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长寿生态食品加工园(二期北区)
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东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兰政函〔2023〕6号)精神,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同意从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600万元,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东兰县长寿生态食品加工园(二期北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衔接投资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东兰县长寿生态食品加工园内,计划总投资60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近期处理规模2500立方米/天,远期处理规模5000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二级处理、污泥处理、厂区附属建筑、供电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厂区供排水、消防系统、排污联网工程及支护工程等。其中污水处理厂回填方4000方,紫外消毒模块2套,潜水搅拌机4台等;排污联网工程新建集水池336立方米,浆砌石挡土墙185立方米,安装污水专用潜水泵2台等;支护工程混凝土挡墙墙身164.7立方米,混凝土方沟40米等。
二、项目联农带农富农工作机制
(一)解决人口就业增收。项目建成后,将解决入驻园区10家以上企业生产、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安排就业人员1000余人,其中脱贫户300余人,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200人以上,实现年人均增收500元以上。极大推动企业提升产能、效益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可致富”的目标,巩固拓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二)收取租金支持乡村振兴事业。根据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十六届第74次)精神,暂定前三年厂房租金缴纳标准为2元/平方米·月,第四、五年厂房租金缴纳标准为3元/平方米·月,第六年开始按照8元/平方米·月收取。厂房租金由项目产权单位东兰县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委托东兰县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收取后,存入指定账户进行专户管理,全部用于全县乡村振兴发展工作,该项收入根据入住企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三)收益归属。建设投资项目由东兰县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会同县国投集团统一代为管理,项目收益分红由东兰县工业集中区服务中心按村委托书和委托经营协议书约定,统一分配到相应的行政村。
(五)收益使用。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衔接资产收益列入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提取不低于20%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兴建和管护农民集体受益的农村公共设施或基础设施、帮困救助等公益性项目。县集体经济办、集体经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指导和监管。
(六)联农带农富农预计成效
1.在项目建设期,村集体、农民工到工地参加建设务工有收入。
2.资金入股建设标准厂房租金有分红收入。
三、工作要求
(二)加强收益资金管理及兑现安排。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县集体资产办应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督促合作方于每年11月30日前,按照约定分红资金足够落实到位。制定方案,以村为单位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计划要按照“一评议一公开一公示”(村评议和公开、村内公示)民主程序决定分红资金使用方案。对于资金管理,为降低运行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现“专户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
(三)确保质量达优。项目投资建设,建设单位要切实负责,要明确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楚;要聘请有资质、责任心强、业务精的监理公司作为项目监理,要将监督项目工程质量效果作为重点,保证工程质量,全程跟踪问效。县级审计部门每年应对项目资产绩效进行审计,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
(七)积极做好优质服务工作。对入园企业,按照“一个企业一套策略,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个难题一套办法”的思路,在服务上实行“五定五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方案、定时限,包对象、包掌握情况、包服务、包联系、包协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入园企业进得来、安得下、留得住、发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