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会计管理是通过对企业各项资金活动进行管理而提升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的一种管理活动。它通常是由国家进行主导,对全社会的会计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企业会计管理是企业会计工作稳定运行和企业资金正常流通的关键保障。企业会计管理因其是一种管理活动,而具有各项管理功能。我们要在深入理解企业会计管理模式内涵的基础上,针对实际问题,建立完善有效的会计管理模式。
一、企业会计管理模式的概述
(一)企业会计管理的内容
企业的会计管理是指对企业资金流动的管理。而从经济学理论的角度上说,企业的资金流动可以理解为一种运动着的价值。在企业运行过程中,随着商品的转移,价值形态的不断变化,就形成了这种需要会计管理规范和保障的资金运动。会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利润管理、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下面就这三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⑴国家主导的宏观管理。会计管理模式的主要职能是国家主导宏观化管理。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政府已经由管理型政府在逐步向服务项政府进行转变。所以说,国家和政府对企业的管理也应该起到主导作用,不能过于严格的控制也不能放手不管。国家通过管理会计信息的国际化、保证市场的公平性、立法规范企业市场;
二、当前我国企业管理模式的弊端
(1)会计监督职能的缺失。目前所施行的会计管理模式当中,监督的职能还不是很突出,存在着一定的职能缺失。对于内部监督,监督的过程过于形式化,并没有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企业内部的会计工作人员基本都是按管理者的意图行事。而对于外部监督,即注册会计师的监督行为,也因为一些来自各方面的竞争压力和金钱诱惑,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2)会计人员的权益无法保障。目前我国已有《会计法》来对会计行业内的各类不法分子进行惩处,然而因为种种原因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其自主性仍然无法达到很好的保障。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利用法律漏洞指挥企业会计人员从事不法行为,而会计人员因面临的生活压力和可能的失业威胁,只得听从管理者的要求。
三、建立企业会计管理模式的措施
一、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的关系问题
目前委派会计主要指委派到被监督单位的会计机构的会计主管、财会机构负责人,其职能主要有两点:他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对企(事)单位的财务会计活动以及企(事)单位的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即具有监督稽查职能;他也是所在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即具有参与决策管理的职能,要对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负责。因此,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的关系既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又是一种“目标一致”的关系,两者的关系必须妥善处理。
1.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应相互理解、支持与信任。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一方面委派会计代表委托机构对派驻单位进行国家法制、法规宣传,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如实反映派驻单位的经济运营状况,这是监督关系;另一方面,委派会计又以管理者的身份站在派驻单位的经济利益角度,维护整体利益,为派驻单位服务。因此,委派会计肩负着双重责任,既要对委托机构负责也要对派驻单位负责,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委派制的作用,确保委派会计更好地履行职责,派驻单位必须对委派会计的工作给以支持与信任;而委派会计也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获得派驻单位的理解与支持,以达到共同提高,使派驻单位不断发展的目的。
2.委派会计要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委派会计对派驻单位的经济运行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这就意味着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同时委派会计处于当家理财的地位,掌管财权,参与决策,对派驻单位的资产保值、增值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所以,委派会计的权力与责任是紧密相连的。作为委派会计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3.派驻单位应正确理解审计监督与会计委派制监督的含义。有些企(事)业单位认为既然有审计监督就没必要会计委派制监督,其实不然。审计监督与会计委派监督虽然均属于经济监督范畴,但有不同的含义、不同的具体对象和不同的监督方式。审计监督一般多属于事后监督,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对所审计的企(事)业单位做出较客观、公正的评价;而会计委派制监督则多属于事前与事中控制,即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审计监督与会计委派制监督不能相互代替,必须与其他监督(如社会监督)方式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相得益彰,共同构成经济活动的监督体系,来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行为,因此,派驻单位只有正确理解审计监督与会计委派制监督的含义,才能支持委派会计的工作,以致达成共识。
二、会计委派制的利弊问题
1.实行会计委派制所取得的成效。从试行会计委派制多年的实践来看,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实行会计委派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起到了“防火墙”的作用,减少了经济案件的发生。会计委派制改变了过去企(事)业单位自己任命会计主要负责人的做法,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不是直接与派驻单位的经济效益挂钩,使委派人员的身份、地位和权限比较超脱,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会计人员对会计制度“执行难、难执行”的局面,委派会计站在监管的角度促使派驻单位遵纪守法,不仅对保护国有财产的安全、完整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且对保障国家税收如数上缴,为企事业单位经营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2)会计委派制对派驻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层次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由于会计委派人员直接参与派驻单位的管理与决策,所以要求委派人员必须具有较全面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政治素质,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因此,作为会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委派人员,必然要不断完善自己、提升自己,并且带动其他财务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从而提高派驻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层次。
(3)会计委派制能促使派驻单位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由于会计委派人员对派驻单位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会计信息的质量等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因此,委派会计有权督促派驻单位其他会计人员“不做假账”,做到自律、自重,依法理财,从而为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有效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保障作用。
2.会计委派制存在的弊端。经过试行会计委派制的企(事)业单位证明,会计委派制主要有以下不足之处:
(1)会计委派制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相融合。所以会计机构理应是企业管理的重要职能机构,会计与企业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而会计委派制则割裂了会计与企业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与现代企业制度格格不入,不仅会束缚企业的手脚,而且会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与企业的发展,这是会计委派制最根本的弊端。
