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仓房类型、风网布置、设备条件、粮食种类、粮堆体积、冷却作业目的等确定谷物冷却机在仓房的布置方式及使用数量。
(2)测定通风前仓内温度、湿度、粮温、粮食水分及大气温度和相对湿度。根据粮情、仓房条件和低温储粮要求,确定粮食冷却目标及通入仓内冷风的温度和湿度。冷风温度一般比目标温度低1℃-3℃,冷风湿度应按粮食不同功能冷却通风的要求确定。
(3)检查设备各连接部位有无松动和损坏,制冷剂有无泄露、液位是否符合运行要求;检查进风口过滤网、冷凝器散热片是否清洁畅通等。
二、谷物冷却机操作
(1)按照设备使用要求,预热谷物冷却机的制冷压缩机。
(2)设定谷物冷却机出风温度和湿度等参数。谷物冷却机岀风温度的设置不宜低于10℃。过低的温度设置不能使冷却速度加快,反而造成运行成本的提高。
(3)准备工作及设备预热完成后,启动谷物冷却机进入运行状态,观察谷物冷却机的运行情况。
(4)谷物冷却机运行中要对制冷剂流动情况、冷凝水排放、电源电压和设备电流、岀风温度和湿度、风压和过滤网及仓房排气窗口的开启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每6h-12h测定一次温度,在通风开始、中期和结束后检测水分。粮情变化较快时可适当增加检测次数。在分阶段冷却时,每个阶段通风结束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分层设点检测粮食水分。
(6)当平均粮温降到预定值,冷却界面已移岀粮堆上层(距粮堆表面大约深30cm处的粮温不应高于预定值3℃),粮堆高度方向温度梯度成≤1℃/M粮层厚度时,即可结束冷却通风。
三、冷却通风中的检测
(1)冷却通风过程中至少每2h检测一次入仓冷空气的温度、湿度。如发现与设定温度的差值大于1°C或与设定湿度的差值大于6%,应检査谷物冷却机的自控调节情况及环境温度、湿度变化情况。对于不能及时纠正过大偏差而设备又不能自动停机的,应人为调整或停机检查原因。
(2)为了解粮堆通风均匀情况,必要时可对粮堆表观风速进行测量。
(3)应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规定定时对粮食温度、水分进行检测。在特殊部位,如粮温和水分较高和较低处、通风死角区、杂质聚集区和通风管道附近等应适当增加检测点。
四、冷却通风作业
(1)需要低温储藏的粮食,粮食人仓后应尽快完成初冷作业。安全水分粮初冷作业宜将粮温降低到12℃-15℃,半安全水分粮应将粮温降低到10℃-12℃。在粮温回升到17°C-20°C时宜进行复冷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