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信息显示,重庆市正航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蒜蓉剁椒(酱腌菜)”抽检不合格受到罚款2万并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的行政处罚,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正航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天伦家和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蒜蓉剁椒(酱腌菜)”,经抽样检验,安赛蜜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4年01月07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一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二是受托方生产过程不严,容器具清洗不到位安赛蜜残留物导致产品不格。现该公司加强了质量控制,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并开展了食品安全及清洁卫生方面的培训,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流程组织生产做好关键点控制,加强出厂检验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正航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30日对重庆市正航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重庆市正航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天伦家和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蒜蓉剁椒(酱腌菜)”食品经抽样检验,安赛蜜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重庆市正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上述“蒜蓉剁椒(酱腌菜)”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们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