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知假买假”能否“退一赔十”?合肥铁路运输法院释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出于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考虑。我国食品安全法确定了“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规则。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有的消费者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仍大量购买并维权索赔的现象,甚至产生了所谓“职业打假人”群体。那么对“职业打假人”提出退一赔十的赔偿要求,法院是否会支持呢?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采访了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杨宝智庭长。“从最高法院过去制定的司法解释的一贯精神,最新发布的典型案例以及即将出台的司法解释来看,人民法院将会一如既往地坚持对‘打假’行为的肯定,但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标准是以‘合理生活消费’为依据。”

花6元买“散称红糖”男子索赔1000元

自2020年9月,合肥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合肥市食品安全一审案件后,审理了大量“职业打假人”要求十倍赔偿的民事案件,而这些案件均由杨宝智庭长所负责的刑庭办理。近日,该院审理的一起涉及“红糖”纠纷的职业索赔案较为典型。

2023年,男子李伟(化名)在合肥市长丰县一知名超市购买了“散称红糖”一袋,支付了6元,购物小票标注为“散称红糖”。然而,李伟在货架处看到用于分装的标示有商品名称“赤砂糖”及大袋“赤砂糖”。

李伟购买后并未食用,认为“散称红糖”实际为“赤砂糖”,超市故意将产品标注成为红糖进行售卖,欺骗消费者。据此,李伟起诉至合铁法院,要求超市退还购货款6元,赔偿1000元(按货款的十倍进行赔偿,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超市将购进的大袋“赤砂糖”分装后标注为“散称红糖”销售,无论是其店员无意之举还是有意为之,均可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因此李伟要求超市退还货款6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一人打了100多场相同官司这次部分诉请未被支持

法院认为,涉案食品属于散装食品,店员将外观呈现红色的“赤砂糖”标注为“红糖”销售,但店员已将用于分装的大袋“赤砂糖”放置于“散装红糖”货架处展示,包装袋上标示了商品名称为“赤砂糖”及其生产厂家等事项,且超市也是以“赤砂糖”的价格对外销售,因此,认定涉案食品存在标签瑕疵。

同时,法官注意到,李伟此前以类似理由多次向不同法院提起100余起“赤砂糖冒充红糖”的民事诉讼,均主张十倍赔偿。其中李伟曾一天内在某市20余处超市分别购买了一袋“红糖”,次日向某法院一次性提起了20余起索赔诉讼。因此,李伟购买案涉食品并非出于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合理范围,而是为了获取高额经济回报。据此,对于李伟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惩罚性赔偿的诉求,法院未予支持。

对“打假”持支持态度的方向不变

据了解,从对“打假”群体索赔的判例来看,过去由于不同地区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的不同,导致裁判观点不尽相同。但其实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就专门制定了司法解释,明确了食品、药品领域因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特殊性,对食品、药品纠纷案件的生产者、销售者提出购买者是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23年11月30日,最高法院再次发布4件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进一步重申了将保证食品安全作为首要价值取向,坚持通过治假消除买假。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坚守食品安全底线,‘知假买假’的索赔行为,有利于惩治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所以对于‘打假’行为我们始终是持支持的态度。”杨宝智称,因为“知假买假”的源头在于制假售假,要从根本上减少此类乱象,应该从重从严处罚“知假卖假”行为,从源头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治住了‘假’,那么‘打假’现象自然就会减少,甚至消失,所以支持打假索赔有利于惩治假冒伪劣。”

合理生活消费范围是统一裁判规则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中讲道:针对“知假买假”索赔,有利于惩治假冒伪劣,也存在借维权敲诈等乱象。发布典型案例,亮明惩治造假售假司法态度,明确只在“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公众、商家广泛认可,延宕20多年的“知假买假”裁判标准不一问题得到规范。

另外,前不久,最高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显示,知道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购买,购买者请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的,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购买者诉讼请求。法院可以综合保质期、普通消费者通常消费习惯等因素认定购买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食品数量。

杨宝智认为,对于职业打假行为今后将有统一的裁判标准,不论是“职业打假人”还是普通消费者,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购买了假冒伪劣食品,法院依法支持惩罚性赔偿。“比如上述的红糖案,原告前后购买了100余单,我们可能会认定只有第一单是合理生活消费,或者将100多单付款总额作为计算十倍赔偿金的基数,明确合理的赔偿金额。我们支持‘打假’维权,发挥监督作用,但同时也提倡引导依法维权,合理获赔,维护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THE END
1.“知假买假”谁举证?连续购买怎么算?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解释》明确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对购买者 “知假买假”承担举证责任 同时明确如果购买者连续购买后 对每次购买行为分别起诉 均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 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 “知假买假”并不是法律概念,在食品药品领域是指购买者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是假药劣药仍然购买并维权索赔的行为。谢勇表示,社会各界对...https://m.gmw.cn/2024-08/21/content_1303827576.htm
1.普法形堂“假一赔十”绝非虚言!代购伪劣食品药品者终受严惩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335157
2.“知假买假”到底支不支持?定了,最新司法解释这样规定→第十四条 购买者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短时间内多次购买,并多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就同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起诉请求同一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https://www.yueyang.gov.cn/ztxx/62333/62448/62451/content_2244985.html
3.食品安全法赔偿规定食品安全法赔偿步骤北青快评 | 以典型案例明确“退一赔十”支持范围意义重大考虑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为了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制假售假问题的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https://d2film.com/rd4gjuu6.html
4.销售的食品成分掺假会被拘留吗?在食品安全纠纷中常见的,关于法定赔偿金额问题,根据《食安法》的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免费查看 > 今日已有13042人查看看完文章仍有疑惑?试试向律师咨询吧~ 律图法律咨询24h在线 认证律师:18万+...https://m.64365.com/ask/36387545.aspx
5.经营者如何应对食品经营的职业索赔?司法机关认为“知假买假”并不影响消费者主张权利,但对于“消费者”身份的认定,实务中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形综合判断,有的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被驳回,有的则得到支持。因此,在各地法院的判例中,职业打假人即便证实经营者主观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实质性影响食品安全,也不一定能够得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http://www.fangheyuan.cn/fy3066/item_23274677_2843729.html
6.消费者明知是过期的食品,能主张消费欺诈索赔吗消费者明知是过期的食品,可以主张消费欺诈索赔。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怎么界定不合格产品,知假买假和敲诈勒索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https://mip.66law.cn/laws/1880294.aspx
7.食品检测《食品安全法》解读:如何认定经营者“明知”?视频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只有在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明知”的判断至关重要。因“明知”是主观状态,审判实践中较难把握。调研中,地方法院希望对于经营者明知规定一个可操作性的认定标准。《解释》第6条对较为常见的能够认定为经营者明知的情形进行列举,作出兜...https://shenzhen.11467.com/info/18657292.htm
8.食品安全知识资料销售明知是过期、变质、掺假掺杂、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除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外,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支付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购买了一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奶粉,支付的价款是15元,那么在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10倍价款的赔偿...https://www.ruiwen.com/ziliao/anquan/3994764.html
9.食品中的致癌因素塑料米、老鼠羊肉串、化学豆腐、甲醛鸭血、掺假蜂蜜、被污染的瓶装水、烂米粉、瘦肉精等假劣食品,曾经长期被消费者食用,食品经营者为了个人私利,在明知假劣食品对人体会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制售这样的食品,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有些黑心厂商地址比较隐蔽,也存在一定的流动性,对其监管存在较大难度...https://www.360wenmi.com/f/oh8upz3m85lk.html
10.标准答案(判断)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https://m.rwtext.com/30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