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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提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效率,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县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准,拟为定兴县教体局等27个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1人。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及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招聘方式

2、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定兴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地。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同时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

6、定兴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报考时,需在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未考录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该岗位报名人数未满而出现空缺的指标,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本单位其他岗位。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因故被解聘、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面向“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招聘的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并于交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考生防疫须知、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和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要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0年9月15日9:00至9月18日23:00,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

5、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试卷,每类试卷分两科试题。

教育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6、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7、分类设置(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本类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三)资格复审

1、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达不到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3、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每个面试组由7名评委组成,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资格。面试结束后,即时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其中,笔试、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计有效总成绩。

(五)体检

(六)考核

(七)公示、聘用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含选岗)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明确工作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没有明确工作岗位的,采取定向或选岗的方式加以明确:

(1)应聘综合类的考生,将定向分配到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具体由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对不服从分配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教育类和卫生类的考生,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岗,若总成绩并列,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每人限选一个岗位,限时5分钟。

4、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分别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县、市人社局审批备案。之后,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等手续。

5、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除面向“三支一扶”志愿者招聘的岗位不设试用期外,其余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招聘单位适时通知应聘人员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新招聘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限最短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选岗、上岗培训及其他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执行回避规定”。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纪委监委监督、指导下进行,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无理取闹、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2、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定兴县纪委监委:0312-6928357

定兴县人社局:0312-5875518

附件:1.定兴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防疫须知、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和诚信承诺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

秦皇岛市海港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需求,促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为顺利完成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指标共计110人。

其中杜庄学区定向招聘7人。

报名人数和招聘指标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减少招聘指标。杜庄学区实行定向招聘,参加定向招聘的报名人数和招聘指标不受3:1比例限制。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2018年至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需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因受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先上岗,再考证”。被录用人员教师资格证书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体育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应聘,须持有现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的意见,主管部门要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五)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聘任合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秦皇岛日报、秦皇岛电视台、海港区政府网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在线报名地址:

(用电脑登陆时,需使用Windows10操作系统)

(三)笔试

2.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存档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准考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一并提供)。不能提供上述证件原件者、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递补,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9月20日上午7:00开始抽取说课顺序和题目,说课后当场抽取答辩题目并答辩。评委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向本人公布。面试地点:秦皇岛市第八中学(地址:秦皇东大街349号)

(五)成绩公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名次和各岗位名额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考核(答辩),加试(答辩)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参加定向招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为考核人选。如定向招聘人数未达到招聘指标,参加非定向招聘人员在同一学科面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且本人同意调剂到定向招聘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科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岗位调剂。总成绩于9月21日上午10:00在海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拟聘用人选由海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考核,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体检

(八)人员递补

因考核、体检等原因出现空岗,按学科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以后出现空岗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在海港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九)录用公示

面向社会公布此次招聘的拟录用人选,在海港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工作安排及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采取学校岗位与录用人员姓名随机抽签匹配的办法,按需分配到各中小学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定向招聘人员任教服务期一般不低于10年。

本次聘用人员为编外教师,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海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区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所在单位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由所在单位按在编在职人员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

七、纪律要求

(一)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由招聘工作成员单位派出专职人员并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监督。

(二)聘用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涉及到有亲属及子女报考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四)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影响招聘工作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能参加考试。笔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要测量体温,体温≥37.3℃的考生,经医务人员研判,同意考试者,在隔离考场考试。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辅导培训班。

本细则由海港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海港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南宫市关于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南宫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南宫市关于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的实施方案》,使南宫籍在河北省内南宫市域外(以下简称“省内市外”)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能为家乡教育发展做贡献,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公开引进一批南宫籍在省内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南宫籍在省内市外工作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2.南宫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在省内市外工作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3.南宫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省内市外工作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3.入编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有任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4.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有吸毒经历的。

7.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2.面试。对申请登记的中小学教师统一进行面试,面试采用试讲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四、岗位安排

坚持身份相符、人岗相适、空编安置、充实基层的原则,市域外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引进南宫市后,参照引进人员原任教学段学科和南宫市学校学科需求,安排到相应空编的学校工作。

本公告由南宫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南宫市人社局:5058868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2020年8月21日

柏乡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促进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其中柏乡县融媒体中心6名、乡镇38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编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一)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柏乡县政务服务大厅。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公开招聘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并通知应聘人员;或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笔试

1、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1、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

5、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柏乡县委组织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类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在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人选按报考同类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被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和待遇

四、其他事项

凡考试未按时参加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沙河市202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沙河市202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1、报名方法: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流程:

(3)自9月1日17时起,考生可通过填报统计查看各岗位报考人数,数据每12小时更新一次。最后一次更新为9月7日17时。

(4)上传照片要求:考生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照片格式: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大小不得超过200kb。照片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基本占满照片框,图形清晰,不得变形。照片将用于考试全过程。

