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收优惠全解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产品包括: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注意: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1.植物类

①粮食

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麦、燕麦、面粉、米、玉米面、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

备注: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②蔬菜

包括:蔬菜、菌类植物、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

备注: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③烟叶

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备注: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④茶叶

包括: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备注: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⑤园艺植物

包括: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以及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

备注: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⑥药用植物

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以及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备注:中成药,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⑦油料植物

包括: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以及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⑧纤维植物

包括:棉(包括籽棉、皮棉、絮棉)、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以及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

⑨糖料植物

包括:甘蔗、甜菜等。

⑩林业产品

包括:原木(乔木、灌木、木段),原竹(竹类植物、竹段),天然树脂(生漆、树脂和树胶,如松脂、桃胶、樱胶、阿拉伯胶、古巴胶和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等,竹笋、笋干、棕竹、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等,以及盐水竹笋。

备注:锯材、竹笋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⑾其他植物

包括: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以及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

2.动物类

①水产品

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

备注: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②畜牧产品

包括:牛、马、猪、羊、鸡、鸭,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以及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

备注: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③蛋类产品

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

备注: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④鲜奶

包括:乳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

备注: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⑤动物皮张

包括:未经鞣制的生皮、生皮张,以及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

⑥6.动物毛绒

包括: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备注:洗净毛、洗净绒,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⑦其他动物组织

包括:蚕茧、天然蜂蜜、虫胶,动物骨、壳、兽角、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种,动物骨粒等。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依据:财税〔2008〕81号)

3.回收再销售畜禽

4.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依据: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

(1)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三)购进上述免税农产品扣除率为9%,用于生产加工13%税率货物的扣除率为10%

1.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其自产农产品,开具收购发票;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农产品,应当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不得开具收购发票。

(五)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注意:不包括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依据:财税〔2012〕75号)

(六)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注意: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依据:财税〔2011〕137号)

(七)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享受上述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依据:财税〔2008〕56号,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

(八)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07〕83号

(九)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01〕113号

(十)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

(十二)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应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税函〔2010〕97号

(十三)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

依据:国税函〔2009〕591号

(十四)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6〕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十五)对边销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方包茶(马茶)。

(十六)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大豆免征增值税,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财税字〔1999〕198号、财税〔2014〕38号)

(十七)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对粮油加工业务,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依据:财税字〔1999〕198号

(十八)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依据:财关税〔2016〕64号

(十九)农业生产用地免征增值税

1.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2.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7〕58号

3.自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财税〔2017〕90号)

4.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二十)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销售自产的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以及利用上述资源发酵产生的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生物质压块、沼气等燃料及电力、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对销售自产的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生物碳、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纤维素、木质素、木糖、阿拉伯糖、糠醛、箱板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

对销售自产的以废弃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工业级混合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

对销售自产的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的纸浆、秸秆浆和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二十一)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国税函〔2009〕591号)

(二十二)饲料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征增值税。

2.混合饲料,指由两种以上单一大宗饲料、粮食、粮食副产品及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其中单一大宗饲料、粮食及粮食副产品的参兑比例不低于95%的饲料。

3.配合饲料,指根据不同的饲养对象,饲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工业生产后,形成的能满足饲养动物全部营养需要(除水分外)的饲料。

4.复合预混料,指能够按照国家有关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量,全面提供动物饲养相应阶段所需微量元素(4种或以上)、维生素(8种或以上),由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中任何两类或两类以上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置的均匀混合物。

5.浓缩饲料,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及矿物质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二十三)自2017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上述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十四)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上述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农户(下同),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担保、再担保的判定应以原担保生效时的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同),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原担保生效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原担保生效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二十六)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4.自2014年7月1日起,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二十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一、免征、减征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五)企业受托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六)企业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1.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项优惠。

2.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本项优惠。

3.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

4.企业购买农产品后直接进行销售的贸易活动产生的所得,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第八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第八十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二)资源综合利用

纳税人从事沼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中“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沼气工程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符合产品标准。

2.产品原料100%来自锯末、树皮、枝丫材等。

(二)对企业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包括粮食作物秸秆、农业经济作物秸秆、粮食壳皮、玉米芯)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代木产品、电力、热力及燃气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4.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财税〔2017〕4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本公告所称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一)农户贷款;(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1.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2.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其他税费

