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一卡通(医疗健康服务卡),体检当日晨起需空腹(不进食、不饮水);
血液检查(血常规、血型、谷丙转氨酶、乙肝五项)
胸透
心电图
内外科及眼科、耳鼻喉科物理检查
检验报告于次工作日16:00-18:00在体检中心领取。
血液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
粪检查(粪培养)
皮肤检查
外科检查(身高、躯干、四肢)
视力、听力检查
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携带照片一张:审驾证为1寸彩照,换驾证为1张1寸白底不带身份证号的彩照
体检单位提供体检人员详细资料包括:体检人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卡号码、一卡通卡号;
体检报告发放中请按医院要求做好保护体检个人隐私事宜及健康宣教工作。
体检是请携带身份证、一卡通(医疗健康服务卡);
体检当日晨起空腹(不进食,不饮水);
请按体检导引单制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内外科检查请在化验等医技检查完成后进行;
体检完毕体检引导单请交回体检医生(周二、周四交至体检中心;周六周日交至体检医生);
体检报告一般在体检后七日内出具,由体检单位负责人领回发放。
血液检查:血常规、谷丙转氨酶、乙肝五项
尿检:尿常规
心电图、胸透
内、外科及眼科、耳鼻喉科检查
体检时需携带:1寸彩照1张、身份证证件(包括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它带照片的有效证件如暂住证、驾驶证等)。
体检当日晨起需空腹(不进食、不饮水)。
如调入单位已明确体检项目,按既定项目体检。
血液检查:肝功四项、乙肝表面抗原
内外科及眼科、耳鼻喉科检查
医学检查,询问病史,体格检查。
辅助检查:胸部透视(孕期除外)、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乙肝五项检查、血清谷丙转氨酶检查、艾滋病抗体检查、梅毒螺旋体抗体测定、淋球菌涂片、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和霉菌检查。
女性分泌物及白带项目定于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8:00均可至门诊妇产科检查。
体检中心人员对婚检证明进行审核,并开具婚检检查申请单。
体检中心人员于隔日下午15点将婚检检查所有报告单收集完毕后,分别送至外一科、妇产科门诊。由检查医师作出婚检结果反馈,并开具婚检检查健康报告证明。
婚检者(男性)于检查的次周二上午12:30之前、周三下午18:00之前到外一科领取检查报告证明并到体检中心盖章。
婚检者(女性)于检查的次周一至周五下午18:00之前到妇产科门诊领取检查报告证明到体检中心盖章。
由各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种类确定具体体检项目。
体检时需携带:1寸彩照1张、身份证证件(包括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它带照片的有效证件如暂住证、驾驶证等)及保险公司专用体检表。
体检当日晨起需空腹(不进食、不饮水);
需在保险公司业务员带领下进行体检;
体检报告于次日16:00-18:00由保险公司业务员在体检中心领取。
血液检查:血常规、肝功、乙肝表面抗原、艾滋病检测、梅毒;
尿液检查:尿常规;
心电图、胸透;
超声检查:肝胆脾肾B超;
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内科、外科检查。
体检者在体检前三天需禁酒,清谈饮食,体检当日晨起需空腹(不进食、不饮水);
由人武部工作人员安排、带领在指定地点进行封闭式体检;
医院按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的规定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后2日内出具、反馈,由武装部工作人员领取。
血液检查:肝功、乙肝表面抗原;
胸透;
体检学生按照通知在指定地点集合,由学校老师带领、安排封闭式有序体检;
医院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后2日内出具、反馈,由教育中心招生办工作人员领取。
妇科一般检查;
白带常规;
宫颈病理刮片;
乳腺检查(红外线或超声检查待定)。
月经期间不宜体检;
体检前三天请勿同房,勿行阴道冲洗或使用塞剂(宫颈病理刮片检查基本要求);
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尽小便;
怀孕或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者,检查前请告知医师,勿接受放射线的检查;
检查项目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妇科体检医师或体检中心;
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后7日内出具、反馈,由各单位体检负责人领取。
温馨提示:
检查当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体检中遇困难或问题,请您及时与体检中心人员联系。
五官科、内科、外科、胸透、心电图、肝功能四项、乙肝表面抗原。
体检时需携带:1寸彩照1张、身份证证件(包括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它带照片的有效证件如暂住证、驾驶证等)及教师资格专用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