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梳理了202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面向社会予以公布,旨在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倒逼经营者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诚信市场环境,为积极主动融入“信用宁波”建设高质量发展大局贡献江北力量。
案例一预订餐饮临时加价
2022年9月26日,有消费者向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其花费3000多元在某酒店用餐,餐后结算时发现部分菜品的价格高于预订时价格,酒店事先未说明情况或征求消费者意见,就将高于预订价的商品出售给消费者,认为存在价格欺诈。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商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经查,2022年9月8日,消费者在商家处预订了2022年9月10日的中餐,2022年9月10日用餐后,消费者发现“健康菜”、“醋溜带鱼”、“状元糕”比预订时分别上调了6元、30元、2元。商家虽因节日原材料上涨对上述菜品菜价进行上调,且已明码标价,但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取得同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商家向消费者退还多收费用。
【案例解析】
案例二就餐未明码标价
2022年8月15日,徐某在某餐饮店就餐时,喝了3瓶“范小气”汽水,结账时商家收取每瓶10元的费用,认为价格过高。2022年8月16日,徐某举报商家未明码标价乱收费,要求退还就餐费用。2022年8月22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被举报商家检查,发现其销售的“范小气”汽水未明码标价,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改正。执法人员检查其后厨,发现其他菜品均已明码标价。经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调解,商家向投诉人表示歉意,同意退3瓶饮料的费用30元,其他菜品均明码标价,不予退费。
该案为典型的因未明码标价引起的消费纠纷。本案中,经执法人员调查,商家销售给顾客的“范小气”汽水为每瓶10元,销售给徐某的其他菜品价格与其他消费者均一致,未针对举报人,不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中的多收价款或虚标价格。消费者以此为由要求退还其他菜品的费用,于法无据,商家可以拒绝。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消费过程中要理性,防止过度维权。
案例三销售螃蟹绳子比蟹重
有消费者反映某农贸市场摊位销售青蟹等海鲜存在过度捆绑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介入,对在售青蟹进行现场称重。这些青蟹绑有粗重的吸水橡皮泥绳,经随机挑选称重,一只含绳的青蟹重量为8两,捆绑的橡皮泥绳重量为4.3两,青蟹自重3.7两,绳子的重量是产品总重的53.75%,远超5%的标准规定。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青蟹包装规范》对青蟹等活体水产品包装技术要求、包装材料、包装标识等内容做出的明确规定,捆扎物重量占比不应超过单体青蟹总重(包括捆扎物)的5%。该经营户出售的青蟹过度捆绑,绳蟹同价出售,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经营户做出警告并做出罚没4.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常买菜的朋友可能有类似的消费经历,买到的螃蟹绑有粗重的绳子,还要为绳子买单。螃蟹绑大绳,绳蟹同价出售,这样的“市场潜规则”一直受到消费者的诟病。从重处罚一批不诚信商家,给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案例四网购BJD娃娃问题多多
案例五一块豆腐引发的矛盾
该案为典型的因沟通不当引起的矛盾纠纷,商家未能将商品的特殊情况告知消费者,且消费者也存在情绪问题。经执法人员耐心调解,将其中矛盾解开,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案例六化妆品直播虚假宣传
据消费者陈女士反映,某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至19日在该公司淘宝网店的直播中宣传销售的化妆品具有“抗衰老、抗初老、增厚角质层、调节微循环”等功效,并且是纯植物提取,对肌肤无伤害。陈女士在购买后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随后,陈女士向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经调查,该公司确实于5月18日至19日在其公司经营的淘宝网店直播,在直播中宣传其店内的化妆品具有上述功效和特点,这与该公司宣传的化妆品包装上写的内容不一致,该公司也无法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其在直播中所宣传的内容,属于对商品功能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江北区依法对其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8000元的行政处罚。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今很多消费者都会选择在网店购买化妆品。部分销售化妆品的公司为了在与同行的竞争中招徕更多顾客,会对其产品进行夸大甚至虚假的宣传,部分消费者容易被这些公司的宣传话语所打动,但是购买之后才发现这些化妆品并没有宣传中的那么“神奇”。消费者在网购选择化妆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不能对商家所做的宣传无保留地相信,而应该结合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及产品的实际功能作出选择。
案例七二手商品退货难
2022年7月25日,消费者反映其花费2000元购买了一款二手空调外机,使用一周后,设备出现故障无法制冷,商家上门维修后第二天又出现故障,消费者的退货要求被商家拒绝。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多次联系消费者和商家了解情况,进行调解。消费者表示,该设备刚安装上不到一星期就故障频发,肯定是电器本身的质量问题,且商家虽多次上门维修,但空调外机并未修理妥当,现已经不再相信商家,坚持要求退货。商家表示,消费者购买空调外机时已经查验过商品,也告知该空调外机是二手的,且交易时也提醒过消费者,空调外机的安装区域散热不佳,工作环境恶劣,可能会导致空调故障,消费者当时也没有异议,而且从该空调外机故障后,商家一直在积极维修,但是退货要求无法满足。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商家扣除部分合理费用,并对空调外机作退货处理。
案例八网购退货门槛高
2022年12月5日,消费者反映其通过淘宝平台花费1599元网购了家用电暖器,收到货后发现商品无法正常取暖,消费者联系商家退货,商家表示只能换货或维修,消费者认为是产品质量问题坚持要求退货,于是通过12315平台投诉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接到该投诉后,执法人员多次联系消费者和商家了解商品购买及使用情况,并从中调解。据了解,消费者于2022年10月24日通过淘宝平台购买电暖器,后续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无法正常制热取暖,于是通过淘宝客服联系商家协商。商家表示,消费者已经拆开产品原包装并开始使用,影响二次销售,如退货需承担商品寄回运费、寄回商品检测费及后续评估产品折旧费,因此建议消费者取消退货申请,进行维修或换货。消费者认为产品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应当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后经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调解,商家向投诉人表示歉意全额退货退款并承担退货运费,投诉人也对此表示认可。
2022年3月22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淘宝平台某网店销售的某进口香水未加贴中文标签。经查,当事人确实销售过被举报的香水,并提供了上述香水带有中文标签的外包装照片,当事人表示查验过上述香水均有中文标签。但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香水的检验检疫证明和报关单,也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凭证。鉴于当事人案发后能够主动整改,配合调查,且涉案化妆品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较少,因此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罚款10000元。
案例十商家虚构原价促销
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经营者对未销售过的商品或者未真实成交的价格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