(一)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财税〔2019〕12号)

4.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81号)

4.农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37号)

5.自2017年1月1日起,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财税〔2017〕55号)

6.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自2010年5月25日起,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财税〔2010〕44号)

THE END
1.鲜食玉米行业市场分析报告.pptx鲜食玉米行业市场分析目录行业概述市场分析行业趋势商业模式与营销策略未来展望01行业概述Part定义与分类定义鲜食玉米是指以采摘后供人们食用的玉米,通常包括甜玉米糯玉米和水果玉米等品种。分类根据用途和口感,鲜食玉米可以分为甜玉米糯玉米水果玉米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305045173.html
2.鲜食玉米抢“鲜”上市订单新模式打通产销“最后一公里”鲜食玉米是指具有特殊风味和品质的幼嫩玉米。眼下,黑龙江省各地的鲜食玉米陆续进入收获季。各地抢抓天气晴好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收割工作。https://news.cctv.com/2023/08/24/ARTIYDhgzswdH2TYiifJWToL230824.shtml
3.鲜食玉米抢“鲜”上市订单新模式打通产销“最后一公里”(含视频...央视网消息:鲜食玉米是指具有特殊风味和品质的幼嫩玉米。眼下,黑龙江省各地的鲜食玉米陆续进入收获季,各地抢抓天气晴好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收割工作。 在黑龙江垦区八五三农场的一处鲜食玉米生产基地,大型农机和运输车联动进行收获作业。玉米秸秆也被粉碎装车,作为饲料销售给周边畜牧养殖企业,一棒棒鲜食玉米被运往企业...https://news.sina.cn/gn/2023-08-24/detail-imzihize2479414.d.html
4.“鲜”遍天下,引领降生活“新食尚”——吉林鲜食玉米品牌建设...“我们公司全年都是生产期,加工鲜食玉米1亿多穗,销往世界16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副总经理刘友刚介绍说,去年,公司在真空鲜食玉米行业,打造了三个全国第一:产量1.2亿穗,销售量全国第一;电商销售1.25亿元,在玉米类目销售额全国第一;出口16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全国第一。http://www.caifujilin.com/index/Index/content.html?id=2057
5.张家口市穗康鲜食玉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市穗康鲜食玉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1999年10月,是一家从事甜糯鲜食玉米、青毛豆开发生产,并具进出口资格的民营股份制企业。 公司位于河北省万全县孔家庄镇,现有注册资金500万元,现有员工80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生产技术人员12人;销售人员20人;车间用工40人,另外季节性用工360人。 http://suikang.007swz.com/
6.丰乐种业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股票频道瓜菜产业改善产品结构。重点打造“中蜜1号”核心单品,开发高附加值西瓜甜瓜新品种,培育鲜食玉米、番茄等新产品线,拓展芝麻、油菜等油料作物产品布局,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快海外业务布局。全年新增合作客户13家,在南亚、中东等8个国家开展水稻、玉米、瓜菜等品种试种工作。完成2个水稻品种的海外登记、18个品...https://stock.stockstar.com/IG2024042500046137.shtml
7.吉林大米网吉林大米吉林鲜食玉米综合信息门户网站按照吉林大米中高端市场定位,铺设吉林大米品牌腾飞“跑道”,建立了4个版本的营销模式,分别是1.0版本的直营店、商超专柜模式;2.0版本的网上销售模式;3.0版本的产区-社区直通车模式;4.0版本的“吉田认购”专属稻田订制模式,通过“互联网+农业”、“基地+市场”、“消费+体验”新的营销模式,把产品资源、产地资源有机整合...https://www.jldmw.com/
8.县鲜食玉米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应用科技优模式3、强化措施重防治4、延伸链条育企业……**县鲜食玉米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近年来,我县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鲜食玉米产业作为县域三大主导产业之一,重点发展绿色有机鲜食玉米,不断扩大种植规模,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上项目、搞深度开发、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了鲜食玉米产业加快发展,被确定为全国鲜...https://www.wm114.cn/wen/233/465988.html
