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水产品类(含河海鲜、冷鲜冰冻、包装类等)
预算金额(元):3940000
最高限价(元):2070000,18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标项名称:行政中心、科创三楼、迪荡综合楼、伟丰水产品类(含河海鲜、冷鲜冰冻、包装类等)数量:1预算金额(元):207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
标项二标项名称:延安路、治理中心、政务中心、名城办水产品类(含河海鲜、冷鲜冰冻、包装类等)数量:1预算金额(元):187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售价(元):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3楼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