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总局要求,现将绍兴市柯桥区叶哥副食品批发部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核查处置及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22330000005130618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SC22330000005130618
样品名称
黑芝麻
生产日期
2022.2.15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绍兴市柯桥区叶哥副食品批发部
检验不合格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
检验机构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22.3.25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22.3.31
(二)经营环节
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具体情况
产品控制
产品控制具体情况(1)购进数量:1袋,抽样基数(20千克);已销售数量:(40斤),库存数量:(0)。(2)封存库存数量:(0)。(3)召回数量:(0)。销售后顾客未退货。
原因排查
产品购入时票据齐全,无法排查原因。
行政处罚
(1)于(2022年3月31日)立案,(2022年5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当事人销售上述酸价(以脂肪计)超过标准限量的黑芝麻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十三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之规定,属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行为。
已于(2022年5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绍柯市监处罚〔2022〕343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