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员”联系体检中心客服拿到客户体检报告阳光体检中心被指泄露体检者个人隐私惹投诉
“阳光体检中心未经我个人同意,私自将我的体检报告提供给卖保险的,阳光体检对客户的个人隐私太不当回事了!”
近日,沈阳市民潘先生因为个人体检信息被体检中心客服人员泄露给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引发维权烦恼。
“保险销售人员向我推荐一款保险产品,还让我提供体检报告给她。”潘先生说。
面对保险销售人员的推销,潘先生称,他手中其实有体检报告,但是对于这款保险产品,他并不感兴趣,所以他并没有将体检报告提供给保险公司销售人员。
“由于个人原因,我也不想让我的个人隐私让保险公司知道。”潘先生说。
面对潘先生的拒绝,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并未停止向其推荐产品,而后发生的事情更是出乎意料。
“我打开体检报告一看,报告单体检人就是我,这是我去年11月份在阳光体检中心沈河店体检时的结果。”潘先生说,当他看到这份体检报告时,感到异常惊诧,他搞不清楚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泄露出去的。
潘先生称,攀谈中,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透露,他的体检报告单是阳光体检中心沈河店客服人员提供的。
“未经过体检人的同意,阳光体检中心客服私自将我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保险销售人员,这里有我的个人隐私,我的个人隐私被晒到网上可怎么办啊?”潘先生提出疑问,同时道出内心的担忧。
事后,潘先生与阳光体检中心沈河店客服部门取得联系,潘先生称,客服部门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承认工作上有疏忽,但体检中心建议他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涉事体检中心承认客服人员工作有疏忽已着手整改
“其实我们体检中心也是受害者,保险销售人员没有和我们说真话,没有说调取客户体检报告的用途,我们被对方蒙蔽了。”朴姓负责人说。
随后,潘先生向警方报案,近日,朴先生反馈称,对于其涉及个人隐私被泄露的投诉,经与阳光体检中心沈河店多次沟通,双方已协商解决。
律师说法:体检报告属于公民个人的隐私应受到保护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杨继新认为,体检报告属于个人的隐私,应该受到保护,体检中心对于客户个人信息应尽到保密的义务,应妥善保管,防范被其他人恶意使用,对于陈旧的个人信息,必须做到及时销毁。
该司法解释明确,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另外,该司法解释同时明确,单位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自然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警方提示:市民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牢记“六注意”
移动互联网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也日渐凸显。
警方提醒市民,防范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应牢记“六注意”。
注意一:谨防钓鱼网站
谨慎对待手机上收到的中奖、积分兑换等信息,切勿轻易点击短信中附带的不明网址,不要在陌生网站随意填写个人资料。
注意二:慎连免费WiFi
注意三:不在社交平台中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注意四:慎重参加各类问卷调查、抽奖活动
市民在参与问卷调查、购物抽奖或申请免费试用等活动前,要选择信誉可靠的网站或机构,不要贸然填写个人资料从而导致信息泄露。
注意五:妥善处理快递单、机票、车票等
对于快递单,机票、车票和购物小票等已经废弃的包含个人信息的票据资料,一定要妥善处理。
注意六:及时清除旧手机的数据信息
转手旧手机前,一定要确保个人信息被完全清除。如果有存储卡,也要记得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