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海沧肉类联合加工厂:
一、生产环境条件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内包装间有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剂,存在交叉污染风险。不符合GB14881中8.3.5条款关于建立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使用制度。除清洁消毒必需和工艺需要,不应在生产场所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化学制剂的要求。(二)车间多处顶部电缆线槽生锈,消防水管表面漆脱落。不符合GB14881中8.4.2条款关于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等异物污染的风险的要求。(三)未净化过滤内包装车间的空调进风。不符合GB14881中5.1.6.3条款关于若生产过程需要对空气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应加装空气过滤装置并定期清洁的要求。
三、产品检验
四、进货查验
五、标签标识
该企业生产的香酥肉松、海苔肉松、油酥肉松、手撕猪肉条(原味)、手撕猪肉条(辣味)等产品标签标识配料为:“猪肉、鸡肉......”,查该企业《生产关键工序记录》中配料显示,上述产品猪肉与鸡肉配比为1:9。不符合GB7718中4.1.3.1.2条款关于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