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邹明霜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私募股权投资超过十年,擅长价值投资+量化,著有《价值投资量化分析》(拟十月出版)
导读>>
记得还是在獐子岛的一次扇贝跑路后,一位投资人气急败坏地说:“骗我可以,但请注意次数!”
獐子岛案是一例典型的存货造假案,上当的投资人至今仍心有余悸。存货造假也是最普遍的造假手法之一。一直以来,存货一直是IPO审核中问题率最高的科目之一。
>壹<
存货价值的真实性
对于存货数量容易盘点、市场价值容易获取的存货来说,其价值较易确定,而对于存货数量不易盘点、无实物形态、市场价值不易评估的存货来说,其价值较难确定。这类存货的造假空间就比较大。
基于存货的这些天然特征,农林牧渔、金石玉器、工程施工、医药生物及化工行业是存货造假高发行业。农林牧渔企业通常都会有大量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种子、饲料、肥料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如果是猪还好说,猪的只数比较好盘点。猪的价值也有较为标准化的市场评估标准。但是很多消耗性生物资产是不好计量的,比如虾、鱼、螃蟹、扇贝等这样的水产品以及苗木、种子、种植中的农作物等等。獐子岛通过虚增扇贝这种消耗性生物资产虚增利润就是典型的例子。饲料、肥料如果是外购的标准化产品还好计量,但如果是自产的就很难计量了,比如生物堆肥等等。
除了存货数量不好盘点外,存货的价值也不好估价。比如对于羊绒生产企业的存货盘点,没有羊绒行业经验的财务审计人员很难估计库存羊绒的真实价值。玉石原石的价值本身就有很大不确定性,其确切的价值是很难准确判断的。东方金钰就曾借虚增翡翠原石来粉饰业绩。医药生物行业涉及大量化学原料药、制剂、菌株或细胞培养存货产品,非专业人士同样很难对这些存货价值进行准确估计。
总结起来,虚增存货主要目的不外乎套现和虚增利润两种:
1.虚增存货以套现
最直接的手法就是向虚构的供应商采购存货以套现。比如獐子岛曾虚构采购底播扇贝苗,后来证实其当时底播的扇贝苗有很多其实是石块。
2.虚增存货以虚增利润
(1)虚构存货结转成本
最直接的手法就是向虚构的客户销售虚构的存货并确认收入和成本。
(2)费用存货化
将本应记为当期的成本费用记入存货,从而虚减当期成本费用而虚增当期利润。
(3)应收存货化
在收入已确认的情况下,存货应结转为成本而不结转,这样企业存货被虚增了,而应收账款或合同资产被虚减了,从而少计提了坏账准备。
(4)虚增存货以虚增完工进程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工程施工企业应执行建造合同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而大多数企业完工百分比是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的,因此工程施工企业为虚增收入,人为虚增工程施工成本(也即虚增存货),从而增加完工比例,进而增加收入确认额。
有时套现与虚增利润是循环往复进行的,这就是现金体外循环式虚增利润。也即用虚构的存货进出与同一笔现金的出和进循环交易,得到的是没有现金净流入的净利润和对应的虚增存货。
>贰<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有很大部分为会计估计成分,计提多少没有也不可能有统一细致标准,但对企业当期业绩影响又比较大。企业间或自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标准的差异及变化会降低企业业绩横向或同比的可比性。IPO审核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问题非常普遍。很多企业会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调节利润。苗木培育企业绿大地虚增的利润中就有相当一部分源自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会计准则规定确定可变现净值应当考虑:
(1)以取得确凿证据为基础;
(2)应当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3)应当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的影响。
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否则,不应予以考虑。
但是有的存货很难取得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
比如诸如非标准件产品、独家生产的产品等非标存货,市场上没有同类产品可以比较,也没有可以参照的市场交易价格。这类存货难以取得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对于非标存货的减值一般主要采取成本加成法确定减值。一般情况下存货市场价格会与上游原材料成本同步波动,因此当上游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时,存货的可变现价格相应会显著下降,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如果成本加成法仍难以确定减值,只能求助专业的评估机构了。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存货的减值计提有其行业通行的方法。尽管行业通行做法由行业特点决定,不尽相同,但总的前提仍就是与可变现净值相挂钩。
