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申报企业主营业务需符合《认定领域和重点》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行业
近两年每年营业收入
近两年每年利润总额
近两年每年研究开发经费
近两年每年研发经费占主营收入比值
拥有知识产权数量
近两年合计研发项目数量
近两年研发项目转化应用率
制造业
2亿元
2000万元
1000万元
2≤Y<10,4%
10≤Y<100,3%
100≤Y<500,1.5%
500≤Y,1%
5项发明专利;或30项实用新型专利;或30项软件著作权
20项
30%及以上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亿元
1≤Y<10,8%
10≤Y<100,4%
2项发明专利;或30项实用新型专利;或30项软件著作权
-
建筑业
15亿元
3000万元
15≤Y<100,2%
国家级工法1项(最近3年内完成);或省级工法5项(最近2年内完成)
其它行业
参照制造业标准
1.主导完成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主要起草单位排名第一、二位)可计入发明专利数量。
2.“近两年每年研发经费占主营收入比值”分行业、按规模分档设置条件,“Y”指近两年年度营业收入,单位为亿元。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申请材料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综合评价得分为合格以上的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可以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流程
企业技术中心有什么好处
5.国际合作:技术中心的认证提高了企业的国际话语权,有利于开展国际技术合作和交流。
6.深圳政策:企业技术中心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政府会有资金补助①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可以享受市级有关对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技术攻关、质量品牌、标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如:申报2023年技术创新项目扶持计划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按项目实施单位为实施资助项目实际发生且符合支持费用范围的总投入的20%,最高500万元予以资助。②鼓励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提档升级为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参与面向行业的各级创新平台建设。③.鼓励各区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给予相应的政策匹配和扶持。
广东省、深圳市、各区针对企业技术中心配套补贴政策
地区
政策内容
广东省
鼓励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研发、试验、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方面组织开展创新能力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及有关单位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纳入人才激励、融资贷款等政策扶持范围,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联合中小企业开展协同技术创新创造良好条件。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
深圳市
支持落地深圳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最高1500万元支持;支持建设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分组建和提升两个阶段,合计予以最高1000万元支持。
(七)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完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小试熟化基地等创新载体。对依托本市科技服务业企业建立且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按照依托单位上年度研发经费之和扣除同期财政补助部分后的50%,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连续资助3年。对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等其他政府部门认定的创新载体,按照相应创新载体的现有资金扶持政策执行。
4.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在海洋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载体,探索创新载体可持续、高端化发展支持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鼓励建设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针对关键领域布局市级及以上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新能源整车企业落地研发机构,按规定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
(二十)支持上市公司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上市公司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对经认定或设立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按标准予以重点资助。对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国家和市级产业基础再造、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攻关、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三首”工程以及技术攻关专项等各类项目按政策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协会)
1.支持虚拟电厂关键技术研发。针对分布式资源智能控制终端设备、虚拟电厂分级调度与协同运行、分布式资源运行优化与能量互动、配电网物理信息系统等重点研发方向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17.构建高效运转的创新体系。建立完善由工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大数据中心、中小试熟化基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组成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对上述创新载体建设给予支持,构建“概念催化-培育孵化-中试熟化-产业转化”创新服务链
(一)打造高水平创新载体。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对落地深圳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在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争创若干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事一议给予资助。
(三)获得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或资助的;
6.支持5G应用领域创新载体建设。聚焦5G在智能制造、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政务、智慧城市、智能电网等行业应用领域的核心技术短板问题,支持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1000万元。
支持建设落地深圳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最高1500万元支持。
对经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及其能力提升项目,分别按不超过其可列入资助范围的建设费用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八)支持设立研发机构。加强指导服务,在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或推荐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时,可给予加分支持,对经认定合格的项目按标准予以资助。
鼓励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对经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其能力提升项目,分别按不超过其软硬件设施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第六条【鼓励企业加大设计研发投入】对上一年度被国家、省、市级政府部门认定为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主体获得不同级别的称号,可申请差额部分奖励。
罗湖区
对新认定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经审核,给予被认定主体3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新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等各类创新载体的,经审核,给予被认定主体150万元一次性扶持。
龙华区
第十一条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开展创新能力建设,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对获得资助后认定为更高级别的技术中心项目,按相应资助的标准追加差额资助。
11.支持建筑业企业成立技术中心。支持建筑业企业设立技术中心,鼓励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导作用,增强企业核心技术储备,促进建筑业企业进入高端市场,提高建筑业的科技水平。对实际经营地在龙华区且新认定为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的施工企业,分别支持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六)布局高水平创新载体。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面向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需求,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对国家级创新载体,按国家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配套资助,另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场地装修费及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资助
12.支持建筑业企业成立技术中心。支持建筑业企业设立技术中心,鼓励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先导作用,增强企业核心技术储备,促进建筑业企业进入高端市场,提高建筑业的科技水平。对迁入我区或在我区注册后新认定为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支持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块链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除享受区其他政策扶持外,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开展创新能力建设,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对获得资助后认定为更高级别的技术中心项目,按相应资助的标准追加差额资助。
宝安区
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市资助金额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第四条加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平台建设。聚焦智能网联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技术领域,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按照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20%给予配套资助,最高200万元。
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给予不超过市资助金额的20%、累计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支持。
2023年宝安区惠企助企政策礼包(详细版,工业300强企业适用)
龙岗区
通过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含上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扶持标准: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上级认定或立项部门资助金额50%的配套扶持。其中,国家级最高3000万元,省、市级最高500万元。同一项目已获区级配套扶持或区级创新平台认定扶持的,按最高金额给予差额扶持。
(一)支持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建设生物医药领域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和产业创新平台,予以最高3000万元支持。
(十六)支持建设各类创新平台。鼓励软件企业积极建设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各类创新平台。对近两年获得认定(事后扶持类)或通过项目整体验收(事前扶持类)的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含上述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按不超过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50%,一次性给予配套补助。(牵头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84.支持建设创新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配套扶持,其中国家级最高3000万元,省、市级最高500万元。对新认定且符合条件的区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实施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光明区
支持企事业单位新建精密仪器设备领域研究中心,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对经国家和省、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申报企业技术中心,新认定为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支持软件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坪山区
对取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并获得市级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额度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资助;对承担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任务并获得市级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额度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资助。
创新联合体资助。支持建设落地坪山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按市级奖励30%的配套,分别予以最高1000万元和500万元资助。
对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助的企业,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100万元。
南山区
支持储能、光伏、氢能、数字能源等新能源领域创新载体建设,对承担省级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分别按照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对近三年承担全国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发布的项目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每家单位一次性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新迁入南山区或注册在南山区新认定为国家、省(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程建设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本条政策资助对象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等建筑行业的企业。
盐田区
(二)对上一年度获得工业设计项目、工业强基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三首”工程项目、“单项冠军”称号、时尚产业关键技术与核心零部件攻关项目、时尚产业竞争力提升应用创新项目深圳市级资助的,按所获深圳市级资助的百分之五十给予资助。对同一企业或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五百万元。市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有验收要求的,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予以资助。同一项目不与第十一条同时享受。
第十七条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对2019年以来被认定为国家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五百万元、三百万元的扶持,对已获得资助后被评为更高级别的技术中心项目,按相应扶持的标准追加差额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