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人们用以评价社会行为和社会制度及其结果的价值尺度,也是古往今来人们不断追求的理想目标。公正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制度或体制下,人们对公正的理解和践行是不同的。公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价值目标和核心价值观念,既继承了人类历史上进步的公正思想的精华,又体现了一定的时代特色和制度特征。
公正是人们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
公正一般被理解为公平和正义的复合词。公正主要是指社会大多数人愿望或需要的社会行为和社会制度应该奉行的合理准则或价值标准。它包含公平和正义两层含义。公平通常指一种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而对待人和事的不偏不倚的态度。例如我们通常说的“要一视同仁”、“买卖要公平”、“一碗水要端平”、“孩子们同在蓝天下要享受同样的教育机会”、“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等等,这些都涉及到在机会、权利和规则上的公平。正义则通常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特别是法律的尊严的体现相联系,主要指制度和行为结果中应然体现的原则。在现实中,公平和正义常常难以分开。中国历史上的铁面无私、公正办案的黑脸包公,以及西方一手握天平、一手持利剑的庄严女神的画像或雕塑,形象地表明了维持公平和守护正义是不可分割的。公正通常也被作为公平或正义的同义语。
公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公正之所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从根本上说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决定的。这种内在要求主要表现在指导思想、社会制度的本质和社会的发展等方面。
从指导思想看。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个阶段,都始终坚持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公正观。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强调在改革开放中要注意避免两极分化,把社会公正纳入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提出的“执政为民”的观点,科学发展观提出的全面持续的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思想,都蕴含了丰富的公平正义思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表明我们党和国家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从社会制度的本质要求看。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人类社会文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应该继承或借鉴全人类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成果。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社会基本制度和意识形态上有本质区别,二者在公正观念上既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又有实质上的区别。社会主义制度的公正,不是诉诸抽象的自由和权利,而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之上,建立在对全体人民的主体地位的尊重和为人民谋福祉的使命之上;在经济上,要求在阶级平等基础上发展生产和实现共同富裕,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物质需要;在政治上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使人民群众享有最广泛的民主政治权利。社会主义的的价值目标,应该是在广度和深度上超越历史上其他社会制度的公正,也是能够具备实现途径的真正意义上的公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不是脱离人类文明大道而发展的,它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上,注意吸收古今中外在公正观念和公正实践方面的优秀成果,理直气壮地宣示和践行公正的理念。
在知行统一中培育和践行公正观
公正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一个重要理念,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实践性。在培育和践行公正观的过程中,一要坚持辩证理解,二要做到知行统一。
培育和践行公正观,还必须做到知行统一。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善于对国内外社会实践中有关公正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和概括,开阔视野,增强问题意识和实践意识,帮助群众和青年学生进一步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公正方面建设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强化公正理论研究和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另一方面,要在公民中,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人员、执法人员中大力倡导公平做事、公正做人、维护正义的风尚。不能把公正的口号束之高阁,而要落实到行动上、政策上、制度上。公正理念应成为政策和制度制定的价值底线。政府要努力加大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等问题的力度,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现实生活中的公平公正。实现社会公正需要全体公民的积极参与。要让公正理念真正成为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的社会主义理念,让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确立和维护社会公正的行动中去。(郝立新/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