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为规范白酒小作坊生产行为,保障白酒质量安全,省食药监局拟定《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白酒小作坊哪些行为“不得行”,一旦触及底线,将受到严厉查处。
据悉,白酒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设施设备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从事固态法生产销售的单位或个人。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白酒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
对于对外销售的白酒,需要负责人,公开承诺生产加工的白酒产品质量安全。
白酒小作坊销售预包装白酒的,应当加印或加贴标签标识,包含信息如下:白酒小作坊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原辅材料、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警示语等。包装物不得有毒有害,污染白酒。
白酒小作坊应当定期对其生产的白酒委托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保留产品检验情况,接受监管部门检查。
近日,省食药监局发布了《贵州省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非法勾兑、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规范白酒生产秩序。其中对于白酒小作坊,更是明确“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外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严禁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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