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省出台玉米大豆补贴政策新产玉米每吨补150元大豆每吨补300元
为深入推进玉米及大豆收储制度改革,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促进黑龙江省玉米深加工、饲料加工及大豆加工产业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对省内玉米深加工、饲料加工及大豆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收购加工2017年省内新产玉米、大豆给予补贴。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节选):
补贴对象和标准
1.具备年加工能力10万吨以上,以玉米为主要原料的淀粉类及酒精类玉米深加工企业。
2.2016年实际饲料产量5万吨以上配合饲料企业。
3.具备年处理大豆能力5000吨以上食品及副食酿造大豆加工企业。具体包括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含熟制大豆、豆粉、豆浆、豆腐、豆腐脑、豆腐干、腌渍豆腐、腐皮、腐竹、膨化豆制品、发酵豆制品、以大豆为原料制取的大豆蛋白、毛豆制品加工企业以及上述13类以外的大豆食品,如黄豆芽、豆沙等加工企业。不含单一以大豆油脂、豆粕、豆饼为产成品的加工企业。
(二)补贴执行期及补贴标准。纳入补贴范围企业在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收购入库,并于6月30日前加工的2017年省内新产玉米(标准水分)给予每吨150元、大豆(标准水分)给予每吨300元补贴。
申报详情点击底部:“阅读原文”
二、黑龙江省新增耕地轮作试点650万亩有意向的农民快报名
据介绍,日前农业部、财政部下发通知,今年黑龙江省新增耕地轮作试点面积650万亩(其中农垦150万亩),水稻休耕试点面积140万亩(其中农垦40万亩)。耕地轮作试点预计每亩补助150元,水稻休耕试点每亩补助500元。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旱田轮作试点地块一定三年不变,首先合法耕地,前茬(2017年)种植作物为玉米,能够提供田块四至信息,便于采用遥感技术对试点情况进行监测。试点地块优先选择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或即将颁证的,鼓励以乡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推进。提倡采取“三三”轮作,不具备“三三”轮作条件的,也可以采取“二二”轮作。
参加试点的农户要与乡镇政府签定一份为期三年的轮作协议。水稻休耕试点鼓励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集中连片推进。协议一年一签,可以在同一区域内动态调整。试点地块为水田,合法耕地,优先选择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或即将颁证的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