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一个亲戚因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被刑事拘留了,据说他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想问,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具体指哪些?
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因危害人体健康,被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二)因危害人体健康,被国务院有关部门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的禁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名单上的物质;(三)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
您好。想问,外国人是否可以加入中国国籍?加入中国国籍后,是否可以保留外国国籍?
解答:依据《国籍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七条的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故,外国人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但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您好。我是一个劳务派遣工,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想问,用工单位对我需要承担什么义务?
您好。想问,法院是否能够采纳原告或第三人在行政过程中未提供而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的证据?
您好。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问我借钱,我出借之后才发现钱其实被他个人开销了。想问,这种情况下,我在起诉这家公司要求还款的同时,是否可以将其法定代表人一起列为被告?
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如您有证据证明所借款项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使用的,则您可以将该法定代表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