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是在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一项重点解决患大病人员医疗负担过重问题的医疗保险制度。通俗的说就是,参保人员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仍需自付的较大金额,大病保险还能给予一定的报销,最终实际报销水平最高可达到95%。
2、哪些人应当参加大病保险?
武义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当参加大病保险。
3、参加大病保险后有什么待遇?
(1)未缴纳选缴保费或连续选缴未满三年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018年为1.9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75%,最高可报销40万元。
(2)连续选缴保费满三年的,连续购买1份的,1.9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75%,最高可报销60万元;连续购买2份的,1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0%,最高可报销80万元;连续购买3份的,0.5万元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85%,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优惠政策提醒:1.2018年度5月底前缴纳选缴保费的,直接按连续缴纳满三年的待遇享受。
2.在2018年5月31日前购买选缴保费的人员,可以重新结算住院医疗费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出院),享受相应的大病保险选缴待遇。
名词解释:1.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
2.合理医疗费用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住院期间的目录外药品(即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需的医用材料。
表1:大病保险待遇一览表
缴费档次
起付线(2018年度)
报销比例
报销最高限额
报销范围
未缴纳选缴保费或选缴未满三年
1.9万元
75%
40万元
合规医疗费用
连续选缴1份满三年
60万元
合理医疗费用
连续选缴2份满三年
1万元
80%
80万元
连续选缴3份满三年
0.5万元
85%
不封顶
案例说明:
总费用
①
自理费用
②
自费费用
③
住院
医保费用
起付线
⑤
统筹支付
医疗报销比例
比例支付
⑦=④-⑤-⑥
现金支付
⑧=②+③+⑤+⑦
自费药品
合理治疗
医用材料
自费诊疗
选缴档次
大病起付线
⑨
大病可报费用
大病报销
总报销金额
实际报销率
未选缴或选缴未满三年
10000
5000
备注:有医保个账人员,现金支付部分,根据医保个账政策从当(历)年账户余额中扣减
4、需要缴多少钱?怎么缴纳?
大病保险由基本保费和选缴保费两部分组成:
(1)基本保费:每个参保人员必须缴纳,2018年每人缴纳20元,每年缴纳一次,享受大病保险基本保费待遇。
①缴纳方式: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从其个人账户中划扣,其他参保人员由其个人缴费。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随同基本医保费缴纳。
(2)选缴保费:在基本保费的基础上,缴纳选缴保费的,可以进一步提高医保报销待遇。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缴纳3份。
①缴纳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到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从其签约银行账号中代扣选缴保费。
注意:
大病保险费用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不用再去报销了。在省域内看病结算时,大病保险费用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一起,实现“一站式”实时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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