1.四川三农新闻网紧接着7月初试种了第二季玉米,何洪兰尝到了鲜食玉米的“甘甜”。“虽然高温影响了授粉坐果,产量不是很高,但销路不愁,品相好的论个卖,品相差点的剥玉米粒卖,1亩也能卖1000多元。”何洪兰笑着说。至此,光辉村基本摸索出“早玉米+夏玉米+大头菜”的轮作模式,做到一地多用、一地多收,实现亩均收益5000元以上...http://www.sc3n.com/index.php/index/news/topics/id?page=48
2.农业产业园招商引资方案范文(精选11篇)招商方向:国内水稻、玉米、大豆等粮食育种;优质高产和专用型粮食品种的研发和推广;专用特色粮食品种;地方特色粮食品种和富硒品种生产基地建设;粮食精深加工。重点推进香米、鲜食玉米等粮油新兴产业链招商。 对接企业或协会:中粮集团、中化农业、北京首农食品集团、九三粮油工业集团、北大荒粮食集团、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https://www.ruiwen.com/fangan/6632508.html
3.我省绿色食品互联网营销传捷报上半年实现销售金额37亿元黑龙江日报7月17日讯 年初以来,省农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大力创新农产品生产和营销方式,采取政策引导、典型示范等有效措施,鼓励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和基地、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互联网创新营销模式,通过众筹、订制、点对点营销等方式拓宽销售渠道,助力农产品“卖得好”。截至6月底,全省各地已推出绿色食品互联网营...https://yuqing.dbw.cn/system/2017/07/17/001212391.shtml
4.第四届中国·吉林鲜食玉米产业大会举行现场直播带货销售鲜食玉米...日前,第四届中国·吉林鲜食玉米产业大会在长春召开,本次大会以“吉玉天成 鲜领未来——集聚产业优势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是吉林省面向全国的一次鲜食玉米产业盛会,旨在加快鲜食玉米产业集群建设,搭建产业交流和产销对接平台,打造吉林鲜食玉米黄金名片,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https://m.yunnan.cn/system/2023/09/18/032761648.shtml
5.鲜食玉米喜获丰收“两粮一菜”模式助力乡村振兴中原经济网8月26日,河南省农科院粮作所联合质检所,在田庙乡懂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鲜食玉米生产基地召开了鲜食玉米收获及加工观摩会。当前是我省夏播鲜食玉米收获的关键时期,2023年由河南省农科院粮作所牵头主持的河南省农科院科技支撑助力乡村振兴能力提升专项“‘两粮一菜’标准化生产模式关键技术提升与示范”在虞城县田庙...https://www.zyjjw.cn/hy/nongye/202309/51832.html
6.鲜食玉米消费趋势分析MacroWord. 1 / 13 鲜食玉米消费趋势分析 目录 一、 引言 ...2 二、 消费趋势分析 ...3 三、 市场规模分析 ...https://doc.mbalib.com/view/61dfe63a56bcf16ed0a1b7c5a03d7b12.html
7.2024年24期粮情快讯近期玉米开启反弹模式,截至上周五大连玉米期货主力2411合约从前期2245低点反弹至2329;目前山东深加工企业收购价格较日前低点价格回涨10-66元/吨左右;东北地区下行趋势放缓,黑龙江绥化地区深加工价格略有反弹。总的来说上一轮下跌基本告一段落,近期玉米重回震荡。此外,近期市场传言后续将约谈部分国内进口商,主要议题是要求控...https://www.fzgrain.com/index-article-details-doc-12828952.html
8.《农作物生产技术试题》答案(精选6篇)17、为实现鲜食玉米的分批上市,生产中可采用错期播种的方法。() 18、夏玉米的田间管理上,一般要掌握“一促到底”的原则。() 19、玉米雄穗分化比雌穗时间晚,但分化速度快,因而造成雄雌穗开花3-5 天的间隔。() 篇3:《农作物生产技术试题》答案 1. 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计量的投资...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t834s.html
9.长春市农业信息网不仅如此,公主岭市还组织第一书记参加全省“第一书记代言产品大集”活动,代言本地鲜食玉米、毛特酒、油豆角等41类特色农副产品,共计销售125552元。在华生商业综合体举办“第一书记代言产品年货大集”活动,销售额达到13565元。组织15名驻村第一书记参加第二十三届农博会,代言本地土特产30余款,产品销售额25326元...https://www.ccain.cn/article/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