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量6000份,评价2000条,这是某购物平台上一家自制内蒙古风味羊肉肠店的业绩。然而,《法治日报》记者在商品详情页面却查不到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信息。
这些在网络上大卖的自制食品药品,真的安全吗?
自制食品销量颇高
商家缺乏经营资质
记者在某购物平台上随机搜索了一款由福建产出和发货的“紫薯芋泥饼”,发现该店铺公布的经营资质中仅显示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食品经营备案告知函”,且明确不含网络经营。可截至4月12日中午,该店铺在网络上销售的紫薯芋泥饼“已拼6.3万件”,商品评价9000多条,其中好评占大多数。
在另一家销售“自制农家臭豆腐乳”“自制干盐臭豆子”的店铺内,记者注意到,臭豆腐乳被装在塑料瓶子里,瓶身上贴有标签,包含配料表、保质期、生产日期、登记证编号,没有执行标准,而这款臭豆腐乳的销量已经过万。此外,该店铺销售的老盐豆、猪头肉、酱菜等食品,也只有登记证编号,没有执行标准和其他信息。
而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朱毅指出,一些商家打擦边球,说自己卖自制食品,其实不在食品名目上,已涉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这种违法行为一旦查处将面临高额罚款。
保健品减肥药热卖
商家号称量身定制
除了食品外,还有一些自制保健品、减肥药也在网络上大受欢迎。
记者在某购物平台搜索到一款正热销的瘦身食品——酵素梅,这款酵素梅的宣传页上写着“晚上吃一粒,早上真通畅”“一颗就管用”,并附上瘦身前后对比图,该款产品已经热卖10万+,评价上千条。但记者查看包装信息发现,每一颗梅子的小包装袋上只有中英文标明的“酵素梅”,既没有生产批号,也没有生产厂商。
客服人员解释称,这是厂家自制的梅子,生产厂商地址在广东揭阳,从河南信阳发货。记者查询该店铺的资质和经营证件发现,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显示的百货店地址在山东青岛。一颗小小的酵素梅,经营许可地、发货地和生产地分别显示在全国的三个地方。
在电商平台上还有一些打着“中药减肥”的店铺,他们宣称自配药方,“无需运动和节食,轻轻松松能瘦身”,单价在100元至500元不等。但记者咨询3家店铺发现,他们均没有营业执照,每家店自配的减肥药方所含成分也没有明显区别,有的用牛皮纸包装或者塑封袋包装,但包装上都没有标明商品信息。
“饮食习惯怎么样?身体有无不适?”其中两家店铺客服人员的开场白一模一样。无论记者如何回答,对方表示都能开减肥药方,并且宣称两个月能瘦20斤。还有一家店铺承诺两个月瘦10斤以下,差一斤退款35元,该店铺的销量目前已经过万。
记者就营业执照问题咨询其中一家店铺,对方称“自己做的是小本生意,负责把药材包好寄出”。而关于药方问题,一家店铺称“是民间老师傅开的药方,量身定制”,另一家店铺称“使用的减肥方法是老一辈传承下来的”,可记者仔细比对他们提供的药方发现基本差不多。
平台加大审核力度
食药安全不容小觑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不需要进行登记。一些在网络上售卖自制食品的人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惑:究竟哪些可以被认定为自产农副产品不需要登记,而哪些又应当被认定为自制产品必须登记?
从平台方来说,对于这些销量很高的自制食品药品应该承担怎样的职责?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加强平台责任是监管入网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孙娟娟说,从自我监管的角度来说,平台需要依法建立管理制度,包括收集和辨识法定要求的信息,建立纠纷调解、消费权益保护等机制,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违法信息、配合执法检查等。如果平台没有履行法定的资质审查等义务,则会有相应的惩戒,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