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一、事项名称
权限内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二、受理范围
三、申请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四、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资料→受理/补正/不予受理→组织技术评审→对技术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制证和送达。
五、办理材料
(一)首次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原件,1份);
2.随《申请书》提交以下附件:
(1)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复印件,每个类别1份);
(2)质量手册(复印件,1套);
(3)程序文件(复印件,1套);
(5)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6)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刑事技术鉴定机构等特殊领域申请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
(7)《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刑事技术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8)司法行政部门的推荐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9)2年内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满意”结果的证明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二)复查
(3)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4)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刑事技术鉴定机构等特殊领域申请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
(5)《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刑事技术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6)2年内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满意”结果的证明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三)扩项
(2)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刑事技术鉴定机构等特殊领域申请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
(4)《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刑事技术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5)司法行政部门的推荐材料(司法鉴定机构提交)(复印件,1份);
(四)地址变更
(2)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五)名称变更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名称变更审批表》(原件,1份);
2.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1份)。
(六)地址名称变更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地址名称变更审批表》(原件,1份);
2.地址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地址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1份)。
(七)法人单位变更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法人单位变更审批表》(原件,1份);
2.法人地位证明文件(法人性质变更时提交)(复印件,1份);
3.法人名称变更后的新证书附表(电子版,1份)。
(九)标准(方法)变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原件,2份;电子版,1份)。
(十)取消检验检测能力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消检验检测能力审批表》(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