存货跌价准备按“库龄”计提也好,按“版龄”计提也好,只要具有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属性及可变现净值影响因素就可以归为一类计提跌价准备,否则应当单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当存货跌价因素已经消失时,前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将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及其它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虽然是一个成本费用项,但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不能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在相应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转回(注意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能转回)时是否需要纳税尚无规定,但一般情况下做不纳税处理,因此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对税项没有直接影响。对于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快的行业应尤其注意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叁<
存货的计价与销售成本的结转
存货计价不论怎么进怎么出都应遵循配比原则,与收入确认同步结转对应的真实成本。是否遵循配比原则是判断存货造假的根本原则。在尽职调查实务中却时常看到有企业违反配比原则,提前或推迟确认成本。例如,企业出于粉饰业绩目的会按照事先确定好的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与销售合同确定的销售收入倒推出成本和利润。该成本会小于实际结转的成本,也就是说存货已经出库了,但没计入成本,账面上就会虚增一批存货以弥补实际已经结转出去的存货。此时企业会显示出毛利率与存货双高的异常迹象。
与存货应结转为成本而不结转类似,将当期成本费用记入存货,也即成本费用存货化,也会达到虚增存货并虚减当期成本费用的效果。存货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保险费、原材料采购产生的人工费、存货入库前的运杂费/装卸费/挑选整理费以及保管费用、生产加工成本(比如生产设备折旧及生产人员工资或劳务费等)、存货销售前必要的调试费用、为达到销售状态而产生的借款费用、正常损耗等。其他的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非存货成本。比如入库后的挑选整理费用、非工序间的仓储费用、采购人员招待费、非正常消耗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与使存货达到可销售状态无关的借款费用均不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或可销售状态)的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应计入存货成本,否则会虚减当期成本费用、虚增当期存货和利润。
另一种情况是存货实际上已经入库了但没计入存货科目,比如故意推迟办理存货入库手续或存货未暂估入账,将存货挂在预付账款上。所谓“暂估入账”就是存货已实际入库,但是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精确确认存货的入库成本。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会计应根据入库单和采购合同暂时先估计这部分存货的成本,形成暂估凭证。按企业会计制度,暂估入账时借记库存商品或原材料(暂估额),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等到收到该部分存货采购发票时,会计再冲回暂估成本并以精确成本入账,即借记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发票金额)和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视付款方式而定)。这是权责发生制和会计的实质大于形式的要求。
以上情况多为少结转成本、虚增存货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也有的情况恰好相反,将未结转成本的存货计为已结转,或者将盘盈的存货不记账,从而将该部分存货套出企业作为账外资产谋取私利。
>肆<
存货的核查方法
以下核查方法主要依靠现场调查和审计证据。
2.存货盘点
3.存货跌价准备核查
仔细审阅标的企业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核销、存货盘盈/亏与毁损资料,并核查其合理性。
尽职调查成员在对标的企业未来订单、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标的企业存货实地考察,并判断存货的积压程度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程度。
4.存货成本核算核查暨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的核查
正如文中第(一)点说的,诸如农林牧渔、医药生物、金石玉器等行业,其存货数量和价值天然具有不易盘点和评估的属性。采用上述常规的尽职调查手段有时也很难查清存货价值到底几何。有的财务造假仅凭个人有限的技术手段是无法用证据推断造假的(比如獐子岛的扇贝存货造假),只能采用逻辑推断造假。
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存货以至于其他科目的增减只要违反了商业逻辑或价值投资逻辑,在审慎的原则下我们就应该回避投资,而不一定非要找出“犯罪证据”。而且大多数投资人不具有尽职调查的能力和条件,此时需要借助以逻辑推断和量化分析为基础的财务推断的辅助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