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警示网络市场主体守信合法合规经营,提醒广大网络消费者理性消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此选取一批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案例一
巴楚县某商店通过网络销售蔬菜哄抬价格案
喀什地区巴楚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疫情期间市场检查时发现,某商店在外卖平台的成交订单所示:“1、西红柿500克(500*1份)数量:4,价格:30.72元;2、优选螺纹椒(陇椒)500g(500g)数量:1,价格:7.98元”等信息。核对进货票据后发现进销差价率分别为207.2%、128%,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违法行为。巴楚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2元,并处罚款126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拜城县某外卖平台未公示入驻餐饮店铺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某外卖平台中两家入驻餐饮店铺在网络经营页面内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拜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案例四
案例五
案例六
案例七
博乐市某游乐园服务有限公司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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