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健品的品种:保健品虽然与食品有一定的关联,但其主要功能和监管要求与食品不同。因此,保健品的品种通常不被包含在食品安全标准中。
法律快车提醒您,食品安全标准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它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和加工:包括从原材料的采集、处理,到食品的制造和包装等全过程。
2.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涉及食品的批发、零售以及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如餐馆、快餐店等。
4.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管理:包括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以及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和设备。
5.食品的贮存和运输:食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同样受到食品安全标准的严格监管。
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处罚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