(3)委派人员的业绩考核、提拔问题难以划分职责。因为委派人员具有双重身份,如果由派出单位考核、提拔,必然脱离实际;如果由派驻单位考核、提拔又与委派制相矛盾,这是一个较难处理的问题。
[关键词]市场经济;会计监督;审计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监督的含义
2当前会计监督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工作的内容和业务处理日趋复杂,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中,会计监督弱化现象明显。
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生活逐步与国际接轨,逐渐建立起了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会计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现阶段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突出表现在:国有资产管理混乱,非法侵占或出售国家及其他单位的收益,挪用公款,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清、数字不实,截留企业的经营收入,建立账外账,存在偷税漏税现象;一些单位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利用不正当的会计凭证顶替库存现金,扩大财务开支范围,编造、谎报会计数据,提供虚假会计报告,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部分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较低,执业自律意识差,存在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的现象等。
3会计监督不力的原因
3.1法制建设滞后,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
首先,就法规制度制定环节而言,法制建设存在着不少与现实不相适应的地方。我国会计改革步伐较快,新旧制度交替比较频繁,形成了新旧法规制度交替的“真空带”;有的法规有着明显的滞后性;有的法律条款过于原则抽象,造成了会计监督在法规制度上的疏漏,无法满足行业管理和改革的需要,行业监管基于过去的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的要求;不少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制度来规范,与之配套的机制和办法还未能建立和健全等,对会计行为约束不力,会计监督弱化。其次,执法不力。就制定出的法律规章而言,对违纪者责任不明确,在法律责任中,有不少“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富有弹性的提法,缺少对违法行为定性定罚的界限,又无实施细则加以具体化。法则本身的漏洞不仅给违法人员以可乘之机,执法机关也因缺少具体标准而难以操作。对另一些有法可依的条款,往往未必是有法可依。最后,针对会计法规、制度的检查环节而言,工作不够深入。财务检查中注重了查违纪金额,而忽视了单位内部监督体系及制度的建设,同时对查出的违纪者打击不力。违纪问题查出后,许多仅以调账处理而了之,没有起到威慑违纪者的作用,致使检查工作年年搞,违纪行为年年犯,并且有连年上升的趋势。
3.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失调,内部会计监督缺乏约束力
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健全,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对制度执行的标准不高,要求不严,贯彻不认真,以致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有的单位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制度建设亟待加强。其次,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执行主体,虽然《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权,但是会计人员作为监督者并不具备独立地位,用行政权力干涉会计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会计工作根本无法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
3.3国家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不能形成有效的外部制约作用
(一)含义
会计控制,是科研单位中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科研单位为确保其内部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其资产安全及完整,保证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效贯彻和执行,防止或者降低风险,提高管理的效率,并最终实现单位的经营目标所制定及实施的各种措施、控制方法及程序。
(二)必要性
1、是保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规章贯彻执行,促进单位加强管理,保护其资产安全及完整的必然要求。
2、可以纠正不正当的行为。在科研执行有效地会计控制制度,能够纠正不正当的行为。当前,很多单位的法制观念非常淡薄,监督的机制不够健全。一些高层的管理者不重视会计控制制度,会计的程序不健全,造成假公济私或是以权谋私。这种不正当的行为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造成国家不能进行正确的宏观经济决策,也会损害单位自身的利益,不利于单位的发展。
3、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单位建立会计控制制度。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及竞争的不断加剧,单位如何把员工有效地组织起来,有效率地工作,是一个关键的问题。这必须要靠有效的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来实现,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而准确地了解单位的会计信息,以便有效控制单位的经营管理。
二、科研单位会计控制的现状和问题
(一)单位的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
(二)会计的监督制度不够完善
(三)内部的审计机构不够健全,往往缺少独立性及权威性
科研单位的内部审计通常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与支持,且在实际的审计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是:(1)审计人员往往是从单位的内部产生的或者是兼任的,所以会受到单位的直接领导,没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2)审计部们的职能不明,不要求定期地向领导或上级的主管部门制作及报送审计的报告,形同虚设。(3)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低,限制了其发挥审计职能。
总之,科研单位的审计部门不能够充分地发挥其在会计控制里的监督和信息反馈的作用,这会使科研单位对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严重地缺失。
(四)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财务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也是一项要求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的工作。若科研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高,那就不能够准确地掌握会计的专业知识,不能熟练地进行会计的核算、会计的检查和控制、会计的分析、会计的决策,这会直接地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科研单位会计控制的有效执行
(一)不断建立和完善单位的会计控制制度
要完善会计控制制度就要使单位领导和所有员工充分地认识到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作用,并引起他们的充分重视,以实现全员的参与。单位的财务部门应该定期地进行与财政有关的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会计控制制度的培训,这样有利于在科研单位的内部营造一个会计控制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对会计的监督
国家的审计机关对于审计工作要进行相应的指导及监督,并制定和落实审计工作发展的规划及措施;指导及监督单位根据有关的法规和规定,建立和健全其自身的审计制度;监督和检查单位的审计工作的质量。在对单位进行审计的时候,对其与审计有关的业务要进行检查及评价,并结果做出处理。而单位的审计机构在审计时,如果发现单位的审计制度不够健全、审计工作薄弱等情况时,应及时的改正,以防止部门的负责人滥用职权,导致其会计控制制度的形同虚设。
(三)建立和健全审计制度,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科研单位的领导一定要转变观念,充分地认识到审计在单位管理中的重要性。不断地建立和健全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并完善其审计机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不断地强化其服务职能,为科研的管理及发展服务。同时,只有培养业务能力强的审计人员,以规范地进行审计工作,并不断地加大会计的监管,不断地分析及评价会计控制制度,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充分地发挥单位中会计控制制度应有的作用。