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折扣率由磋商供应商综合考虑各类工程检测费自行报定。低于100%(含)的折扣率为有效投标折扣率。高于100%的折扣率,不进入评审。检测单位提交检测成果资料后,根据实际完成检测工程量和单价计算抽测服务费。抽测服务费=《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标准收费*折扣率。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苏建规字〔2011〕2号),本次购买服务针对辖区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材料(原材料)、工程实体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进行随机抽样检测以及对区内备案的混凝土公司和预拌砂浆企业原材料进行抽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建筑材料抽测
抽测类型
抽测内容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钢筋原材(包括钢绞线)、钢筋连接、钢结构焊缝探伤、盘扣架等
混凝土公司
水泥、粉煤灰、矿粉、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含检查专家费)
预拌砂浆企业
水泥、粉煤灰、砂、成品砂浆等原材料(含检查专家费)
(二)工程实体抽测
在建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导线测试、接地电阻、吊架拉拔试验、压实度等
(三)计费标准:《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苏监协通[2015]06)。
(四)主要检测依据:
(五)质量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供应商对该项目的检测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合理化安排,将采取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
2、要求所有现场的检测人员,牢固树立目标意识,围绕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务必强调检测工作的计划性、预控性和前瞻性。
4、选用先进的检测设备,执行现行科学、有效并为客户认可的检测方法,确保检测方法的科学性。使用经过计量检定且在检定有效期内仪器设备,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5、充分运用专业技术优势,对检测中如有发现存在质量隐患的提供处理建议,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实现服务承诺,及时完成各项服务。提高员工工作效力,最大化的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当发生不可预见事情时,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7、项目组成员和设备要求
7.1项目组成员要求
项目组成员表
序号
项目组成员
数量
1
项目负责人
1名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3
检测报告审核人
4
检测人员
5名
5
2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本项目中技术的选择、运用、审核、反馈,应当对本项目中所需的专业技术具有一定的了解和研究。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包含建筑房屋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实体检测,因此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建筑结构和地基岩土等专业方面需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
检测报告审核人负责本项目中检测报告的审核、反馈,并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检测结果。
7.2设备要求
7.2.1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采购需求,为本项目配置合理、便捷、质量合格的检测设备。
7.3其他
(六)安全保障措施:
在现场工作中,供应商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采购人及有关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并对检测人员的安全负责。在作业现场,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内部的实际情况,针对本工程的特殊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安全,对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检测人员签订工程安全目标责任书。
2、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的制度,所有进入现场的检测人员均需配发安全防护用具。
3、所有现场检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须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4、以安全生产为标准化管理重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日常的安全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现场用电和动力设备由专人管理。
5、供应商应为所有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确保检测人员在现场工作无后顾之忧。
6、现场检测项目部在检测工作中使用或租用的机械、设备均须有安检合格证,并为机械、车辆等购买保险。机械、车辆在进入现场操作之前均进行安全检查,所有辅助设备在使用之前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七)服务期限保障措施: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本项目。为了保证工作的早日顺利完成,供应商应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的资源配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以求得资源的最大利用率,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
(八)其他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五、开启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磋商流程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中六、磋商程序)。
6、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