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进入体检的考生(见附件1)于8月15日(星期四)上午7:1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单,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西苑路12号)门口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地点。逾期10分钟(即7:20)未到(在现场监督员监督下,工作人员三次吹哨,三声哨毕即止),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
体检中如遇女性生理期、发现阳性或可疑阳性体征不能确定疾病性质需要进一步检查确认的,当次体检结果为“待定”,由主检医生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择日补检、二次检查或适当增加检查、检验项目等方法进一步确认,以便明确诊断并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
三、体检要求
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离开封闭点,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事项,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考生家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检、跟随。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及智能可穿戴设备,须在到达集合点后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每人交纳体检费310元,以现金形式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考生提前备好零钱),有需要发票的考生待体检结果公示后开据。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体检资格;
3.参加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体检结果;
7.部分空腹项目结束后,医院提供简单早餐,考生请根据自身需要做好饮食准备。
五、体检结果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之后的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因自动放弃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出缺,均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