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23〕18号)有关要求,为做好今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化水平,确保材料质量,现将《202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7日
202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提交材料注释
申报人员须上传相应电子版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外,不上报纸质材料。上传的材料应为由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制作成的PDF文件,复印件扫描或拍照无效。每项材料对应一个PDF文件,同一个项目有多页的应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后再上传。上传的单页PDF文件大小应控制在5MB以内,每个项目的总大小不应超过40MB。病案材料扫描证明和工作情况表等须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只须上传封面及内容页,其余页面不需上传。上传材料有在线预览功能,申报人员须核实上传材料的位置、清晰度等是否符合要求。
一、年度考核材料
[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对照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提交现资格聘用以来近5年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同时将本人现资格聘任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系统相应栏目内(从起聘当年填起,多填12年,超过12年的填近12年)。
企业、民营等医疗机构(非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实际,提交相应的考核材料。
二、医德考评表
[任现职以来近5年医德考评表]
对照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提交现资格聘用以来近5年的医德考评表。同时将本人现资格聘任以来的医德考核结果填入系统相应栏目内。
三、学历材料
[申报学历(学位)证书]
对照学历、资历要求:提交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军队院校面向社会招生培养、成人教育、或在境外(含港、澳、台)院校取得的专业学历(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明。
[中专及以上其他学历(学位)证书]
对照学历、资历要求:申报学历为后学历的申报人员,还应提交中专及以上的其他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四、资历材料
[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
对照学历、资历要求:提交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如现级别资格中有平转的,同时提交现资格级别内所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批复或证书。
[现专业技术职务历年聘书]
对照学历、资历要求:提交现专业技术资格历年聘书。如现级别资格中有平转的,同时提交现资格级别内所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书。
[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其他专业技术资格及聘书]
有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上传其他资格证书及聘书。
五、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材料
对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要求:将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有关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内。
2.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提交工作调动函和工资转移单;
4.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交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2023年7月1日至2日因公出国人员提交任务批件及因公护照;
六、医师晋升副高职称前到城乡基层服务材料
[医师到基层服务情况鉴定表]
今年新要求到基层服务的二级及以上部队医院、民营医院、县(区)级公共卫生机构申报人员,可先参加评审,评审通过人员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基层服务并经过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后再公布资格。
七、荣誉材料
[荣誉、表彰,奖项,社会地位]
按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非必填项。
八、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证明材料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交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九、任期内援疆、援藏、援助西部省份、援外人员材料
十、其他材料
[破格材料]
破格人员在系统相应位置填写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取得的突出成绩,并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奖项材料。
[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报人员提交所在单位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
[继续教育证书]
按规定提交相应的继续教育证书。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认定当年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提交反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其他材料]
十二、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附件材料
[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申报人员在系统内填写并导出工作情况表,经科室、医务部门(护理部门或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与原始佐证材料或主要病种情况表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十三、病案
对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1.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申报人员,网上填写任现职以来本人主治的患者住院号50个(其中疑难复杂、危急重病案30份,本专业主要病种病案20份)。所填病案一般应涵盖任期内不同年度,内科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主治(诊),手术、诊断的病案应是申报本人为第一责任人。系统随机抽取5个住院号,住院号务必填写准确,抽取后不得更换。申报人员应上传所抽取的5份完整病案。
上传病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1)病案首页;
(2)入院记录(或住院记录);
(3)病程记录;
(4)申报人员的查房记录;
(5)申报人员参加的讨论记录(疑难、手术、死亡病例等);
(6)手术科室——术前小结、术前讨论、手术(操作)记录单;非手术科室——操作或特殊诊疗记录单;
(7)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
(8)异常体温单、长期医嘱单;
(9)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主要检查报告单。
2.不设病床的临床类专业(含麻醉专业),提交单位盖章的无病床证明。
十四、业绩成果代表作
(一)科研项目
提交课题项目设计书、立项文件、资金匹配及课题鉴定(结题)等材料,以及能够反映本人在该课题中承担与本专业相一致的工作任务、工作量及所作贡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上传。以上材料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及专利证书。以上材料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三)标准、技术规范
(四)论文
提交不少于规定数量的论文,由申报人员按论文水平高低排序,提交的论文数量多不超过5篇。
3.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PDF论文含完整原文及译文;WORD论文仅含英文正文部分,不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译文。)
4.送审论文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文字总复制比不得超过30%(中医、中药类专业不得超过35%)。
(五)专著、科普专著
(六)病案
提交的病案材料内容参照前文病案要求,同时上传单位盖章的病案扫描证明,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七)护理病案
(八)专题报告
1.提交符合规定数量的反映本人在任现职期间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的专题报告。专题报告以Word格式上传。
3.专题报告将统一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30%(中医、中药类专业不得超过35%)。
4.专题报告应书写规范、内容全面、符合要求,具体要求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
(九)其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业绩成果材料
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提交防控工作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工作总结,以及获得的表彰、记功、奖励等事迹材料。
十五、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
申报人员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不超过2000字,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等。
十六、申报表
从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系统运行环境、填写要求、PDF文件制作流程等参见申报系统中的填写须知。相同的附件材料勿重复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