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金平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规范统计行为,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金平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法治理论武装,凝聚统计思想共识(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采用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党支部集中学法、单位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工作中注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区统计工作部署和统计法治建设任务推进紧密结合,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并将学习成效体现在统计日常改革建设发展中。
(二)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落地生根
我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收听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职担当、系统谋划工作落实的勇毅担当精神。二是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集中宣讲学习会等方式,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光辉哲理,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深入践行要求,切实将这一思想贯彻落实到推动统计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法治建设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将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贯彻到全局工作中。每年专题听取、讨论、研究、部署、督促法治建设工作,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统计局年度重点工作,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统筹推进我局统计法治工作。
(二)发挥“头雁效应”,激活统计“雁阵活力”
三、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压实法治主体责任
(一)依托自查自纠,落实日常数据摸排
为进一步强化统计据质量责任制度,坚持依法统计,我局积极谋划,定期开展统计自查自纠工作。一是推动各街道、工业园区办定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清理废止或修改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坚决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确保统计依法独立职权不受侵犯。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开展自查自纠,采用现场核查、书面自查等方式,对各专业企业源头数据质量进行全面审核,从源头上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三是由区统计局牵头各街道、工业园区办对本辖区“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入库退库真实性、数据报送真实性进行自查,并随机抽取入退库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二)聚焦统计执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我局以统计执法检查为抓手,立足统计监督职能,严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一是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夯实数据质量。健全完善年度执法检查方案,今年以来,共配合市统计局完成市级执法检查企业11家,完成区级执法检查企业30家。二是联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今年以来,与区市监局对2家单位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确保执法公开透明。三是严格按照《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案卷文书示范文本》,规范检查文书格式,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保障行政处罚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推进普法教育,力促宣传见实见效
四、夯实法治基础建设,强化统计建设规范化
(一)健全完善依法治统机制
近年来,我局先后制定《金平区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金平区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金平区统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金平区统计局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工作规定(试行)》《金平区统计局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金平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试行)》等12项工作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统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切实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精神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
(二)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三)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
为构建防治统计造假机制,打造不能造假、不敢造假的统计环境,我局围绕“扩、精、强”三个点,全方位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一是“扩”队伍,2023年共选派2人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考试通过率达100%。截至目前,我局共有4人持有统计执法证,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二是“精”业务,由区统计局牵头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行政执法法律培训会,并积极组织参加区司法局开展的全区行政执法“两平台”统计局专场培训会,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为依法治统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强”实效,及时掌握全市执法工作动态,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各类执法检查,通过“以老带新”开展“传帮带”,不断积累经验,提升执法能力。
(四)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我局坚持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放在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位置,保障统计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筑牢统计根基,不断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是严格遵循“先建台账后有报表”的原则,规范基层统计台账工作,做到对历史数据妥善保存、对修订数据及时更新、对新录数据及时归档、整理、分析。二是开展统计业务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2023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14场培训会,参加培训人员涵盖各街道、区直部门分管领导及统计人员、“四上”企业统计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约1100人次。三是推进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省、市统计局关于“7个一”基层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现场考核验收过程中,突出“统计法治建设”内容考评,按照规范化建设分阶段推进实施进程,根据各街道自评和区级验收情况,现阶段全区50%以上街道达到“7个一”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推进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五、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不足
(二)统计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统计人员水平不够专业。目前全区统计干部队伍呈现年轻化,老统计人员逐渐退休的情况,部分统计人员基础不够牢固,统计工作经验不足,对统计工作流程不够熟悉,学习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执法人员数量不够充足。目前我局持有统计执法证持证仅4人,难以满足日常繁重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需求。三是基层统计队伍不够稳定。部分统计员刚熟悉业务就被调离,部分刚培训完就被调换,培训没有调换快,形成了年年培训年年新的“循环”。同时,市招聘的街道统计专员流失严重,人数从入职时的13人减至6人,基层统计人员基础依然薄弱。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理论学习常态化,提升法治思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领学促学作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遵纪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统计各项工作。
(二)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夯实统计基础。进一步推动基层统计建设,全面提高基层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把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来抓,督促各街道、工业园区办找差距、补短板,选优配强统计队伍,明确专职统计人员,持续加强全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力争按时实现“7个一”规范化建设标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