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发商分销:这是一种最传统和初级的分销渠道,比如前例,某足浴盆厂家,在创立品牌之初的几年中,他们所有的产品都是通过河南的两个批发商销往全国,每个批发商每年的进货额都在4000万元左右;该厂家对于“产品销往哪些地方、下级经销商是谁、消费者又是谁、下级经销商和消费者的购进价格分别是多少”都不是很清楚。目前在绝大多数城市都有各种批发市场,如茶叶城、石材城、小商品城等等,这些地方广泛汇聚着该行业的批发商。
2、单层次代理或多层次代理分销:即通过各地或各层级代理商进行分销,这其中有独家代理,也有非独家代理;有的是按照地域划分代理权(比如前例,某小家电厂家,在销售部门人员扩充至15人之后之后,很快发展到在24个省拥有28位省级代理商,其中24个省为独家代理,另外4个省各有两家代理商;而且协助这28位省级代理商发展了355个地级代理商和2000家终端,部分地级为独家代理商,部分为多家代理);有的是按照进货额或者客户级别划分代理权(比如前例,Intel则把PC厂商分为几等:最高的级别是MNC,包括惠普、联想、戴尔等;第二级是LocalOEM,包括方正、同方、七喜等,该级别一般跟英特尔大中华区进行合作;第三级是ChannelOEM客户,包括新蓝、八达等区域性品牌;第四级是零售渠道。各级PC厂商从英特尔拿到的芯片价格相差较大);有的是按该渠道商将要面临的终端类型来划分代理权(比如前例,很多袋装食品在一个地级市,会有至少两个“独家”代理商,分别负责:1、传统农批市场、菜市场、副食店等传统渠道终端的开发维护;2、超市、商场、酒楼等现代终端的开发维护)。
3、通过K/A卖场销售:包括厂家直接供货到K/A总部的方式,也包括各地代理商供给当地K/A分店的方式;
4、通过连锁超市、便利店及其它连锁店铺销售:包括“厂家直接供货到连锁总部”和“各地代理商供给当地连锁分店”这两种主要方式;包括企业通过加盟的连锁店分销产品;
5、网络分销:既包括厂家将产品供给1号店、京东商城、亚马逊等等这些“网络K/A卖场”进行销售,也包括通过经销商将产品在“网上小店铺”进行销售;
6、人员分销:通过非本企业的人员进行销售。比如前例,绿城集团在2012年所做的“全民营销”——不论行业、年龄、学历,凡通过拥有高端客户资源或有志于销售绿城物业的人士,均可成为绿城的经纪人,通过销售绿城的物业而获得佣金。这种分销也可能是多层次的;
7、横向联合渠道分销:指一个厂家借用别的厂家的渠道进行销售,或者两个厂家互相借用对方的渠道进行销售。比如前例,某酸奶企业利用某白酒的酒楼餐饮渠道经销商,将酸奶销往全国的高端酒楼,作为消费者酒前酒后养胃护胃的产品。实际上,这种横向联合营销,在网上亦可展开;
8、团购分销:通过各种网站组织的团购,还有消费者自行发起的团购进行销售,以及通过“团购代理人”或“团购中介人”进行的团购;
9、通过非企业自办的快递物流进行分销;
10、全面直供:这是一种特殊的渠道形式,指的是企业对所有的终端(比如超市、K/A卖场、便利店、杂货店、商场、社区小商店等)都自行供货,不依赖中间渠道商,但终端不是自己自建直营的。在企业覆盖地域不广,或者处于发展初期难以吸引经销商,或者希望通过直供来掌控终端并及时了解终端信息时,这种方式会被采用。
实际上,企业往往需要组合使用上列各种渠道终端,以便尽可能多地、尽可能良好地覆盖目标消费者。这时候,各种渠道之间往往会发生冲突,比如某些区域的代理商可能会把货卖到指定区域之外,引发被侵犯区域代理商的不满;再比如,某品牌同一个型号的电器产品分别通过不同代理商供应给K/A卖场、网上的京东商城、某省代理商的专卖店、厂家直营专卖店时,K/A卖场不按标准零售价而以特价销售,而京东商城以更低的价格销售,厂家直营专卖店的价格控制得很好,但某省代理商的专卖店在面临消费比价时会就发现K/A卖场和京东商城的价格低得接近其代理价……这时,K/A卖场会以“京东商城零售价格低于厂家承诺零售价”而责罚厂家,甚至要求“退货清场”;而厂家直营专卖店的店员则在抱怨“价格标这么高,根本买不动,拿不到提成”,想要集体辞职;某省代理商也在埋怨厂家“为什么给我的价格这么高?!都快跟网上的零售价差不多了;这么搞下去,没有人愿意代理这个品牌”……这么乱下去,会没有人愿意代理这个品牌了!
上述渠道乱象和问题,提示了我们:在做渠道策划规划时,一定要考虑全面,以求从根本上预防和避免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