(5)报名注意事项:此次报名工作实行全程网上操作,考生无需到现场即可完成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需准备开通支付宝扫码支付功能的手机用于网上交费(点击支付页面支付宝图标弹出二维码)。网上交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等待页面自动刷新并查看“交费状态”。

4、报名缴费通过在线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沙河市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股(太行街中段路南)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及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2、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

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笔试成绩高者;

2、烈士子女或配偶;

3、学历、学位较高者;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要求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沙河市202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大厂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工作地点

大厂县消防救援大队(团结路、燕祁路消防救援站)

三、招聘数量

专职消防队员40人(含驾驶员4人)

四、基本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

3、被公安部门辞退、开除、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警辅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道德败坏,有违法违纪不良行为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者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他不适合在消防队从事工作的。

五、岗位及待遇

专职消防队员,主要负责消防执勤、灭火救援、作战和日常事务,一经录用,根据岗位分配在驾驶员、通讯员、战斗员、文书等岗位。

在试用期及履行合同期间,享受以下方面的待遇:

1、试用期(培训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3600元,试用期结束后每月5800—6800元(含保险,驾驶员、装备技师、班长等特殊岗位发放200-1000元岗位津贴),以上标准为初步测算值,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值为准。

2、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和“三班两运转”的执勤模式。休假采用轮休制,每月休息不少于7天,遇有重大消防安保等特殊情况,落实等级战备要求,事后安排调休。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

以上材料须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查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应征入伍青年体格检查标准》要求,由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5000米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搬运重物折返跑。测试成绩依照《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判定(见附件)。

(四)政审

1、人员范围:政审人员范围包括政审对象本人,以及政审对象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2、政审方式:请符合政审条件的应聘人员分别到被政审人员户籍地的居(村)委会、派出所等开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七、聘用

(一)岗前培训: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3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培训期内不服从安排、不服从管理者将一律辞退。

(二)签订合同:被录用人员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以上(含试用期三个月)。

(三)日常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省、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及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实施。成绩突出的依规给予奖励,不能胜任本职岗位或严重违规的依规予以解聘。

八、注意事项和要求

(三)上述公告内容如与招聘实际不一致的,以招聘实际情况为准。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厂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沽源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沽源县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20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9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招聘83名,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招聘66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沽源县2020年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普通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限沽源户籍(含配偶为沽源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考生户籍按2020年9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在读学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陆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报名考务费: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笔试

1.笔试考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

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沽源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划定。

(三)面试

进入面试前进行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专科学历毕业的非沽源户籍考生(配偶为沽源户籍)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面试,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

(五)体检、政治审查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政治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奖励惩戒等情况进行考核;2、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复核。

如体检、政治审查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按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沽源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沽源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3.沽源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

中共定州市纪委监委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的公告

经中共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纪检监察专职人员10名(男女不限)。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等工作均由具有省级以上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公示、体检、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定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河北省户籍的劳务派遣纪检监察专职人员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品行,严守保密纪律,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河北省户籍。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普通话标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经过培训熟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巡察工作业务流程,了解党和国家机关及其他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无纹身;形象良好,体态匀称。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本人与原工作单位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

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情形的。

四、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4.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

①1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本(本人户口页)、④毕业证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资格初审

提交资料后,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对考生资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则进入缴费环节;如未通过,系统会提示未通过原因,考生可更改信息重新上传,审核通过后不允许修改信息。

(3)缴纳报名考务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名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时请注明“姓名+出生年月”(例如:张XX199301),将缴费凭证照片(可手机截屏)上传至报名系统,工作人员24小时内会对缴费情况进行审核,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五、笔试

3.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缺少证件和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纪检监察基础知识、信访基础知识、巡察工作基础知识以及时事政治、行测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须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原来参加过工作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定州市纪委监委招聘劳务派遣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1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1份。

3.资格复审资料装订顺序: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七、面试

2.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面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缺少证件和承诺书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八、体检

2.体检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第三方共同监督,在指定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九、政审

体检合格的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填写《定州市招聘劳务派遣纪检监察专职人员政审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十、递补

如果进入体检、政审程序后,出现未报到、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由市人社局负责,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递补: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

十一、岗前培训

十二、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向市纪委监委进行派遣,受聘者本人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市纪委监委与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仍能适应工作且自愿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可再续签合同。依此方法顺延,直至解聘。

被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一)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补贴工资(全勤奖、纪检监察工作补贴)、绩效工资三项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部分)。

基本工资:执行当年度定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790元/月。

津补贴工资:每月出勤满22天可以发放全勤奖100元/人/月;纪检监察工作补贴220元/人/月。

绩效工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由纪委监委根据每月考评确定发放。优秀600元、合格500元、基本合格300元、不合格0元,优秀比例不超过15%。由市纪委监委制定具体发放细则。

(二)工资、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和派遣公司管理费均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拨付市纪委监委专户管理,由市纪委监委按月拨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聘用人员工资、缴纳“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劳务派遣公司从其工资中扣缴。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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