物有关的经营活动。 https://blog.csdn.net/qq_67692062/article/details/132635320
4.农业农村部公布2022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021年6月,江苏省灌云县农业农村局接到当地公安机关移交的灌云县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饲料的案件线索。经立案查明,当事人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至案发时已生产饲料用动物油7.59吨、动物油渣23.14吨,销售金额16.95万元。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灌云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https://news.cnstock.com/news,bwkx-202206-4910567.htm
5.农业机械制造生产许可证(农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这7项基本条件以及具体要求,实际上也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 问题三: 企业如何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 答: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 企业正在生产的产品被列入目录的,应当在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规定的...https://www.huoban.com/news/post/131865.html
6.哪些生产许可证取消了人造板、建筑卷扬机、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水工金属结构、港口装卸机械、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饲料粉碎机械、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救生设备、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防爆电气、制冷设备、空气压缩机、燃气器具等14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已经取消。《产品质量法》第四条规定,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https://m.64365.com/tuwen/amruw/
7.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精选21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委托开展的还有饲料、兽药监管工作。全县通过兽药GSP认证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店21家,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企业4家。20xx年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收缴生产过期兽药、批号过期兽药共计269盒,查处兽药案件3起,查处销售劣质无产品标签饲料案件1起,结案4起。https://www.ruiwen.com/gongwen/gongzuozongjie/1325498.html
8.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制度(通用13篇)6.无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未按 国家规定要求认证的食品实行退市。 7.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以及食品商标虚假、未标明主要成份和含量的要退出市场并依法进行查处。 .采购的食品必须定期和不定期的对自已采购的食品自 篇10:学校复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ghytwcs5.html
9.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许可证经营的,持有效许可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7月05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3月17日,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05月05日,氯碱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9月09日)。 营业执照号码:91420000706962287Q 发证机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www.11467.com/jingzhou/co/19250.htm
10.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验动物3.实验动物饲料、垫料及饮水等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 4.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实验动物饲养和动物实验人员; 5.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1.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向省动管办提交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件1),同时附上湖北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https://lascn.net/Item/6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